嚮導教學法

嚮導教學法在教學過程中,要求學生在教師指引下,始終處於認識和實踐主體地位,促成實現"充分發掘培養人自身潛在能力"的教育目標。 而“嚮導教學法”則產生於1980年代後期,首先從多學科課堂教學改革開始,已經形成相對穩定的4大教學環節和5項教育基本原則,普適於各級各類理論和實踐教學,並且不限於教學設備和條件的要求。 我國主體性教育實驗中,“嚮導教學法”實驗早於北京師範大學和華中師範大學1992年在國小開始的主體性教育實驗,而且實驗層次是中等專業技術學校,實驗內容涉及多種社會學科,進而向學校綜合教育改革實驗發展。

嚮導教學法在教學過程中,要求學生在教師指引下,始終處於認識和實踐主體地位,促成實現"充分發掘培養人自身潛在能力"的教育目標。所以素質教育的關鍵,在於發揮教師嚮導服務作用,調動學生主觀能動性,確立學生在教學活動中的主體地位。 在嚮導教學法教改實踐過程中,博採大家之長不斷改進方法,恢復學生主動探索知識權利,實現了嚮導教育思想目標,逐步形成了課堂教學四個基本環節:自學輔導、檢查複習、識辨演練、歸納總結。1992年元月組織井技90兩班考核調查量化評估,十個方面知識和能力要求,教改新法是傳統舊法均分2.54倍,學生分析歸納問題的能力明顯進步,嚮導教學法得到學生全面肯定,實驗報告已經江蘇油田技校上報省廳。
對比德國“行為導向教學方法”,其不同之處在於,行為導向教學方法,目前還限於職業技術教育和實踐活動課教學;從其形成條件分析,這一方法當產生於1990年代後期。而“嚮導教學法”則產生於1980年代後期,首先從多學科課堂教學改革開始,已經形成相對穩定的4大教學環節和5項教育基本原則,普適於各級各類理論和實踐教學,並且不限於教學設備和條件的要求。我國主體性教育實驗中,“嚮導教學法”實驗早於北京師範大學和華中師範大學1992年在國小開始的主體性教育實驗,而且實驗層次是中等專業技術學校,實驗內容涉及多種社會學科,進而向學校綜合教育改革實驗發展。
嚮導教學法的基本原則是:學生主體性原則、教師嚮導性原則、教育全面性原則、自學主導性原則、素質發展性原則。嚮導教學法的基本指導思想表明:學生主動掌握學習內容實現素質發展目標是教學活動主線,教師適時提供必要幫助,激勵、誘導、啟發、評價、回饋、調整,積極為學生主動學習發揮嚮導服務作用,有利於充分發掘培養青少年潛在能力。在新的教學過程中,教師輔導學生自學,相機點撥,“啟”而不“發”,讓學生獨立思考,積極探索,應時而“發”,展開豐富聯想,主動開展互助學習活動。學生在主動學習的活動中,在分析、歸納和推理過程中,在辨別正確和錯誤的爭論中,在質疑問難發表獨立見解中,辯證思維的各種方式方法,在實踐套用中不斷內化成為閃爍創造天才火花的最可珍貴的思想素質。江蘇教育研究學者張俊傑主持教學研究實驗,1992年完成首創嚮導教學法的教學改革實驗,是國內最早主體性教育理論實驗,曾經於2 0 0 1 年7 月5 日在韓國教育大學出席“第11屆世界比較教育學術大會”,學術交流文章向國內外教育領域廣泛傳播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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