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嚴氏為賊
嚴氏為賊,而陽豎與焉。道周,周君留之十四日,載以乘車駟馬而遣之。韓使人讓周,周君患之。客謂周君曰:“正語之曰:‘寡人知嚴氏之為賊,而陽豎與之,故留之十四日以待命也。小國不足亦以容賊,君之使又不至,是以遣之也。’”
白話譯文
嚴遂謀殺了韓相俠累,陽豎參與其事。事後陽豎逃亡,經過東周,東周君收留了他,讓他住了十四天,以後用四匹馬拉的車子把他放走了。韓國派人責問東周君,東周君因此憂慮不安。有人對東周君說:“您就直截了當、毫不隱諱地對韓國使臣說:‘我本來是知道陽豎參與了嚴遂的謀殺事件的,所以把他留了十四天,等待貴國的指示。我們國小力弱,怎能違抗貴國,接納殺人兇犯呢?可是,貴國的使臣又不來,所以就把他放走了。’
編者簡介
劉向(約前77—前6)又名劉更生,字子政。西漢經學家、目錄學家、文學家。沛縣(今屬江蘇)人。楚元王劉交四世孫。漢宣帝時,為諫大夫。漢元帝時,任宗正。以反對宦官弘恭、石顯下獄,旋得釋。後又以反對恭、顯下獄,免為庶人。漢成帝即位後,得進用,任光祿大夫,改名為“向”,官至中壘校慰。曾奉命領校秘書,所撰《別錄》,為中國最早的圖書公類目錄。治《春秋彀梁傳》。著《九嘆》等辭賦三十三篇,大多亡佚。今存《新序》、《說苑》、《列女傳》等書,《五經通義》有清人馬國翰輯本。原有集,已佚,明人輯為《劉中壘集》。生平事跡見《漢書》卷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