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哥特文化,是歐洲中世紀文化發展的第二個重要時期,這個名字是文藝復興後加上去的,多少有點輕蔑的意思,因為哥特人曾經被稱為蠻族。到15世紀中期為止,歐洲鎧甲的製造中心在米蘭,義大利式樣的盔甲做工過硬、造型美觀。但中世紀的領主往往去德國南部的市鎮購買裝備,因為那裡集中了更多的商人掮客。這些城鎮分布在奧格斯堡(Augsburg),慕勞(Mühlau)和倫德夏特(Landshut)等地。德國本地產的盔甲與米蘭式樣外形不同,但有著同等的質量。倫德夏特同時也是盔甲的生產地,正如米蘭由Missaglia家族所把持一樣,這裡大多數車間作坊屬於赫姆舒曼澤家族(Helmschmeids)。其創始人勞倫茲·赫姆舒曼澤(Lorenz Helmschmeids)是那個時代最偉大的盔甲設計師。米蘭款式從外觀來看,渾圓光滑,邊角線條比較柔和。而德國鎧甲用鋼片層疊嵌套,以此增強防護性能。就像哥德式建築那種複雜的轉角和摺邊,想必名字也由此得來。哥德式鎧甲設計時顯然充分參考了人體解剖的依據,穿著更加合體。與米蘭款式相比,他的分量較輕,著裝者的動作比較自由,基本不受大的限制。比方說,一件連袖的鎖子甲分量大概有15公斤,這些重量全是由騎士的雙肩承擔的。而遮蓋全身的哥德式鎧甲重量也只有25公斤,軀幹部與其他部件相連的關節部分,用鹿皮或者亞麻布作為內襯,這樣整件盔甲的重量就由全身承擔,並且穿著也舒適。基本上,關節部位和肩甲裡面不再使用鋼片,使得四肢的活動空間更大。缺點也很明顯,關節處用鎖子甲提供防護,雖然中箭的機率不大,但近戰時,戰馬的衝刺速度加上一柄銳利的長矛,很容易刺穿這些薄弱部位。並且,哥德式鎧甲的頭盔與軀幹部是分開的,雖然轉動更靈活,但在鈍器猛力打擊下,騎士很容易喪失戰鬥力(儘管還不足以敲破頭盔)。因為衝擊力不再由肩膀承受,而由腦袋扛了下來。16世紀的鎧甲改進了這些缺點,但重量也急劇增加。馬鎧在15世紀30年代開始在德國仿製,1480年的產品總重31公斤(不計馬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