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概論(綱要)

哲學概論(綱要)

《哲學概論》是作者多年反覆修改的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課的講稿。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哲學概論》把哲學的研究領域分為哲學元理論、哲學基礎理論、哲學的套用性分支、哲學學說史。《哲學概論》主要考察前兩個領域以及認識論與社會歷史這兩個分支學科。《哲學概論》所考察的哲學元理論包括:哲學的判定、哲學的可能性與哲學的產生、哲學的要素與體系、哲學的學科與學派、哲學的變革與進展、學習與研究哲學的方法、學習研究哲學的意義_哲學的作用。《哲學概論》所考察的哲學基礎理論包括:知與所知、所知與所是、實知與想知(物質與意識)、有所是的所知的運動變化與穩定靜止、有所是的所知的位置與關係(聯繫)。《哲學概論》所考察的兩個套用性分支的內容主要包括:認識論及其派別、作為共時系統的認識、作為歷_時過程的認識、方法論、真理論,作為共時系統的社會、作為歷時過程的社會。《哲學概論》是作者多年來學習、研究、講授哲學的心得體會的比較集中的表達,是具有原創性的研究成果。《哲學概論》脫胎於筆者多年來反覆修改的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課的講稿,因此,《哲學概論》也可以作為有關課程的教材或教學輔助材料。

作者簡介

劉永富,男,1950年6月出生,山東煙臺人,中共黨員,哲學博士。

分別於1978、1982、1990年畢業於北京大學、復旦大學、南開大學的哲學系。在復旦大學,以論文《黑格爾的發展觀》獲外舊哲學專業哲學碩士學位,導師為全增嘏教授;在南開大學,以論文《論真假》獲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哲學博士學位,導師為陳晏清教授。

曾經務過農(1969年3月至12月)、當過兵(1969年12月至1973年12月)、做過二級學院院長(1999年2月至2004年12月)。現任西安交通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哲學教授、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博士生導師,中國辯證唯物主義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辯證唯物主義研究會價值論研究專業委員會(中國價值哲學研究會)副會長,中華全國外國哲學史學會理事,陝西省哲學學會副會長,陝西省價值哲學學會副會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主要學術研究領域是哲學基礎理論和西方哲學。已出版的學術專著有:《論真假--兼論真善美的統一》(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西安交通大學學術專著叢書”,1994年12月第一版,2002年11月增訂第一版;1995年11月獲國家教委第二屆全國高校出版社優秀學術著作優秀獎,同年12月獲“第九屆中國圖書獎”)、《真假論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12月第一版)、《價值哲學的新視野》(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1月第一版)、《黑格爾哲學解讀》(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10月第一版)、《胡塞爾現象學·海德格爾本是學引論》(西北大學出版社2000年6月第一版)。

目錄

序:學術研究的領域

一、如何劃分學術研究的領域

二、元理論

三、基礎理論

四、套用性分支學科

五、對基礎理論與套用性分支的補充說明

六、學說史

七、關於研究領域的補充說明

哲學元理論

第一章哲學的判定

一、哲學判定問題的實質與提出

二、如何考察哲學的判定問題

(一)轉化為語言問題

1.問題的轉換

2.稱呼的根據

3.應該事先研究確定的根據

(二)如何對待語義的分歧

1.出現分歧的兩種可能

2.如何對待分歧

3.如何統一

三、“哲學”的字面意義的展開

(一)相對於博學而言的智慧

(二)相對於意見而言的智慧

(三)相對於語言的運用而言的智慧

(四)哲學作為生活

(五)小結與引伸

四、哲學的視角

(一)通常的看法

(二)哲學視角的特點

1.著眼於一切

2.著眼於共性

3.著眼於前提

4.著眼於終極性

5.著眼於可能性

6.著眼於思辨

7.小結

8.著眼於批判

五、關於哲學與時代精神

第二章哲學的可能性與哲學的產生

一、問題的實質及其說明

二、何以能形成哲學認識內容

(一)任何一種認識何以能產生

(二)關於“一切”的認識何以能產生

(三)如何形成哲學認識的內容

(四)哲學認識產生的標誌

(五)任何有所知的個體都有可能形成哲學認識

(六)哲學認識的水平

三、哲學作為一門學問何以能產生

(一)總論

(二)關於剝離的可能性

1.剝離的困難

2.關於剝離的可能性問題

3.使剝離成為可能的外部條件

(三)關於證明的可能性

1.如何證明一種認識

2.何以能證明是哲學認識

3.何以能證明哲學認識成立

4.對哲學認識的證明小結

(四)哲學作為一門學問的實際產生

(五)哲學學問的成立與水平

第三章哲學的要素與體系

第四章哲學的學科與學派

第五章哲學的變革與進展

第六章學習與研究哲學的方法--從哲學的角度看

第七章學習研究哲學的意義--哲學的作用哲學基本理論

第八章哲學基本理論引言

第九章知與所知

第十章所知與所是

第十一章實知與想知(物質與意識)

第十二章有所是的所知的運動變化與穩定靜止

第十三章有所是的所知的位置與關係(聯繫)哲學套用性分支(一)認識論

第十四章認識論及其派別

第十五章作為共時系統的認識

第十六章作為歷時過程的認識

第十七章一般方法論

第十八章真理哲學套用性分支(二)社會哲學

第十九章作為共時系統的社會

第二十章作為歷時過程的社會:人類社會的產生與發展

……

文摘

第二章哲學的可能性與哲學的產生

一、問題的實質及其說明

哲學的可能性問題本身問的是“滿足哲學的判定標準”的學問能否建立起來。

由於哲學既作為一門學問,又作為一種認識,而二者又有區別,因此,上述問題大體上可分成哲學作為一種認識的可能性與哲學作為一門學問的可能性。

二、何以能形成哲學認識內容

哲學是關於我們所知的一切所“共有、固有、必有”的規定和規律的認識。

為了考察這種認識何以能產生,先考察任何一種認識如何產生,以及關於“一切”的認識如何產生。

(一)任何一種認識何以能產生

先考慮幾個具體例子。

怎么知道是綠的--看到的;(看出來的)怎么知道是5個而不是6個或4個--數出來的;(數出來的)怎么知道昨天晚上做了個夢--想起來的;(想起來的)怎么知道是燙的--摸到的;(摸到的)怎么知道部分--分出來的(分出來的)。

從上述例子概括出一般結論:

能把“看、數、想、摸、分”等等都統一起來的是活動;因此,

每一種認識內容都是由相應的活動確立的。

(二)關於“一切”的認識何以能產生

可把“一切”及相關的認識分為三種。

第一,已經被確立起來的某類或某集合的一切。例如,一切黑板,一切人,一切星球,等等。

這種“一切”往往伴隨相應的名稱。因而也可以說是“某名稱所指稱的一切”。例如“黑板”所指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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