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力計

用於:模擬兒童的牙齒,用於測試玩具表面的突出部件和配件承受咬力的能力。
符合標準:ASTM F963, 16CFR 1500.52C
測試程式:
1.樣辦在進行咬力測試前必須在室溫23±2度、濕度為20%~70%的環境內放置4小時。
2 將測試部件按適當位置放入咬力測試器內深度至少達到0.25in,在5秒鐘內一至所要求磅數並保持10秒。
3 要求:美國標準:
0 ~18個月 25±0.5LBS
18~36個月 50±0.5LBS
36~96個月 100±0.5LBS
4.判定:此測試不做判定只須做好測試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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