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的器官醫學的發展證明了死亡不再是一個結果,而是一個過程。即便如此,出於實際操作的目的,必須給死亡劃定一個硬性的界限。這個界限最初是以心臟停止跳動為死亡標準後來便是腦死亡的概念。從表面上看,這種客觀性的引入本應使判斷死亡成為一件更簡單的事情,其實不然。
死亡界定:成為標準並不容易
60年代,腦死亡觀點似乎將成為一種定論。人造呼吸器能使人的心臟和肺大幅度收縮擴張但醫生必須清楚,他們是給病人最後生還的機會,還是在給一具屍體充氧。腦死亡的概念似乎是傻子都懂的理念:一旦大腦與腦幹的活動停止,就再也不能恢復知覺。如果不受干擾,人體將迅速死亡。
近幾十年來,醫學技術的另一項進步――器官移植增加了接受腦死亡原則的壓力。腦死亡患者是理想的捐獻者,因為他們的心臟仍在跳動。一旦心臟停止跳動,死亡過程就發展到最後階段,能夠用於移植的唯一器官就是腎。如今,大部分擁有先進技術的國家在法律上都承認腦死亡。但是,在某些國家中對此產生了強烈的文化對抗。
比如,丹麥人認為活人必須是大腦和身體都活著。直到1990年,丹麥的法律才承認腦死亡標準和心臟死亡標準同樣可以被接受。
腦死亡:我們了解多少?
即便在對腦死亡不存偏見的地區,人們對它的態度也很矛盾。一個原因是人們對此認識不足。佛羅里達救生器官獲取中心主任查爾斯·麥克拉斯基發現,美國和日本醫生對這個問題的無知到了令人擔心的程度。他說:“大腦在死亡時就破裂了,再也沒有什麼活動。然而,他們仍然認為患者會感到疼痛,而且還認為他們能使腦死亡的人起死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