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的批覆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的批覆》是同意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而制定的法規,2016年7月13日,《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的批覆》由國務院發布,自2016年7月13日起實施。

批覆發布

索 引 號:000014349/2016-00152主題分類:科技、教育\智慧財產權
發文機關:國務院成文日期:2016年07月13日
標 題: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的批覆
發文字號:國函〔2016〕122號發布日期:2016年07月18日
主 題 詞:

政策全文

國務院關於同意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的批覆

國函〔2016〕122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國家知識產權局:

你們《關於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的請示》(國知發管字〔2016〕4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

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改革,破除制約智慧財產權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嚴格智慧財產權保護,盤活智慧財產權運營市場,提升產業發展層次,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激發創新活力,打通創新鏈條,釋放創新效益,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將中新廣州知識城打造成為“立足廣東、輻射華南、示範全國”的智慧財產權引領型創新驅動發展之城,為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探索經驗。

三、國家知識產權局要會同廣東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工作機制,協調解決改革試驗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政策訴求。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加強協調指導,在體制創新、政策實施等方面給予支持。

四、廣東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改革試驗的組織領導,制定配套措施,落實工作責任,高標準規劃建設智慧財產權服務園,指導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改革,支持和允許改革試驗過程中試錯、容錯和糾錯。要發揮新加坡—廣東合作理事會機制優勢,及時引進國際智慧財產權先進經驗和做法。

五、國家知識產權局要加強對改革試驗情況的跟蹤了解和督促檢查,適時組織開展改革試驗情況評估,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16年7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容解讀

國務院批覆同意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提出將中新廣州知識城打造成為“立足廣東、輻射華南、示範全國”的智慧財產權引領型創新驅動發展之城,為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探索經驗。

批覆提出,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改革,破除制約智慧財產權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嚴格智慧財產權保護,盤活智慧財產權運營市場,提升產業發展層次,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激發創新活力,打通創新鏈條,釋放創新效益,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

批覆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要會同廣東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工作機制,協調解決改革試驗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政策訴求。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加強協調指導,在體制創新、政策實施等方面給予支持。

批覆強調,廣東省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改革試驗的組織領導,制定配套措施,落實工作責任,高標準規劃建設智慧財產權服務園,指導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改革,支持和允許改革試驗過程中試錯、容錯和糾錯。要發揮新加坡—廣東合作理事會機制優勢,及時引進國際智慧財產權先進經驗和做法。

據了解,中新廣州知識城於2010年6月30日奠基,是廣東省與新加坡共同倡導和推進的戰略合作項目。2014年10月27日,中國和新加坡兩國政府簽署了《智慧財產權領域合作諒解備忘錄》,明確將中新廣州知識城作為雙方智慧財產權領域合作的示範區,積極探索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總體部署,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的授權地方開展智慧財產權改革試驗要求,國家知識產權局會同廣東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前期調研基礎上,以當前智慧財產權發展存在的問題為導向,提出了構建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創新和完善智慧財產權運用機制、探索智慧財產權引領產業高端發展新模式、完善智慧財產權行政服務、加強智慧財產權國際合作和人才培養等5大任務,力爭通過5年時間,將中新廣州知識城建設成為智慧財產權保護樣板區、智慧財產權運營業發展先行區、智慧財產權引領型產業高端發展示範區和智慧財產權制度創新實踐探索區。

國家知識產權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中新廣州知識城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既是借鑑國際先進經驗、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探索加快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路徑的有益嘗試,對於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制度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按照國務院批覆要求,會同廣東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中新廣州知識城全力推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綜合改革試驗工作,加強對改革試驗情況的跟蹤了解和督促檢查,適時組織開展改革試驗情況評估,確保改革試驗取得積極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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