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1832年8月16日出生在德國曼海姆北郊內卡勞,求學於杜賓根大學和海德堡大學,主修醫學,後改行研究生理學,1866年馮特獲得醫學博士學位,1875年任萊比錫大學哲學教授,1879年在萊比錫大學建立世界上第一座心理實驗室,《生理心理學原理》是近代心理學史上第一部最重要的著作。
人物生平
1832年8月16日,馮特出生在巴登地區曼海姆北郊的一個村莊——內卡勞(Neckarau),是家中的第四個孩子,父親馬克西米利安·馮特是村裡的路德會牧師,母親名叫瑪莉·弗里德里克。祖先中曾經出過大學校長、醫生和學者,算是書香門第。馮特在童年時代的表現並不出色,在課堂里總是做白日夢,神情恍惚,經常受到老師的責罰。直到在海德堡讀中學期間,才逐漸控制住在課堂上做白日夢的習慣,不過成績仍不突出。從1851年到1856年,他先後在圖賓根、海德堡和柏林求學。他選擇進入圖賓根學醫,是因為當時父親去世,醫生的收入可以使家庭維持體面的生活。大學一年級結束的時候,窘困的家境使他受到刺激,發誓痛改前非,發奮讀書,並轉入海德堡大學。1855年,馮特畢業於海德堡大學醫學系,取得博士學位,並在全國醫學會考中取得第一名的成績。但是他對從事臨床醫學並不感興趣,而是又前往柏林大學深造一年,師從喬安·穆勒。1857年,馮特回到海德堡大學擔任生理學講師。1858年,赫爾曼·馮·亥姆霍茲來到該校,創辦了一所生理學研究院,馮特擔任其實驗室助手。當時馮特尚未完婚,瘋狂地投入實驗室工作,數年後完成了一部大部頭著作《感官知覺理論文集》(1858年—1862年)。
正是在這一時期,馮特開闢了第一個教授科學心理學的課程。在這個課程中他開始使用來自自然科學的實驗方法和神經生理學的研究成果來研究心理學,1862年率先提出實驗心理學的名稱。他的講義被編輯為《人類與動物心理學論稿》(1863年)。該書被評價為“生理學家的樸素心理學”。1864年他被提升為助理教授。1871年,亥姆霍茲離開海德堡大學,但是馮特未能得到本該由他接替的職位,只得到了臨時教授的頭銜。這時,他的收入狀況允許他與未婚妻索菲·毛完婚。婚後的馮特致力於寫作心理學歷史上最重要著作之一:《生理心理學原理》(1874年出版)。在這部書中,他把關於心理實驗的結果整理成為一個系統,著手將心理學從哲學中獨立出來,發展成一門系統的科學,來研究人的以下心理活動:感覺、情感、意志、知覺(馮特稱之為統覺)和思維。這部著作使他得到了蘇黎世大學的教授席位。
1875年,馮特又被萊比錫大學聘為哲學教授。1879年12月,他在大學裡孔維特樓(寄宿招待所)三樓的一個小房間裡,創建了世界上第一個心理學實驗室。
馮特直到去世一直住在萊比錫,幾乎從不外出旅行,除了欣賞音樂會以外,也不熱衷於公眾活動;不過,他和妻子經常在家中招待高年級的學生和助手們。如同康德一樣,馮特一直過著嚴謹有規律的生活,上午的時間主要用於寫作,下午訪問實驗室、上課,然後散步。馮特在課堂上富於激情,口若懸河,充分體現對於本專業的無所不知;
馮特直到85歲高齡才退休。他去世於1920年8月31日,享年88歲,在那一年出版了花費他20年時間完成的十卷巨著《民族心理學》。
主要貢獻
馮特將內省實驗法引入了心理學。他請對方向內反省自己,然後描寫他們自己對自己的心理工作方法的看法。他創造了特殊的方法來訓練對方,讓他們更仔細和完善地來看待自己,但不過分地解釋自己的心理。這個工作方式與當時的心理學非常不同。當時的心理學更多的是哲學的一個分枝。
威廉·馮特認為,心理與生理是互相關聯的。他的認識論結合了斯賓諾莎、萊布尼茨、康德和黑格爾的理論。
馮特自稱他的心理學為內容心理學,他的某些觀點由鐵欽納繼承,發展成為構造心理學。他的主要貢獻是使心理學轉變成為一門以實驗為基礎的獨立學科。
19世紀中期的心理學家在馮特以前開始進行一些心理學實驗,但那時的研究大都結合在實驗生理學之中,是在生理學實驗室里進行的,由於馮特在理論和研究工作兩方面的努力,才使心理學既脫離哲學又同生理學分開走向真正獨立的道路。
馮特的生理心理學是指一種以生理學方法研究的心理學。他認為心理學是研究人的直接經驗的,它和一切以間接經驗為研究對象的科學不同,因此必須找出一種能夠測定直接經驗的特殊實驗方法。這種實驗方法就是在他
所創立的第一個心理實驗室中採用的內省實驗法。
在他之前,由於心理實驗和生理實驗難以區分,純內省的的哲學心理學仍然占有一定的優勢。馮特依循實驗程式得出的內省報告使純內省的哲學心理學開始變為歷史,另一方面,由於內省實驗的研究對象是以直接經驗為特徵的心理活動,因而馮特又使實驗心理學和生理心理學實驗嚴格區分開來。儘管馮特的內省實驗法仍有許多難以克服的缺陷,以至引起後繼實驗家的許多非難,但心理學家大都承認他作為第一位實驗心理學家的歷史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