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固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強化服務保障全面推進公安
信息化建設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為深入實施“科技強警”戰略,提高公安信息化建設和套用水平,推進平安、和諧、魅力固始建設,根據《河南省信息化條例》、《河南省公安廳關於全力推進全省公安信息化工作的意見》、《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切實強化服務保障全面推進公安信息化建設的通知》(信政辦〔2009〕5號)和《關於切實加強和改進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意見》(固辦〔2007〕18號),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公安信息化建設工作作如下通知:
詳細內容
一、充分認識公安信息化建設的重要性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擔負著鞏固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重大政治和社會責任,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社會信息化趨勢和社會治安形勢變化,信息化手段在公安機關決策指揮、破案打擊、治安防控、執法服務和隊伍管理等各項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日益凸顯。全面加強公安信息化建設,不僅是全面提升公安工作水平、增強公安隊伍戰鬥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設和諧社會、惠及百姓民生的重要基礎工程。為此,全縣各級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採取有效措施,大力推進公安信息化建設。
二、公安信息化建設的總體思路、工作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總體思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金盾工程”二期建設為契機,加大社會信息資源整合與共享力度,全力推進公安信息化全警普及和深度套用;完善網路、安全管理體系、信息中心技術系統等信息化基礎設施,改善運行支撐環境;完善重點套用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工作機制,加強服務保障體系建設,為公安信息化建設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和任務。全面完成“金盾工程”一期建設任務;最佳化完善公安網路基礎設施、安全技術設施、信息中心技術系統等三類信息化基礎設施;深化公安信息化建設和套用工作,以信息資源為基礎促進情報分析研判,逐步完成“金盾工程”二期建設,建立和完善公安“大情報”系統,實現“基礎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礎化、警務工作流程化、決策指揮科學化”。
(三)基本原則。一是堅持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實施的原則。二是堅持邊建設、邊套用、邊完善的原則。三是堅持圍繞服務基層、服務一線、服務實戰的原則。四是堅持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原則。五是堅持黨政領導、借力社會的原則。
三、切實加強公安信息化建設的服務保障機制建設
(一)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公安信息化建設,進一步健全領導體制,加強對公安信息化建設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公安信息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具體做好規劃管理、政策研究、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等工作。相關部門、單位要根據工作職能各司其責。縣發改委負責將信息化建設納入全縣統一規劃,按照國家和省市資金投向的有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向國家和省市發改委反映情況,加強上下對接,及時幫助解決公安信息化建設中的實際問題困難;縣財政局負責公安信息化建設的資金保障工作,並監督公安信息化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縣人事局、編辦要在選拔、招錄、使用、培訓、職級待遇上對公安信息化技術人才實行傾斜;縣公安局負責研究提出公安信息化發展的對策措施,並對信息化套用組織實施,全面提升公安管理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水平;廣播電視、移動、電信、聯通等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協同做好信息化工作,形成促進公安信息化發展的強大合力。
(二)建立健全經費保障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全力支持公安信息化建設。一是將公安信息化建設納入財政預算。各級財政部門要把公安信息系統的建設經費、運行管理維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制定相關的標準予以保障。從今年起,對於中央和省市財政安排的公安部門補助專款,各級財政部門要優先用於公安信息化建設。二是加大投入力度。要集中資金優先保證公安機關基礎性、實戰性、全局性和見效快的項目建設。財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根據公安信息化建設工作的進度和經費實際需求安排支出,及時撥付資金,確保專款專用。要統籌考慮,充分利用現有設備資源。對必須補充、購置的,要按照政府採購制度有關規定採購,最大限度地節約經費支出,確保公安信息化建設資金使用的高效和規範。三是立足固始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立足於公安業務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彌補建設資金不足問題。同時,注重發揮政府、社會、企業、投資商和公安機關內部各部門的共同作用,努力破解公安信息化建設經費與運行維護經費難題,確保經費保障足額到位。
(三)建立和完善社會信息共享機制。通過開發建設“部門間信息共享與服務平台”,進一步拓展信息源,建立公安內、外部信息的交換共享機制,推動信息資源整合和深度套用。公安機關要逐步向社會有關部門和機構提供公安非涉密信息服務;其他政法機關、政府其他部門以及金融、保險、工商、稅務、鐵路、移動、電信等有關機構要穩步推進與公安機關的信息資源整合和共享服務工作。要堅持“統一共享平台、統一接入渠道、統一共享策略、統一運行管理”的原則,與“邊界接入平台”建設緊密結合,確保公安內、外網數據交換共享的安全。
(四)積極營造公安信息化建設的良好氛圍。要加強對公安信息化建設的輿論引導。報社、電台、電視台、新聞網站等媒體要加大對公安信息化建設的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公安信息化建設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做法,積極營造全社會大力支持公安信息化建設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