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四川省廣元市旺蒼質量技術監督局於1999年9月上劃四川省垂直管理,其前身為“旺蒼縣技術監督局”,2000年改為“四川省廣元市旺蒼質量技術監督局”,是由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實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機關。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旺蒼縣全縣質量技術監督工作,主要履行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安全監察、檢驗檢測四大職能,促進本地區產品質量提高,推動經濟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團體、人民民眾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下設內設綜合管理股(掛辦公室牌子)、業務管理股、監督監察股(稽查大隊含12365投訴辦公室),政策法規宣傳股(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辦公室)、組織機構代碼辦公室、廣元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旺蒼工作站、旺蒼縣計量監督檢定測試所。現有在職職工35人,退休職工13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的行政執法工作。2、查處旺蒼縣境內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打擊假冒偽劣、保護名優特新產品的專項治理,受理違反標準化、計量、質量管理法律法規的舉報和調查處理。
3、負責旺蒼縣境內標準化及組織機構代碼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和標準備案工作。
4、依法監督管理旺蒼境內的計量工作。組織開展計量器具的強檢,規範和監督計量行為。
5、負責旺蒼境內的質量工作。組織實施質量興縣,組織對生產企業出具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資格進行審核,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6、貫徹實施安全認證產品強制性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違反產品質量認證法律法規的行為。
7、負責旺蒼境內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客運架空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監察工作。
8、承辦當地政府和上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旺蒼質量技術監督局內設綜合管理股(掛辦公室牌子)、業務管理股、監督監察股(稽查大隊含12365投訴辦公室),政策法規宣傳股(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辦公室)、組織機構代碼辦公室、廣元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旺蒼工作站、旺蒼縣計量監督檢定測試所。廣元市旺蒼縣質量打假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旺蒼質監局。(一)綜合股
負責文秘、檔案、保密、機要、綜合治理、基建房產、目標管理、後勤管理等日常政務、事務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機關內部規章制度;收集、分析、整理、傳遞政務信息;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督辦工作;負責組織牽頭辦理人大代表的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大型活動、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負責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局財務工作,兼人事、出納工作。
(二)政策法規宣傳股
負責對質量技術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承擔質量技術監督宣傳工作;監督和參與本局對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辦局案審委日常工作,組織案件聽證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對案件辦理情況實施監督,開展案件回訪工作;負責對局內制定的有關質量技術監督規範性檔案進行備案審查;負責全局的普法教育工作;參與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負責市局和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
(三)業務管理股
負責產品質量管理及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有關質量振興的措施,牽頭實施名牌戰略;研究、制定全縣質量發展規劃;指導企業申辦質量認證和實施認證後的監督。負責質量工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髮布、交流和上報;管理產品質量的仲裁檢驗;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取證後的監督工作;負責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的後處理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計畫;對食品生產企業實施日常監督;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標準化工作的規劃;負責組織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及企業產品標準的實施,並依法監督檢查其實施情況;負責全縣產品標準的備案工作;積極推進企業採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縣農業、服務業標準化工作;負責推廣商品條碼技術及其監督管理;負責旺蒼縣農業標準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監督監察股
負責查處質量、標準化、認證認可等各類違法案件;組織協調查處跨地區、跨行業的重大案件;負責罰沒物品管理與銷毀;負責“12365”投訴工作;承擔縣“打假”辦的日常工作。
(五)組織機構代碼辦公室
負責組織機構代碼的登記、年審
(六)廣元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旺蒼工作站
負責對旺蒼縣產(商)品質量的監督檢驗、委託檢驗、質量仲裁檢驗工作。承擔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下達的各項監督檢查、專項檢查、定期監督檢驗等任務;接受政府、組織及個人委託,承接客戶各類委託檢驗;依法受理各類仲裁檢驗;指導和幫助企業建立和完善質量檢驗管理體系,實驗室建設及培訓檢驗技術人員等。
(七)旺蒼縣計量監督檢定測試所
負責研究建立計量基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行量值傳遞,執行強制檢定和法律規定的其它檢定、測試任務,起草技術規範,為實施計量監督管理提供技術保證;承辦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委託的有關計量監督工作,為社會提供中介服務,計量公正服務,計量技術開發套用,計量儀器設備銷售和修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