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忠文

他於1988年調入法院工作。 僅他一個人審結各類民事、經濟、刑事案件600餘件,結案率、執行率均達100%。 審結的案件實現了"四元"、"三滿意"。

1963年12月生.大專文化,中共黨員,河北省康保縣人民法院庭長。他於1988年調入法院工作。10多年來,他當書記員職小不卑,事小不疏,格盡職守,默默耕耘;當庭長位高不驕,勇挑重擔,與全庭幹警一道紮根基層無畏拼搏,踏遍鄉村無私奉獻、近3年,他帶領全庭幹警"走十村,訪百戶",主動上門排查糾紛。僅他一個人審結各類民事、經濟、刑事案件600餘件,結案率、執行率均達100%。審結的案件實現了"四元"、"三滿意"。無論辦案的數量、質量。還是社會效果,均在全市法院系統名列第一。丹心鑄輝煌,贏得了轄區人民的信賴和支持、連續8年,他負責的法庭被評為省、市、縣先進集體,3次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二等功,4次被市中院榮記集體三等功,1995年被省高院命名為"五好法庭";他個人也連續5年被評為市、縣先進工作者、標兵、優秀共產黨員,先後3次被省高院和市中院榮記個人二等功和三等功,1995年又被評為縣"十大行業標兵"、市優秀法官、省'葉桂法官",1997年被評為張家口市政法系統標兵、河北省政法系統先進幹警、河北省先進青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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