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一、基本信息

單位名稱唐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單位地址唐山市西山道3號
辦公電話 2823553 部門網址
公務員信箱 承諾電話2802670

二、所設處室及職能

(一)秘書一處

負責辦公廳機關廳務綜合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廳公文的審核、印發工作;負責上、下級和有關方面文電的收發運轉、擬辦、送簽、催辦、反饋和機要檔案傳閱工作;負責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市政府本級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和辦公廳的印鑑、文書檔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二)秘書二處
負責市政府大型會議和重要活動的協調、組織、督辦工作;負責市領導政務活動安排;負責上級領導來唐活動安排的協調或承辦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廳與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的具體工作聯繫;負責辦理、協調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有關會議、活動的請示報告。
(三)綜合一處
負責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調研、綜合工作;負責組織起草市長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市長批件、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組織;負責《市政府大事記》的編輯和辦公廳資料室的管理工作。
(四)綜合二處
辦理監察、審計、機構編制、發展和改革、財稅、統計、法制、行政審批、電子政務、“四點一帶”開發建設等方面的工作;組織起草常務副市長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常務副市長批件和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
(五)綜合三處
辦理曹妃甸新區規劃編制、重點項目、基礎設施、招商引資等開發建設方面的工作;組織起草市領導有關曹妃甸新區開發建設工作講話、匯報材料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曹妃甸新區與省政府辦公廳及相關省直部門的協調、聯繫工作;負責市領導批件和交辦事項的催辦、督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
(六)城市管理處
辦理城鄉規劃、住房和建設、城市管理、國土資源、人防、地震、南湖生態城建設、鳳凰新城建設、空港城建設、陡河青龍河開發建設等方面的工作;組織起草分管副市長講話及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市長批件與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
(七)外資商務處(打私處)
辦理對內對外開放、國內外經濟技術合作、商務、服務業、市場監管、旅遊、涉台事務、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物價、口岸管理、海事、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方面工作;組織起草分管副市長講話及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市長批件與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
(八)工業交通處
辦理國有資產監管、工業和信息化、環保、安全生產、交通運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工作;組織起草分管副市長講話及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市長批件與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
(九)文教處(與市科教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署辦公)
辦理教育、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體育等方面的工作;組織起草分管副市長講話及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市長批件與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負責唐山市科教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政務信息處
負責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饋工作;負責信息公開推進、協調、監督工作;負責信息刊物編髮工作;負責向國務院、省政府辦公廳上報信息及信息反饋的交辦、催辦工作;負責與外埠的信息交流工作;負責采編、撰寫宣傳市政府工作稿件。
(十一)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值班室)
承擔市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指示;組織開展市政府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調、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辦理市政府有關決定事項,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辦理緊急重要事項和省政府應急辦交辦事項,協助市領導做好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信息調研和宣傳培訓工作;負責民眾來訪的接待處理工作。
(十二)提案處
負責組織辦理上級和本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接待處理上級和本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來信、來訪;參與市政府領導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繫活動和接洽、服務工作。
(十三)電子政務管理處
負責辦公廳機關電子政務的規劃、建設、管理、維護和網路信息安全工作,負責與省政府辦公廳技術處和各縣(市)區辦公室技術科的業務對口工作。
(十四)政務指導處
負責進駐行政服務中心的部門(單位)及行政審批、服務事項的核定;負責進駐部門(單位)業務辦理的指導、管理和協調;負責聯辦事項的組織協調;負責行政服務中心計算機網路、業務檔案管理工作;指導縣(市)區行政服務中心工作。
(十五)市政府農業辦公室
組織起草分管副市長講話與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市長批件與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負責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綜合、協調、信息的收集反饋工作。
辦理農業、農村、水務、供銷、移民、氣象、引灤工程管理、灤河河道管理、潘家口水利樞紐管理、政法、信訪、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組織協調農口單位重大農事活動;協調處理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中的矛盾、糾紛;負責對各縣(市)區、開發區(新區、工業區、管理區、園區)相關工作的業務指導。
負責擬定全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及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國家和省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督促落實;組織對全市農業、農村經濟重大問題的調研。
(十六)市政府財貿辦公室(金融證券辦公室)
辦理財政、國稅、地稅等方面的工作;組織起草分管副市長的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市長批件與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負責協助分管副秘書長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繫;負責財稅工作綜合、信息的收集反饋工作。
辦理市政府外事僑務、市政府對外宣傳、曹妃甸論壇組織籌備等方面工作;組織起草、把關分管副市長講話和其他重要文稿;負責分管副市長批件與交辦事項的催辦、反饋及有關會議、活動的會務和組織工作;負責協助分管副秘書長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繫;負責外事僑務、對外宣傳方面綜合、信息的收集反饋工作。
承辦金融辦內部日常事務工作,負責對外協調聯絡,負責起草綜合性文稿及相關文秘工作;研究擬定全市金融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加強地方金融機構建設的指導意見,負責全市金融專項資金管理,聯繫指導縣(市)、區金融管理部門,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地方金融機構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負責銀行業和非銀行地方金融機構的業務指導、考核、改制、重組等工作;指導全市農村信用社改革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組建發展工作;引導銀行類機構改進金融服務,增加信貸規模和投入。
負責聯繫協調保險業金融機構、地方法人保險中介機構;承擔市級投融資體系建設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農業政策性保險試點工作。
提出全市發展資本市場的指導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培育推薦企業上市融資,負責處置上市公司風險,指導協調期貨、基金、產權交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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