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品牌決策包括:
①決定是否給企業的產品起名字,設計牌號,這叫做品牌化決策;
②決定用本企業(製造商)的牌號,還是用經銷商的牌號,或者一部分產品用本企業的牌號,另一部分產品用經銷商的牌號,這叫做品牌使用者決策;
③決定品牌的質量水平,這叫做品牌質量決策;
④決定企業的所有各種產品使用一個或幾個品牌,還是分別使用不同的品牌,這叫做家族品牌決策。
術語
1.品牌
品牌是指打算用來識別一個(或一群)賣主的商品或勞務的名稱、術語、記號、象徵或設計,或其組合,並打算用來區別一個(或一群)賣主和競爭者。它包括品牌名稱、商標、所有品牌名稱和所有商標都是品牌或品牌的一部分。
2.品牌名稱
品牌名稱是指品牌中可以用語言稱呼的部分。例如,可口可樂、雪佛萊、愛芳等,都是美國著名的品牌名稱。
3.品牌標誌
品牌標誌是指品牌中可以被認出、但不能用言語稱呼的部分,如符號(記號)、設計、與眾不同的顏色或印字。
4.商標
企業在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註冊登記以後,就享有使用某個品牌名稱和品牌標誌的專用權,這個品牌名稱和品牌標誌受到法律保護,其他任何企業都不得仿效使用。因此,商標實質上是一種法律名詞,是指已獲得專用權並受法律保護的一個品牌或一個品牌的一部分。
5.品牌化
企業為其產品規定品牌名稱、品牌標誌,並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註冊登記的一切業務活動,叫做品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