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資中縣新橋中學

四川省資中縣新橋中學

四川省資中縣新橋中學始建於1970年,學校占地面積31540平方米。

基本信息

總體概述

四川省資中縣新橋中學是一所農村完全中學,地處“川中林海”——白雲山山麓,與省級風景名勝區——白雲峽毗鄰,距資中縣城二十二公里,是資中縣最佳文明單位、校風示範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範單位和高中畢業班工作先進集體,內江市綠化先進單位和衛生先進單位。學校占地面積31540平方米,建築面積11053平方米。現有教職工87人,其中專任教師82人,中學高級教師6人,中學一級教師30人,35歲以下青年教師46人。現有教學班17個(高中2個,國中15個),在校學生920人(高中生130人,國中生790人)。學校於1970年12月開始籌建,1971年2月招收國中生,1974年開始招收高中生,1986年8月確立為完全中學。學校近年先後投入400多萬元改擴建教學樓、綜合樓、學生宿舍、學生食堂、校門等和添置教學實驗辦公設備,辦學條件得到了極大改善。辦學三十多年來,始終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和“以人為本”的教育原則,秉承“不求人人升學,但求個個成才”的辦學理念,形成了封閉式管理,開放式辦學,多元化培養人才的辦學特色。恢復聯考以來,為大中專院校輸送新生近1000名,輸送飛行員10餘名,輸送藝體學生50餘名,教學質量居全縣前列。

領導班子

校 長:黃 勇  副校長:韋方其  辦公室主任:劉昌黎  副主任:寧良全  教務處主任:高 立  教科室主任:邱衍江  政教處主任:姚兆平  總務處主任:劉 學  安保處副主任:李忠金

職工考勤

一、坐班制  1、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特殊性,全體教職工必須坐班。  2、坐班必須在辦公室或工作場地(教室、工作間等);坐班要做到態度端正,認真負責,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二、考勤辦法  1、學校行政對坐班情況進行考勤,每周匯總考勤結果。  2、考勤實行不定時抽查制,主要抽查上午二、三節,下午六、七節、晚上第一、二節(星期五晚上不考)。每天考勤不少於3節(星期五不少於2節次),上午、下午和晚上至少抽查一節次,抽查時不在工作崗位視為未上班,全天上午、下午和晚上在崗不少於2節次(星期五不少於1節次)。  4、公假、事假、病假每天6節計算,不足一天者,按實際節數計算。  5、上課鐘聲結束3分鐘後到崗視為遲到,提前離崗視為早退(上午第四節提前不得超過10分鐘)。  6、按國家政策規定享受的假日(婚假、產假、喪假),作公假處理但必須連續計算(含雙休日、公眾假日、寒暑假),計滿為止。婚假通常7天,晚婚10天;產假90天,晚育120天,難產者在此基礎上加15天,陪護假10天;計畫生育人流手術15天(只享受一次)。學校提倡以工作為重,不休或少休假。  7、周前會(通常每周日晚召開)、升旗儀式和寒暑假集中學習單獨考勤。  三、請假制  1、教職工因公、事、病必須事先調課(教導處原則上不批准因私調課),再請假,返校後立即銷假,否則繼續記載。  2、教職工向校長當面請假(無特殊情況不得採用其他方式),經批准後方可離開。校長不在校時,在校長指定的副校長或中層領導處請假。  四、考勤獎懲制度  1、教職工全天抽查在崗少於2節次者,每節次計曠課3節;抽查在崗少於2節次但請了病、事假,每節次計3節病、事假。  2、每周坐班曠工每節扣5元,事假每節扣2元,病假原則上不扣,但必須見醫院開具的國家正規稅務醫藥發票,否則作事假處理。  3、公假由教導處調課或安排人代課,不扣本人課貼及超課貼;政策性假日、病假、事假,其所耽誤的課相應扣減其課貼及超課貼(無論超否)。  4、上課遲到、早退每次扣2元,曠課每節扣20元,並計入六認真考核;未經教導處批准的調課,雙方均計曠課;經批准的調課無人上,責任方以曠課論處。  5、周前會和寒暑假集中學習遲到、早退每次1元;病假原則上不扣,但必須見醫院開具的國家正規稅務醫藥發票,否則作事假處理;事假每節2元,曠課每節5元。  6、升旗儀式遲到每次2元;病假病假原則上不扣,但必須見醫院開具的國家正規稅務醫藥發票,否則作事假處理;事假每次2元,缺席每次5元。

晉職管理

一、中、高級教師職務不按文理教師數設崗。每年中、高級職務指標使用數控制在當年空缺指標數的60%左右,直至用完為止。  二、每年職稱評定過程中,符合申報中、高級教師職務者,必須向學校提出申請,並提供相應的真實可信的材料(論文獲獎、公開課、表彰獎勵等以學校登記為準),所有材料和資格截止當年8月31日。在材料真實可信的前提下,本人在教職工大會上述職,學校按下列辦法積分(積分時保留一位小數),學校依據積分從高到低排名,在指標使用數內按排名順序擇優推薦上報。申報中、高級職務的教師應按上級要求準備好相應的材料,材料準備中的費用自理。不符合評審基本條件者和學校相關規章取消資格者,學校不予積分。  1、六認真積分:以近三年六認真考核的學期平均分的10%計入積分。  2、工作量積分:以近三年工作量(含教學課時和非教學課時,不分高中、國中)的學期平均數為準,以一節1分計入積分。  3、任職年限積分:以任現職一年1分計入積分。  4、值周積分:近三年內以值周一次1分計入積分。  5、班主任積分:近六年內以當一年班主任1分計入積分;每學期班主任量化考核積分一等獎積3分,二等獎積2分,三等獎積1分。  6、教學成績積分:①近三年內(如因病、產假可順推,下同)上過畢業班(非升學考試學科隨年級走,視為上過畢業班,下同)以5分計入積分。②近三年內聯考本科任務完成一級目標以15分計入積分,完成二級目標以20分計入積分,完成三級目標以25分計入積分;聯考專科任務完成一級目標以20分計入積分,完成二級目標以25分計入積分,完成三級目標以30分計入積分。③近三年內中考完成升學率(我校錄取分數以上)以20分計入積分,完成升學率且入學率達到50%以25分計入積分,完成升學率且入學率達到60%以30分計入積分;中考未完成升學率(我校錄取分數以上)以15分計入積分,未完成升學率但入學率達到50%以20分計入積分,未完成升學率但入學率達到60%以25分計入積分。[註:該條適用於2007級及以前]近三年中考完成升學率(普通高中)以20分計入積分,完成升學率且430分完成一級目標25分計入積分,完成升學率且430分完成二級目標以30分計入積分,完成升學率且430分完成三級目標以35分計入積分;中考未完成升學率以15分計入積分,未完成升學率但430分完成一級目標以20分計入積分,未完成升學率但430分完成二級目標以25分計入積分,未完成升學率但430分完成三級目標以30分計入積分。④高、國中畢業班升學成績名次(縣考核認定為準)以第一名25分、第二名24分、第三名23分(依次類推)計入積分。⑤藝術、體育學科升學考試專業成績達到專科及以上(視為單科成績)以一人1分計入積分。⑥近三年擔任過一屆以上畢業班的,或高、國中畢業班同時擔任的,以成績最好的積分。本、專科以最好成績積分,升學考試學科以班級任務為準(二個班及以上者綜合看),非升學考試學科以年級任務為準。  7、教育科研(含各類課、論文、課題實驗報告等)積分(以最高的一項積分):省級一等獎及以上10分,省級二等獎、市級一等獎9分,省級三等獎、市級二等獎、縣級一等獎8分。  8、民眾評議積分:以民眾無記名投票評議的得票率的10倍計入積分。  9、學校行政評議積分:一是以學校行政領導無記名評議的平均分計入積分,滿分5分;二是以學校校長、副校長無記名評議的平均分計入積分,滿分3分。  10、表彰獎勵積分:獲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表彰獎勵的(以最高一項積分),按市級及以上3分、縣級2分、校級1分積分;獲政府表彰獎勵的,在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獎積分基礎上加1分。  11、年度考核積分:任現職以來,年度考核優秀以每次1分計入積分。  12、考勤積分:上課遲到、早退每節次扣1分。  三、學校鼓勵學歷不達標的教師在不影響教育教學工作的前提下參加本專業的在職函授或自考;鼓勵教師從事教育教學科研,撰寫科研論文,參加學術會議和公開課等賽課活動;鼓勵新教師、晉職人員參加崗前培訓。教師參加函授、自考、學術會議和培訓等所耽誤的時間作公假處理,但所有費用自理。  四、因借用或其他原因離開我校教育教學工作崗位一年及以上(支教除外),其職稱評定須在其返校之年的次年才能申報,其成績認定為其離校時最近的一屆畢業班成績,並按上述辦法積分。

學生常規

1、每周星期一早晨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參加升國旗儀式(下雨和節假日例外),集合要做到安全第一,聽從指揮,佇列整齊,不講話,不搞小動作,立正姿勢要規範。升國旗時奏、唱國歌要莊重嚴肅,脫帽、行注目禮。若有違反本條規定者,第一次批評教育,寫出書面檢討;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2、全校學生都必須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必須向老師請假,經批准後方可離開。遲到、早退達3次,曠課達1次,向班主任作書面檢討;遲到、早退達6次,曠課達1次,給予警告處分;遲到、早退達10次,曠課達3次,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3、上課專心聽講,勤于思考,合作學習,勇於提出問題,敢於發表自己的見解,積極回答老師的問題,獨立完成作業,長期不交作業或無故不參加半期、期末考試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4、有意破壞課堂紀律(含自習課),如罵人、鬧事起鬨、打口哨、划拳、出風頭、談笑、放鞭炮、耍流氓行為以及辱罵教師等,不接受批評教育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5、凡打架鬥毆、賭博、談戀愛、偷盜、進網咖或經營性娛樂場所者,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對談戀愛,經教育不改者,通知家長來校共同教育並勸其改換學習地點。打架、賭博、進網咖或經營性娛樂場所者,只能參加高中畢業會考補考;經教育不改者,通知家長來校共同教育,並勸其改換學習地點。喝酒、抽菸者,第一次批評教育,寫出書面檢討;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並通知家長來校共同教育。  6、住校生必須遵守住校紀律,按時起床、就寢、出操、上早晚自習。寢室內整潔,做到滅燈息談,滅燈後不準進教職工寢室(白天學生不準單獨進教職工寢室)。晚自習結束後,一律到寢室睡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到辦公室、教室等地看書;就寢後不得在校內隨意走動,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熄燈後嚴禁在寢室內點蠟燭(停電時例外,但要注意防火),一經發現,給予警告直至記大過處分。  7、凡私自下河塘水庫洗澡、爬車、翻圍牆等造成意外事故,一切後果自負。一經發現,給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並請家長來校共同教育。  8、任何班級或個人不得在校園內教唱不適宜的流行歌曲,每個學生至少會唱國家推薦的愛國主義歌曲20首,全體學生至少會齊唱5首。  9、無意損壞公共財物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公共財物除按新橋中學公物賠償制度進行加倍賠償外,同時給予警告、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0、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發現一次批評教育,寫出書面檢討並打掃乾淨;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並打掃乾淨,負責監督一天;第三次給予記過處分,打掃乾淨,並負責監督一周。隨地大小便,給予記過以上處分,打掃乾淨,並請家長來校共同教育。  11、加強門衛制度,實行封閉管理。通學生進出校門必須佩戴出入證並主動有禮貌地接受門衛檢查;通學生不得頻繁出入,在每一出入時段只能出入各一次。白天上課和早晚自習時間,未經允許,學生不得私自出校門。住校生因事回家、因病外出就醫(重大疾病除外),必須憑班主任簽注意見的規範假條出校,返校時將假條交門衛備案。學生(尤其是住校生)不準進門衛室,不得隨意進入校門警戒線內。嚴禁私自出校或衝撞校門。有違反以上規定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警告、記過、記大過直至勸其改換學習地點的處分。  12、通學生必須在自己家中居住,住校生必須在學校裡面住,無監護人陪同,不得在場鎮居住。如擅自在外居住,一經發現,立即通知家長來校共同教育,並勒令其搬回學校;經勸說不聽者,給予記過、記大過直至勸其改換學習地點的處分。  13、著裝整潔,樸素大方,注重儀表,不穿拖鞋到教室及公共場所。女生不準化濃妝,穿奇裝異服;男生不準穿背心上課,不準理怪頭型,不準蓄長發。違者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整改;若仍不聽者,通知家長來校共同教育,並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4、住校生不準串寢室,更不準到其它寢室居住,通學生不得隨意到住校生寢室。一經發現,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直至記過處分。  15、未經學校、班主任批准,不得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如違反,寢室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處分,直接責任人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6、凡受到學校記過以上處分,考察期1—6個月,一律記如本人學籍檔案,同時報教育局備案。  17、凡受到學校記過以上處分者,均參加學校整改班學習,每天上午學習《中國小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新橋中學學生常規管理制度》等,下午勞動教育,完成勞動任務,體驗勞動艱辛,傳承民族優秀傳統,晚上寫心得體會,交流思想認識。學習合格者,返回原班學習。  18、受到學校警告以上處分者,在規定的考察期內表現確實好,轉變較明顯,經本人寫出書面申請,所在班級的討論,由班長和班主任簽注意見交學校,學校審核批准後撤消其處分,並將相關材料撤出學籍檔案。

教學管理

一、六認真考核  六認真考核由教科室和教務處組織實施(教科室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滿分300分。採用平時考查和集中檢查兩種方式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平時考查由教務處和教科室收集、整理、記載教學管理人員及其他值班人員提供的有關情況和數據,並按本辦法積分;集中檢查由校長組織分管教學的副校長、教務處主任(副主任)、教科室主任(副主任)和教研組長每學期進行不少於一次的檢查,並由教科室做好記載;六認真考核結果將作為教師年度考核、評優晉級等量化依據。  (一)備課(查記錄和備課本方式進行檢查)  1、教學計畫: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內寫好所任班級、學科的教學計畫一式三份。教學計畫原則上應有情況分析、教學目標任務、教學內容、教學原則方法教學進度等內容。一份本人自留以便在教學過程中執行,一份交教研組長以備隨時抽查計畫執行情況,一份交教務處備案並填好上交記錄表。(1)學校記錄表上未登記查無教學計畫,扣10分;(2)學校記錄表上未登記但查有教學計畫扣5分;(3)未在規定時間內交教學計畫,每晚一天扣1分,扣完10為止。  2、備課:學校要求提前備課,提倡寫詳案。具有豐富教學經驗且教學效果較好的教師可適當寫略案,未送過畢業班的教師必須寫詳案;學校行政領導超標準兼課者(據資教發[2003]67號檔案,原則上我校校長兼課2節,副校長兼課3節,中層正職兼課4節,中層副職兼課6節)可不寫教案,但必須出示能證明其備課的材料。備課本上要留一定的空白作邊頁,便於教學中及時寫上備課的不足和補充有關資料;備課應有章節(課)的安排計畫和課時分配;每一個教案原則上應有課題、目的要求、原則方法、重難點、內容步驟、板書設計等內容,並注重實效。(1)長期寫略案扣5分;(2)不留空白或留有空白長期無心得、材料補充扣2分;(3)教案無章節(課)的安排扣2分;(4)教案無課題等內容扣2分。  (二)上課(聽課、問卷和巡查方式進行檢查)  1、嚴格計畫,忠實主題:認真執行課堂教學計畫,不準以任何理由(如學生不守紀律)不完成該節課計畫。(1)不按計畫執行一次扣1分;(2)嚴重偏離原定軌道一次扣1分。  2、認真進行課堂管理:教師不得隨意調課(教務處原則上不同意因私調課),應做到提前到教室候課,準時到課堂,不提前下課;控制好課堂紀律,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適時的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既教書又育人;做好學生出勤情況登記,並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協同教育管理學生。(1)不管課堂紀律,放任自流發現一次扣2分;只教書不育人,不登記學生出勤情況或不與班主任聯繫發現一次扣2分;(2)上課不在工作場所視為曠課,曠課每一節扣10分,事假耽誤課一節扣2分,遲到(以鐘聲結束為準)、早退一次扣1分。一學期曠課達1節取消當年評職、評優資格,一年內累計曠課達5節,取消兩年內評職、評優資格。  3、認真講課,追求實效:要求語言精煉,重點突出,邏輯嚴密,趣味性強,課堂結構完整;注意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認真體現以人為本的教育思想;講課方法靈活多樣,課堂氣氛活躍,注重實效;提倡用國語或英語口語教學;提倡運用現代教學手段、現有的實驗音像設備設施進行教學。(1)講課重點不突出扣2分;(2)東拉西扯,耍花架子扣2分;(3)滿堂灌扣2分。  4、為人師表,公正對待學生:教師穿戴、言談、舉止堪為學生表率,對待學生應一視同仁,不偏愛優生,不歧視差生;對學生和藹可親,關心熱愛全體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1)語言不文明、穿戴不文雅扣2分;(2)歧視差生扣2分;(3)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髮現一次扣5分。  (三)聽課(查記載方式進行檢查)  1、送過畢業班的教學人員要聽同學科年輕教師的課,多指導,多交流,每期聽課不少於8節;未送過畢業班的教學人員,要向同科老教師或教學經驗豐富的同科教師學習,每期聽課不少於16節。學校行政領導要廣泛的聽課,多了解各學科教師尤其是自己所教學科教師的教學情況,全學期不少於16節(分管教學的領導不少於32節),領導聽課必須先在教科室領取評課表,聽課後要同授課教師交換意見,指出其存在的主要問題並提出改進意見,然後將評課表交教科室,教科室憑評課表進行登記。全體行政領導集體每期必須聽完所有教師的課,教科書室要根據記載情況適時通知每位行政領導。學校行政每期期末召開專題會,通報聽課情況,並根據評課得分情況對教學中存在問題較突出的教師進行誡勉。教師聽課必須先在教科室登記並領取評課表,聽課後要主動與授課教師交流,並於當天將評課表交回教科室。  2、教研課要求全組教師必聽,其他人員多聽,並積極參與其教研組的討論(公假、事假、病假、調不過課者除外)。  3、聽課教師每天第三節晚自習課憑聽課記錄到教科室核對記載。  4、提倡經常化分散聽課,反對集中突擊完成任務。未完成規定節數,差一節扣1分(行政領導差一節扣5分);突擊(一周內有3節)或聽非同科教師的課視為未完成任務,教研課和行政領導的聽課除外。  (四)作業(隨機抽樣和集中檢查方式)  1、分層次合理布置作業:教師布置作業要根據教學大綱、教材內容、學科特點及學生實際,做到分層次和合理。文字學科每周不少於1次,理科每周不少於2次,不多於5次。作業未按要求布置一周扣2分,全學期以16周計算。  2、作業批改:作業要做到全批全改。(1)作業批改量每少一次扣1分;(2)作業批改面未達到規定要求一次扣2分。  3、分管教學的行政領導在聽課的同時,也要了解教師作業布置情況和檢查教師作業批改的情況,並對批改的次數、批改的面、批改態度等做好記交教科室匯總。  (五)考試評價(查記錄和抽樣調查方式檢查)  1、考試考查:教師在章節(課或單元)結束後,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測試考查。教師組織的考查必須根據教材和學生的實際命制試題,原則上不採用原套資料;考試後嚴格按標準客觀公正的閱卷並做好閱卷記錄,及時評講。對平時考查的成績要做好記載,半期(月考或摸底)考試成績在試後3天內(上課班級多於3個可適當延後)交班主任匯總排名,屬上級組織的考試(期末、摸底)還要求將試卷分析交教務處。(1)按課本章節(課或單元)每少一次扣2分;(2)不及時評講一套試題扣1分;(3)不交試卷分析,扣5分;(4)不按時交成績或試卷分析,每項遲到一天扣1分。  2、期中、期末、會考、升學考試服從學校統一安排,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履行職責,圓滿完成工作任務。(1)缺席一次扣5分;(2)不按時到場,遲到一分鐘扣1分;(3)不認真履行職責(看書報、擅離崗位、評閱作業試卷等)扣5分。  3、畢業班教師必須在當年9月底前解答高、中考試題並寫出試題分析。送過一屆畢業班的教師須解答分析當年高、中考試題,未送過畢業班的教師須解答分析最近五年的高、中考試題。未按要求解答、分析試題,缺一年扣10分(每項5分)。  4、教師必須積極從事教育教學科研,每學年內必須有一篇教育教學科研論文,一年內無論文者扣10分。  (六)輔導(查平時記載)  1、規定輔導:學校安排的早晚自習輔導(天天讀、三操到場每次計半節)和雙休日值班,教師必須自始至終在場並清點人數、負責紀律、解答疑難,原則上不講課;早晚輔導不準調課。輔導、值班、到場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病假一節扣1分,事假一節扣2分,曠課一節扣5分。  2、課外輔導:教師要根據教學的需要和學生學習的實際有針對性的進行全面的或個別的輔導,尤其是畢業班的責任目標學生;輔導中要耐心細緻,平等待人,不傷害學生,不打擊學生,多從正面鼓勵。  二、學生評價  學生評價是學校考查的必要補充,也是增強教學民主的具體體現。學生評價由教務處和教科室組織實施,主要採用問卷調查或收集學生意見方式進行,每學期不少於一次。  學生評價得分低於60%者,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如仍無改進,對其工作崗位強制調整,如不服從調整,作待崗或待聘處理。學生評價的得分作為教學評價的參考。  三、教學成績評價  1、教學成績評價分階段性評價(每學期的成績)和終結性評價(升學成績)。階段性評價以期末成績積分按等次獎勵,終結性評價按升學成績進行獎勵(獎勵辦法另發)  2、學校對每個年級、每個班的各科期末統考成績(高、中考成績)進行通報,通報內容包括平均分、及格率、優生率及其排名,並同時通報任課教師名單。  3、學校根據我校學科成績情況和各班學科成績情況(校內班級比較時以新生人數的90%計算,目前二、三年級以2007年上期末人數為準,經學校行政決定勸退的人數予以扣除)進行積分。積分辦法是排名最後一名積1分,每上升一名增積1分,最高分為參與比較的學校所數或班級數。積分時以年級為單位分組進行。最後積分按積分項目的平均分計算。任同年級多個班的按班級個數取平均分計算。每個教師的成績總積分為年級成績積分與班級成績積分之和。  4、學校按各年級組成績總積分排名分設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200元、100元、50元,各等次獎的比例分別為20%、30%、30%。  5、期末成績總積分排名在最後20%的,學校對其進行誡勉,並取消當年評職稱、評各類優秀的資格;連續兩個學期排名在最後20%的,取消其在兩年內評職稱、評優秀和一切與教學成績相關的獎金(含升學獎)分配資格;升學成績積分在最後10%的,取消其在兩年內評職稱、評優秀和一切與教學成績相關的獎金(含升學獎)分配資格。如果學科成績在全縣比較校的60%之前的,雖在20%或10%範圍內,不進行誡勉和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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