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南省調整開封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河南省調整開封市部分行政區劃的批覆是國務院於2005年05月30日發布,自2005年05月3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調整開封市市轄區和開封縣行政區劃的請示》(豫政文[2004]160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將開封市郊區的北郊鄉、柳園口鄉、水稻鄉劃歸開封市龍亭區管轄,將郊區的土柏崗鄉、東郊鄉劃歸開封市順河回族區管轄。
二、將開封市南關區的五一街道、郊區南郊鄉的淺河、牛墩、劉寺、楊砦、楊寺莊、蔡屯、小王屯、南柴屯、豐收崗9個村和開封縣的仙人莊鄉劃歸開封市鼓樓區管轄。
三、開封市南關區更名為開封市禹王台區。將郊區的汪屯鄉、南郊鄉(不包括淺河、牛墩、劉寺、楊砦、楊寺莊、蔡屯、小王屯、南柴屯、豐收崗9個村)劃歸禹王台區管轄。
四、開封市郊區更名為開封市金明區。將龍亭區的梁苑街道、鼓樓區的城西街道和開封縣的杏花營鎮劃歸金明區管轄。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勘定。
國務院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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