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工傷保險政策;擬訂全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標準;負責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擬訂全市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政策;制訂行業差別費率辦法;組織實施工傷醫療、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確定工傷(定點)醫療服務機構、康復機構和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擬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加強工傷保險基金使用的監督;負責落實全市機關、企和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的工傷保險政策;確認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負責全市職工因工傷殘和企業非因工傷殘及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鑑定工作;負責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