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4年7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設立四川蒼溪經濟開發區的批覆》(川府函〔2014〕129號)決定,根據國務院同意在四川省汶川地震重災區啟動省級開發區新設審批工作的政策精神,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印發〈清理整頓開發區的審核原則和標準〉的通知》(發改外資〔2005〕1521號),同意設立四川蒼溪經濟開發區。
名稱
開發區名稱為四川蒼溪經濟開發區。
主導產業
開發區以農副產品加工、天然氣綜合利用和機械電子產業為主導產業。
位置
開發區設在廣元市蒼溪縣。開發區規劃控制面積5.15平方公里,規劃區四至範圍(具體以界址點坐標控制):東至雲峰鎮紫雲村五皮嘴山腳,北至雲峰鎮石家壩村麻石埡山腳,西、南均以陵江鎮古梁村嘉陵江為界。
要求
開發區設立後,應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遵循發展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規劃環評的要求,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合理安排建設規模和開發時序,有計畫、分步驟、循序漸進地推進開發區建設發展。
歷史沿革
2013年初,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意蒼溪縣開展設立省級經濟開發區前期工作,根據省發改委的批覆規劃,該縣的武當工業園、紫雲工業園和天然氣利用工業園,將整合新設為省級經濟開發區。到“十二五”末,經開區建成面積達到8平方公里,入園規模以上工業企業60家,工業產值達100億元以上。
獲省發展和改革委批覆後,蒼溪縣成立了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為副組長、12個縣級部門和相關鄉鎮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並抽調專人負責相關工作,確保申報省級開發區取得圓滿成功。
2013年9月16日,四川省環保廳下發(川環建函[2013]228號)文,正式批准《四川蒼溪經濟開發區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宣告經開區歷時60天的環評申報工作圓滿成功。
2014年7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設立四川蒼溪經濟開發區的批覆》(川府函〔2014〕129號)決定,同意設立四川蒼溪經濟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