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於鞏固完善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實施意見
川辦發〔2016〕45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精神,鞏固完善我省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確保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取得突破,經省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意義和目標
建立分級診療制度,是合理配置醫療資源、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均等化的重要舉措,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重要內容,對於促進醫藥衛生事業長遠健康發展、提高人民民眾健康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
堅持以病人為中心、民眾自願就醫、醫保政策引導、統籌城鎮鄉村、創新體制機制的原則,以切實解決人民民眾“看病難”的問題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提高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為重點,以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分級診療為突破口,圍繞最佳化醫療資源合理配置、提供更加便捷的就醫條件和服務,完善推進我省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政策措施,完善服務網路、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引導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強化醫保、醫藥和醫療“三醫聯動”,逐步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就醫制度,切實促進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可及。
到2017年,分級診療政策體系逐步完善,醫療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基本形成。推進居民健康卡建設與套用,實現全省醫療健康服務“一卡通”。基本建立起以醫療聯合體為基礎的雙向轉診服務體系和以簽約服務為基礎的基層首診服務體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水平、服務效率和服務量占比大幅提升,城鄉居民就醫秩序明顯改善。到2020年,分級診療服務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機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層級最佳化、職責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醫療服務體系基本構建,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新型分級診療格局基本形成。
——基層首診。進一步明確基層首診機構,研究專科醫院和中醫醫院首診標準,提升首診機構的綜合服務能力,科學確定基層和中醫首診病種,制定和完善與之配套的診療規範。動態評估縣域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服務能力,確定縣、鄉兩級醫療機構分級診療病種。堅持政策引導,逐步規範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就診。超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定位和服務能力的疾病,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患者提供轉診服務。
——雙向轉診。明確不同級別、類別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健全雙向轉診管理制度,建立醫療機構間雙向轉診協定關係和雙向轉診信息系統。大型醫院應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預留部分門診號源,建立疑難重症轉診患者快速入院綠色通道,優先預約、優先收治基層轉診患者,探索利益分配機制,著力解決大型醫院向下轉診困難的問題,逐步實現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間有序轉診。
——急慢分治。明確和落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急慢病診療服務功能。特殊人群可根據病情需要自主選擇省內首次就診醫療機構。制定全省統一的急救指揮中心平台標準,實現平台互聯互通。依託信息化技術,大力推進以高血壓、糖尿病等為主的慢性疾病管理工作,為患者提供科學、適宜、連續的全方位健康管理服務。
——上下聯動。引導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建立目標明確、權責清晰的分工協作機制,形成相對穩定、緊密銜接的雙向轉診渠道。通過建立醫療聯合體、對口支援、領辦、託管、委託經營管理等模式,推動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和縱向流動。
二、以強基層為重點完善分級診療服務體系
(一)明確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診療服務功能定位。城市三級醫院主要提供疑難複雜疾病的診療服務和接收下級醫院上轉的疑難重症患者,並通過對口支援、遠程醫療、醫師多點執業等方式,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城市三級中醫醫院充分利用中醫藥(含民族醫藥,下同)特色優勢,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難複雜疾病的中醫診療服務和中醫優勢病種的中醫門診診療服務。城市二級醫院主要向區域內人口提供較高水平的醫療服務,接收城市三級醫院轉診的急性病恢復期、術後恢復期、康復期及危重症穩定期等患者,同時接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上轉的疑難複雜疾病患者。縣級醫院主要提供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診療,以及急危重症患者搶救和疑難複雜疾病向上轉診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康復醫院、護理院等(以下統稱慢性病醫療機構)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復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腫瘤患者等提供治療、康復、護理服務,同時承擔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畫生育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級各類專科醫院提供相應的專科醫療服務,接收下級醫療機構向上轉診專科醫療服務。積極探索建立雙向轉診利益分配機制。向下轉診患者,轉診醫院應提供延續性醫療服務;向上轉診患者,轉診醫院應提供前期治療文書,雙方可以協定確定收入分配機制。(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中醫藥局負責。列在首位的部門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和規範全科醫生培養,建立全科醫生激勵機制,在績效工資分配、崗位設定、職稱晉升、教育培訓等方面向全科醫生傾斜。通過實施農村免費定向醫學生培養、學歷提升、繼續教育和崗位培訓、住院醫師培訓等多種方式,提升基層衛生人員能力。推進“鄉村一體化”管理制度改革試點,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隊伍建設。加強兒科、精神科、康復科等緊缺專業人員培養,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健康服務需求。(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編辦、省中醫藥局負責)
(三)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合理規劃布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加強標準化建設。通過組建醫療聯合體、對口支援、遠程醫療、醫師多點執業等方式,鼓勵二級以上醫院醫師到基層醫療機構多點執業,提高基層服務能力。加強和規範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明確醫師每周工作日,鼓勵醫師多點執業,探索建立醫師多點執業相關方利益分配機制。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35%—40%非基本藥物的政策,滿足患者需求。重點提升鄉鎮中心衛生院急診搶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婦產科和兒科等醫療服務能力。加強中醫藥特色診療區建設,推廣中醫藥綜合服務模式,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在民族地區強化對口支援、遠程會診和巡回醫療“三駕馬車”作用,著力增強民族地區醫療機構“造血”功能。(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編辦、省中醫藥局負責)
(四)全面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能力。根據服務人口、疾病譜、診療需求等因素,合理確定縣級公立醫院數量和規模。加強縣級公立醫院(包含中醫醫院、婦幼保健院)臨床專科建設,重點加強縣域內發病率排名前十位疾病的臨床專科建設,推廣技術成熟、安全風險可控的限制類醫療技術臨床套用,提升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服務能力。重點加強縣級中醫醫院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針灸、推拿、骨傷、腫瘤等中醫特色專科和臨床薄弱專科、醫技科室建設,提高中醫優勢病種診療能力和綜合服務能力。通過上述措施,將縣域內就診率提高到90%以上,基本實現大病不出縣。(省衛生計生委、財政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五)推進區域醫療資源整合。整合二級以上醫院現有檢查檢驗、消毒供應中心等資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慢性病醫療機構開放,探索“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服務模式。在公立醫院探索建立影像、心電、病理、醫學檢驗等集中診斷中心以及消毒供應、血液淨化等集中服務單元,鼓勵社會資本設立第三方獨立影像、檢驗等機構,整合區域醫療資源,實現資源共享、結果互認。加強醫療質量控制,推進同級醫療機構間以及醫療機構與獨立檢查檢驗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六)合理控制大型醫院診療量。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督促本行政區域內大型醫院履職盡責,落實功能定位,最佳化門診服務,提高住院患者服務質量,增加醫務人員數量,完善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加強和規範雙向轉診。大型醫院要合理控制總診療量,合理控制醫師日均診療量,保證患者合理診療時間和診療質量,積極推動收治患者病種結構變化和提高三四級手術開展率,主動將平穩期的康復患者下轉至簽訂雙向轉診協定的下級醫療機構接受後續康復治療。(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局負責)
(七)加快推進醫療衛生信息化建設。加快建立省、市、縣三級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促進業務協同和信息共享,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以及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衛生機構間的信息互聯共享,健康檔案信息的統一歸集、更新。建立全省統一的分級診療雙向轉診平台,確保轉診信息透明暢通,轉入轉出可追溯和動態監管。積極推進“網際網路+健康服務”,創新醫療服務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基層醫務人員的遠程培訓、指導,提高基層醫療業務水平和服務能力。(省衛生計生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三、建立健全分級診療保障機制
(一)完善醫療資源合理配置機制。強化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定規劃在醫療資源配置方面的引導和約束作用。制定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標準,通過行政管理、財政投入、績效考核、醫保支付等激勵約束措施,引導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落實功能定位。發揮三級綜合醫院在醫學科學、技術創新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引領作用,分流慢性病患者,縮短平均住院日,提高運行效率。支持慢性病醫療(康復)機構發展,鼓勵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部分二級醫院轉型為慢性病醫療(康復)機構。(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省中醫藥局負責)
(二)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按照分級診療工作要求,及時調整完善醫保政策。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供需雙方的引導作用和對醫療費用的控制作用。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強化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建立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服務單元付費等的複合型付費方式,探索按疾病診斷分組(DRGs)付費、急診服務、遠程醫療服務等方面的付費方式和費用價格改革,探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患者按人頭打包付費,探索以緊密型醫療聯合體為單位實施“超支分擔、結餘留用”的總額控制,探索確定不同等級醫療機構門診特殊疾病的慢性病患者支付標準等改革。在規範日間手術和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的基礎上,逐步擴大日間手術和醫療機構中藥製劑、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納入醫保支付的範圍。完善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進一步拉大不同等級醫療機構起付線差距,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比例,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可以連續計算起付線,對向下轉診的患者不再重新計算起付線,提高補償比例。對沒有按照轉診程式就醫的普通病、常見病參保(合)患者應顯著降低醫保支付比例,確保引導患者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序流動。將符合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慢性病醫療機構按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範圍,擴大患者就醫選擇面,方便患者就近診療。(省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