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由國務院辦公廳於2018年4月28日發布。

意見發布

索 引 號:000014349/2018-00061主題分類:衛生、體育\衛生
發文機關:國務院辦公廳成文日期:2018年04月25日
標 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
發文字號:國辦發〔2018〕26號發布日期:2018年04月28日
主 題 詞:

意見全文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

國辦發〔2018〕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最佳化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根據《“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經國務院同意,現就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健全“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體系

(一)發展“網際網路+”醫療服務。

1.鼓勵醫療機構套用網際網路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後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

允許依託醫療機構發展網際網路醫院。醫療機構可以使用網際網路醫院作為第二名稱,在實體醫院基礎上,運用網際網路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允許線上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複診。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後,允許線上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

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網際網路信息平台,開展遠程醫療、健康諮詢、健康管理服務,促進醫院、醫務人員、患者之間的有效溝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排在第一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2.醫療聯合體要積極運用網際網路技術,加快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業務高效協同,便捷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服務,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推動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

鼓勵醫療聯合體內上級醫療機構藉助人工智慧等技術手段,面向基層提供遠程會診、遠程心電診斷、遠程影像診斷等服務,促進醫療聯合體內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實時查閱、互認共享。推進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國所有醫療聯合體和縣級醫院,並逐步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延伸,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效率。(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負責)

(二)創新“網際網路+”公共衛生服務。

1.推動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線上查詢和規範使用。以高血壓、糖尿病等為重點,加強老年慢性病線上服務管理。以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兒童為重點服務對象,整合現有預防接種信息平台,最佳化預防接種服務。鼓勵利用可穿戴設備獲取生命體徵數據,為孕產婦提供健康監測與管理。加強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信息管理、隨訪評估和分類干預。(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2.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網際網路企業合作,加強區域醫療衛生信息資源整合,探索運用人群流動、氣候變化等大數據技術分析手段,預測疾病流行趨勢,加強對傳染病等疾病的智慧型監測,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三)最佳化“網際網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1.加快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智慧型化信息平台建設與套用,加強上級醫院對基層的技術支持,探索線上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提高家庭醫生團隊服務能力,提升簽約服務質量和效率,增強民眾對家庭醫生的信任度。(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局負責)

2.鼓勵開展網上籤約服務,為簽約居民線上提供健康諮詢、預約轉診、慢性病隨訪、健康管理、延伸處方等服務,推進家庭醫生服務模式轉變,改善民眾簽約服務感受。(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四)完善“網際網路+”藥品供應保障服務。

1.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後,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探索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促進藥品網路銷售和醫療物流配送等規範發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2.依託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強基於網際網路的短缺藥品多源信息採集和供應業務協同套用,提升基本藥物目錄、鼓勵仿製的藥品目錄的遴選等能力。(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

(五)推進“網際網路+”醫療保障結算服務。

1.加快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對接整合,實現醫療保障數據與相關部門數據聯通共享,逐步拓展線上支付功能,推進“一站式”結算,為參保人員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國家醫療保障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負責)

2.繼續擴大聯網定點醫療機構範圍,逐步將更多基層醫療機構納入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進一步做好外出務工人員和廣大“雙創”人員跨省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國家醫療保障局負責)

3.大力推行醫保智慧型審核和實時監控,將臨床路徑、合理用藥、支付政策等規則嵌入醫院信息系統,嚴格醫療行為和費用監管。(國家醫療保障局負責)

(六)加強“網際網路+”醫學教育和科普服務。

1.鼓勵建立醫療健康教育培訓雲平台,提供多樣化的醫學線上課程和醫學教育。構建網路化、數位化、個性化、終身化的醫學教育培訓體系,鼓勵醫療工作者開展疑難雜症及重大疾病病例探討交流,提升業務素質。(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2.實施“繼續醫學教育+適宜技術推廣”行動,圍繞健康扶貧需求,重點針對基層和貧困地區,通過遠程教育手段,推廣普及實用型適宜技術。(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中醫藥局負責)

3.建立網路科普平台,利用網際網路提供健康科普知識精準教育,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養。(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中國科協負責)

(七)推進“網際網路+”人工智慧套用服務。

1.研發基於人工智慧的臨床診療決策支持系統,開展智慧型醫學影像識別、病理分型和多學科會診以及多種醫療健康場景下的智慧型語音技術套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支持中醫辨證論治智慧型輔助系統套用,提升基層中醫診療服務能力。開展基於人工智慧技術、醫療健康智慧型設備的移動醫療示範,實現個人健康實時監測與評估、疾病預警、慢病篩查、主動干預。(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臨床、科研數據整合共享和套用,支持研發醫療健康相關的人工智慧技術、醫用機器人、大型醫療設備、應急救援醫療設備、生物三維列印技術和可穿戴設備等。順應工業網際網路創新發展趨勢,提升醫療健康設備的數位化、智慧型化製造水平,促進產業升級。(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支撐體系

(八)加快實現醫療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1.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協調推進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設,逐步實現與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的對接聯通,強化人口、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數據採集,暢通部門、區域、行業之間的數據共享通道,促進全民健康信息共享套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

2.加快建設基礎資源信息資料庫,完善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資料庫。大力提升醫療機構信息化套用水平,二級以上醫院要健全醫院信息平台功能,整合院內各類系統資源,提升醫院管理效率。三級醫院要在2020年前實現院內醫療服務信息互通共享,有條件的醫院要儘快實現。(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3.健全基於網際網路、大數據技術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推動各級各類醫院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驗檢查結果的共享,以及在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間的授權使用。支持老少邊窮地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軟硬體建設。(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九)健全“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標準體系。

1.健全統一規範的全國醫療健康數據資源目錄與標準體系。加強“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標準的規範管理,制訂醫療服務、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信息共享等基礎標準,全面推開病案首頁書寫規範、疾病分類與代碼、手術操作分類與代碼、醫學名詞術語“四統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

2.加快套用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和規範,強化省統籌區域平台和醫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數據標準的推廣套用,統一數據接口,為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支撐。(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

(十)提高醫院管理和便民服務水平。

1.圍繞民眾日益增長的需求,利用信息技術,最佳化服務流程,提升服務效能,提高醫療服務供給與需求匹配度。到2020年,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慧型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可以開展移動護理、生命體徵線上監測、智慧型醫學影像識別、家庭監測等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局負責)

2.支持醫學檢驗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聯合網際網路企業,發展疾病預防、檢驗檢測等醫療健康服務。推進院前急救車載監護系統與區域或醫院信息平台連線,做好患者信息規範共享、遠程急救指導和院內急救準備等工作,提高急救效能。推廣“智慧中藥房”,提高中藥飲片、成方製劑等藥事服務水平。(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中醫藥局負責)

(十一)提升醫療機構基礎設施保障能力。

1.提升“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保障水平,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科學布局,合理配置,實施區域中心醫院醫療檢測設備配置保障工程,國家對中西部等地區的貧困地區予以適當支持。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提高基層裝備保障能力。(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負責)

2.重點支持高速寬頻網路普遍覆蓋城鄉各級醫療機構,深入開展電信普遍服務試點,推動光纖寬頻網路向農村醫療機構延伸。推動電信企業加快寬頻網路演進升級步伐,部署大容量光纖寬頻網路,提供高速率網路接入。完善移動寬頻網路覆蓋,支撐開展急救車載遠程診療。(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3.面向遠程醫療、醫療信息共享等需求,鼓勵電信企業向醫療機構提供優質網際網路專線、虛擬專用網(VPN)等網路接入服務,推進遠程醫療專網建設,保障醫療相關數據傳輸服務質量。支持各醫療機構選擇使用高速率高可靠的網路接入服務。(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及時制訂完善相關配套政策。

1.適應“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政策。逐步將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診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範圍,建立費用分擔機制,方便民眾就近就醫,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有效利用。健全網際網路診療收費政策,加強使用管理,促進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支持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可持續發展。(國家醫療保障局負責)

2.完善醫師多點執業政策,鼓勵執業醫師開展“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三、加強行業監管和安全保障

(十三)強化醫療質量監管。

1.出台規範網際網路診療行為的管理辦法,明確監管底線,健全相關機構準入標準,最大限度減少準入限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確保醫療健康服務質量和安全。推進網路可信體系建設,加快建設全國統一標識的醫療衛生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可信醫學數字身份、電子實名認證、數據訪問控制信息系統,創新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建立醫療責任分擔機制,推行線上知情同意告知,防範和化解醫療風險。(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負責)

2.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平台等第三方機構應當確保提供服務人員的資質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應當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滿足行業監管需求。(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

(十四)保障數據信息安全。

1.研究制定健康醫療大數據確權、開放、流通、交易和產權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信息安全和健康醫療數據保密規定,建立完善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制度,嚴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戶資料、基因數據等,對非法買賣、泄露信息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懲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負責)

2.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平台、智慧型醫療設備以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數據套用服務的信息防護,定期開展信息安全隱患排查、監測和預警。患者信息等敏感數據應當存儲在境內,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估。(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各項部署落到實處。中西部地區、農村貧困地區、偏遠邊疆地區要因地制宜,積極發展“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引入優質醫療資源,提高醫療健康服務的可及性。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任務分工,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4月25日

內容解讀

“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新模式新業態蓬勃發展,健康醫療大數據加快推廣套用,為方便民眾看病就醫、提升醫療服務質量效率、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遇到一些新情況,需要及時加以規範引導。

《意見》指出,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最佳化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要突出包容審慎、鼓勵創新的政策導向,鼓勵醫療機構運用“網際網路+”最佳化現有醫療服務,“做優存量”;推動網際網路與醫療健康深度融合,“做大增量”,豐富服務供給。

《意見》提出了促進網際網路與醫療健康深度融合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健全“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體系。從發展“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創新“網際網路+”公共衛生服務,最佳化“網際網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網際網路+”藥品供應保障服務,推進“網際網路+”醫療保障結算服務,加強“網際網路+”醫學教育和科普服務,推進“網際網路+”人工智慧套用服務等七個方面,推動網際網路與醫療健康服務融合發展。二是完善“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支撐體系。加快實現醫療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健全“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標準體系,提高醫院管理和便民服務水平,提升醫療機構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及時制訂完善相關配套政策。三是加強行業監管和安全保障。強化醫療質量監管,保障數據安全。

《意見》強調,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出台配套政策措施,確保各項部署落到實處。中西部地區、農村貧困地區、偏遠邊疆地區要因地制宜,積極發展“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引入優質醫療資源,提高醫療健康服務的可及性。

意見解讀

背景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工作。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推進“網際網路+教育”、“網際網路+醫療”等,讓百姓少跑腿、數據多跑路,不斷提升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李克強總理強調,要加快醫聯體建設,發展“網際網路+醫療”,讓民眾在家門口能享受優質醫療服務。《“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都做出了部署。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精神,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在總結地方探索基礎上,充分座談論證,聽取有關部委、部分省份、研究機構以及網際網路醫療企業的意見建議,研究起草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4月12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原則通過了《意見》,確定發展“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措施,強調加快發展“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緩解看病就醫難題,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檔案起草過程中,我們注重做到三個“結合”,就是堅持中央總體要求和地方創新實踐相結合,對一些在實踐中證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提煉和總結;堅持“做優存量”與“做大增量”相結合,既運用“網際網路+”最佳化現有醫療服務,又豐富服務供給;堅持鼓勵創新與防範風險相結合,促進網際網路與醫療健康的融合創新、規範發展。

《意見》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確了支持“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的鮮明態度,突出了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政策導向,明確了融合發展的重點領域和支撐體系,也劃出了監管和安全底線。政策出台有利於深化“放管服”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緩解醫療衛生事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醫療健康需求。

同時,“網際網路+醫療健康”也是新事物,參與主體多、涉及領域廣,隱私安全風險高,也迫切需要部門和地方加強協同配合,及時發現解決新問題,引導各方有序參與。國家衛生健康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政策組織實施,及時跟蹤總結地方做法並加強指導,推動工作取得實效,維護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制定原則

研究制定《意見》,總的要求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推進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最佳化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

《意見》有以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以人為本、便民惠民,以人民民眾多層次多元化醫療健康需求為導向,依託網際網路等技術優勢,提高醫療健康服務質量和可及性。二是堅持包容審慎、安全有序,營造包容發展的政策環境,形成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公平競爭、開放共享的局面。創新監管方式,切實防範風險。三是堅持創新驅動、融合發展,推動醫療健康與網際網路深度融合,最佳化醫療資源配置,提高服務體系整體效能。

主要內容

檔案主要有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健全“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體系。從發展“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創新“網際網路+”公共衛生服務、最佳化“網際網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完善“網際網路+”藥品供應保障服務、推進“網際網路+”醫保結算服務、加強“網際網路+”醫學教育和科普服務、推進“網際網路+”人工智慧套用服務等七方面,推動網際網路與醫療健康服務融合,涵蓋醫療、醫藥、醫保“三醫聯動”諸多方面。

二是完善“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支撐體系。從加快實現醫療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健全“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標準體系、提高醫院管理和便民服務水平、提升醫療機構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及時制訂完善相關配套政策等五方面,提出了有關具體舉措。

三是加強行業監管和安全保障,對強化醫療質量監管和保障數據信息安全作出明確規定,保障“網際網路+醫療健康”規範有序發展。

創新舉措

近年來,“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湧現、蓬勃發展,健康醫療大數據加快推廣套用,為方便民眾看病就醫、提升醫療服務質量效率、增強經濟發展新動能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遇到一些新情況,需要及時加以規範引導。這次《意見》的出台,主要是著眼於目標導向、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對社會比較關注、各方迫切希望解決的問題作了回應,提出了有關具體的創新舉措:

一方面,為釋放政策紅利、激發各類參與主體創新發展活力,檔案鮮明提出了一些鼓勵性政策措施。比如,在發展“網際網路+”醫療服務方面,將允許依託醫療機構發展網際網路醫院。醫療機構可以使用網際網路醫院作為第二名稱,在實體醫院的基礎上,允許線上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複診。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網際網路信息平台,開展遠程醫療、健康諮詢、健康管理服務。完善醫療聯合體內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收費、醫保支付等支撐政策,推進醫保支付改革,健全利益分配機制。在最佳化“網際網路+”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方面,加快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智慧型化信息平台建設與套用,鼓勵網上開展簽約服務,線上提供健康諮詢、預約轉診、慢性病隨訪、健康管理、延伸處方等服務。在完善“網際網路+”藥品供應保障服務方面,明確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後,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託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在推進“網際網路+”醫療保險結算服務方面,逐步拓展線上支付功能,推進“一站式”結算。適應“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發展,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在推進“網際網路+”人工智慧套用服務方面,研發基於人工智慧的臨床診療決策支持系統,開展智慧型醫學影像識別、病理分型和多學科會診以及多種醫療健康場景下的智慧型語音技術套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在提高醫院管理和便民服務水平方面,明確到2020年,二級以上醫院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慧型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另外,鼓勵中西部地區、農村貧困地區、偏遠邊疆地區因地制宜,積極發展。

另一方面,出於對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檔案明確提出了一些規範性監管措施。比如,在強化醫療質量監管方面,出台規範網際網路診療行為的管理辦法,明確監管底線。建立醫療責任分擔機制。強調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平台等第三方機構應確保提供服務人員的資質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網際網路+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應全程留痕。在保障數據信息安全方面,要研究制定健康醫療大數據確權、開放、流通、交易和產權保護的法規。嚴格執行信息安全和醫療健康數據保密規定,嚴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戶資料、基因數據等。

總之,就是通過制定出台這樣一個《意見》,既鼓勵創新又包容審慎,積極釋放政策紅利,進一步推動網際網路與醫療健康的深度融合發展。

監管防範

監管新事物,要有新方式。“網際網路+醫療健康”不少行為發生在虛擬空間,與以往監管實體醫院不太一樣。在這方面,堅持鼓勵創新與防範風險相結合,既加大油門又備好剎車,區分不同情況,積極探索和創新適合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監管方式,既激發創新創造活力,又防範可能的風險。

一是明確行為邊界。將出台規範網際網路診療行為的管理辦法,明確監管底線。健全開展“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相關機構準入標準,最大限度地減少準入限制,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確保健康醫療服務質量和安全。

二是強化責任落實。防範風險最核心的是各負其責。網際網路醫院的發展是以實體醫療機構為依託,責任主體還是實體醫療機構本身。在監管方面,原則是按照屬地化管理,實行線上線下統一監管。在這個檔案中,我們特彆強調了第三方平台的責任,網際網路健康醫療服務平台等第三方機構應確保提供服務人員的資質符合有關規定要求,並對所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同時,建立醫療責任分擔機制,推行線上知情同意告知,防範和化解醫療風險。

三是提高監管能力。“網際網路+健康醫療”有一個特點,就是網上全程留痕。一方面,我們將建立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監管連線埠,所有開展網際網路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網際網路醫療服務平台需要及時將數據向區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進行傳輸和備份,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通過監管連線埠對網際網路醫療服務進行動態監管。另一方面,我們會推進網際網路可信體系建設。加快建設全國統一標識的醫療衛生人員和醫療衛生機構可信醫學數字身份、電子實名認證、數據訪問控制信息系統,完善醫師、護士、醫療機構電子註冊系統。通過這樣一些措施,做到“網際網路+健康醫療”服務產生的數據應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同時保證訪問、處理數據的行為可管、可控,創新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滿足行業監管需求。

健康紅利

《意見》通過健全和完善“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的服務和支撐體系,更加精準對接和滿足民眾多層次、多樣化、個性化的健康需求,可以讓老百姓真真切切地享受到“網際網路+醫療健康”創新成果帶來的健康紅利,在看病就醫時更省心、省時、省力、省錢。

一是“智慧”化解“看病煩”與“就醫繁”。藉助於移動網際網路等“網際網路+”套用,醫院通過不斷拓展醫療服務的時間空間,提高醫療服務供給與需求的匹配度。以掛號難為例,很多醫院不僅開發了自己的手機APP,還加入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搭建的預約掛號平台,把醫院號源放在一個號池裡,患者通過網際網路、手機、電話都可以進行掛號。另外,患者可以線上完成包括候診、繳費、報告查閱等多個環節,不用多跑路,大大節省了時間和精力。針對老百姓實際需求,為患者提供線上常見病、慢性病處方,逐步實現患者在家複診,使居民慢性病、老年性疾病可以在家護理、在家康復,極大提升了老百姓的醫療服務獲得感。

二是跨時空均衡配置醫療資源,將優質醫療資源和優秀醫生智力資源送到老百姓家門口。通過“網際網路+醫療健康”的方式,從某種程度上可以使資源更加合理配置,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把醫療資源和醫生智力資源配置到一些匱乏的地區,特別是一些偏遠地區、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在一定程度上促進、改變資源不均衡的情況。例如,通過建立網際網路醫院,把大醫院與基層醫院、專科醫院與全科醫生連線起來,幫助老百姓在家門口及時享受優質的醫療服務。針對基層優質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通過搭建網際網路信息平台,開展遠程會診、遠程心電、遠程影像診斷等服務,促進檢查檢驗結果實時查閱、互認共享,促進優質醫療資源縱向流動,大幅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效率。鼓勵醫療聯合體藉助人工智慧等技術,面向基層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服務,推動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幫助緩解老百姓看病難問題。

三是重塑大健康管理模式,實現“我的健康我能管”。在“網際網路+”的助力下,健康管理正逐步邁向個性化、精確化。通過建立物聯網數據採集平台,居民可通過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腕錶等移動設備或相關套用,全面記錄個人運動、生理數據。通過建立健康管理平台,依託網站、手機客戶端等載體,家庭醫生可隨時與簽約患者進行交流,為簽約居民提供線上健康諮詢、預約轉診、慢性病隨訪、延伸處方等服務,真正發揮家庭醫生的健康“守門人”作用。藉助雲大物移等先進技術,居民在家中就可通過網路完成健康諮詢、尋找合適的醫生,並在醫生的輔助下更好地進行自我健康管理和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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