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學校環境:不咋地
師資力量:很一般
教育管理:直接轉110
重要事件
該校發生的一系列新聞:
色魔入侵女生廁所事件
河南省固始縣一單身農民淫性不改,自16歲那年“出道”,先後兩次因強姦罪被判刑。出獄後,此人變本加厲,將魔爪伸向固始縣多所學校的女學生,在兩年的時間裡竟強姦、猥褻30人。8月18日,固始縣人民法院以強姦罪、強制猥褻婦女罪、猥褻兒童罪,決定對被告人柏東華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告人柏東華,男,1968年2月出生,固始縣農民,住固始縣城關鎮白寺地。被告人曾因強姦犯罪,分別於1984年、1988年被固始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四年。 據被告人庭審交代,其於2000年出獄後曾收斂一段時間。因其惡名遠揚,加之好逸惡勞,未能處上對象。其漸漸灰心,越發放任自己。 2007年1月26日晨5時許,被告人竄到固始縣第一中學西側生活區,持刀闖入該校女生麗麗(化名)、娜娜(化名)的出租屋內,對二人實施猥褻。 初次得手後,被告人見數月內平安無事,又於2007年5月23日竄到固始衛校,持刀對一名女學生進行威脅、恫嚇。正欲實施強姦時,因另一名成年女性入廁,被告人強姦未遂。次日,被告人又竄至城關第六國小女廁所,將一名15歲的女學生強行猥褻。 法院查明,自2007年1月至2009年2月間,被告人柏東華先後竄至固始縣第一中學,城關第二中學、第六國小、第七國小、實驗國小,固始衛校等學校。除一次在被害人住處外,其餘均以各學校的女廁所為“據點”。被告人共強姦婦女2起2人,其中1起姦淫幼女,另1起未遂;強制猥褻婦女11起12人;猥褻兒童11起16人,最小的年僅10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柏東華採取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二名婦女發生性關係(其中1人未滿14周歲,1起未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被告人採取暴力手段,強制猥褻婦女多起多人,猥褻兒童多起多人,情節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其行為構成猥褻婦女罪、猥褻兒童罪。法院遂以強姦罪判處柏東華有期徒刑八年,以強制猥褻婦女罪判處柏東華有期徒刑四年,以猥褻兒童罪判處柏東華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給錢就給畢業證事件
本報信陽訊4月22日,固始縣的王先生給記者打電話說,固始縣衛校在對2000年以前畢業的學生進行再培訓時,對個別學生大開綠燈:只要交錢,無須考試就給辦畢業證,記者對此進行了暗訪。
王先生說,他是1999年從該衛校畢業的。前不久,他拿著該校頒發的畢業證到縣衛生局報考醫師執業資格考試時,工作人員以其證件不能作為報考使用為由拒絕其報名。而另 一些拿著該校頒發的“鄭州仲景某學校畢業證”的人卻報了名。王先生了解得知,凡1995年至2000年期間該校頒發的畢業證都不能作為報考醫師執業資格考試使用。“鄭州仲景某學校畢業證”是固始縣衛校和鄭州仲景某校聯合辦學後頒發的證書,按規定,這種證可以作為報考使用,而一些拿到“鄭州仲景某校畢業證”的人,只是向該衛校交了錢根本沒參加考試。
隨後,記者來到固始縣衛校辦公室,一男工作人員熱情地接待了記者。記者稱妹妹以前在該校上學,想弄個能報考醫師執業資格考試的畢業證。該工作人員說,只要重新辦理一套入學手續,再經培訓和考試,就能拿到新畢業證。“還要考試?”記者裝著很為難,“有些熟人沒參加考試就給他們發證了。”該工作人員說,報名和交錢數額在7月份以後再通知。
昨天,記者將暗訪情況向信陽市教育局職業教育科進行通報,一位自稱姓鄭的工作人員說科里領導開會去了,等領導回來後儘快將此情況進行匯報。□首席記者何正權通訊員翁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