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和田市人民法院成立於1984年6月,坐落於和田市烏魯木齊南路26號,我院幹部現有96人,男幹部49名,女幹部47名; 民族構成方面,漢族幹部37名,占38.5%;少數民族幹部59名,占61.5%;年齡結構方面,其中30歲以下27名,占28.2%;31-40歲25名,占26%;41-50歲36名,占37.5%;50歲以上8名,占8.3%。知識結構方面,大學以上學歷81名,占84.4%,大專學歷14名,占14.6%;中專及以下學歷1名;占1%;科級及以上幹部20名,其中副縣級2名,正科級9名,副科級9名;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33人。審判業務人員74名,法官54人,一線法官25名,執行員6名,書記員16名,法警9名;黨員55名,其中男30名,女25名;漢族27名,少數民族28名;大專6名,本科49名;35歲以下12名,36-50歲35名,51-60歲8名。
機構設定
現內設機構: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執行局、玉龍喀什法庭、訴前調解中心、審管辦、審判監督庭、法警大隊、紀檢組(監察科)、政工科、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科、研究室等16個職能部門。
法院建設
一、基本情況1、領導班子基本情況:根據機構改革方案的要求,我院領導職數6名,2010年以前,班子成員為5名,2010年1月,新配備1名黨組成員,2011年換屆後,班子成員共6名,黨組書記1名、院長1名、副院長2名、紀檢組長1名、政工科長1名。領導班子成員都配有獨立的辦公室,辦公條件和環境較好,同時配備了必要的辦公設備,在辦公經費、交通及通訊上都有保障。班子平均年齡45歲,最大的55歲,最小的37歲,本科 6名;民族2名,漢族4名;31-40歲2名,41歲-50歲3名,51歲以上1名;審判員、審委會委員5名。2、幹部隊伍基本情況:我院幹部現有96人,男幹部49名,女幹部47名; 民族構成方面,漢族幹部37名,占38.5%;少數民族幹部59名,占61.5%;年齡結構方面,其中30歲以下27名,占28.2%;31-40歲25名,占26%;41-50歲36名,占37.5%;50歲以上8名,占8.3%。知識結構方面,大學以上學歷81名,占84.4%,大專學歷14名,占14.6%;中專及以下學歷1名;占1%;科級及以上幹部20名,其中副縣級2名,正科級9名,副科級9名;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33人。審判業務人員74名,法官54人,一線法官25名,執行員6名,書記員16名,法警9名;黨員55名,其中男30名,女25名;漢族27名,少數民族28名;大專6名,本科49名;35歲以下12名,36-50歲35名,51-60歲8名。二、隊伍建設主要做法及成績(一)以黨建工作為統領,切實提高幹部隊伍整體素質。緊緊圍繞“以黨建帶隊建、以隊建促審判”的工作思路,充分發揮黨組、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建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制定黨建工作要點,通過簽訂黨員責任狀,分解黨建設目標,強化督促檢查,實行黨建聯繫點制度,完善黨支部各項制度,以身邊先進典型鼓勵幹警爭先創優等措施,將目標任務分解到每個黨員、具體工作,明確任務,並加大階段性,促進黨建工作正常化、規範化、制度化建設。(二)以領導班子建設為關鍵,提升整體決策能力。堅持黨內生活制度,改進和完善了《黨組議事規則》等規章制度,找準了班子和班子成員存在的與科學發展觀不相適應的突出問題,增強整體合力和戰鬥力。不斷加強中層領導的管理,按照民、漢交叉配備正副庭長,不斷加大青年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2007年新招錄人員中有1人走上庭長崗位,1人走上副庭長崗位。(三)以作風建設為抓手,提高幹警整體形象。一是以活動為載體,加強幹警的理想信念教育。積極開展“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人民法官為人民”、“創新和加強審判管理年”、“熱愛偉大祖國、建設美好家園”和“創先爭優”“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三項活動”、“百名法學家宣講活動”、“兩個專項行動”、“反恐嚴打專項行動”等活動,紮實落實“說話和氣、辦事認真、公平正義、人民滿意”十六字工作方針,通過學習、撰寫讀書筆記、心得體會和集中討論,不斷加強幹警公正無私、廉潔勤政、中立司法的法官職業道德教育,提升法官的政治理論水平和業務水平。二是強化制度建設,規範管理提效能。不斷修改完善《請銷假制度》、《完全保衛須知》、《崗位目標考核辦法》,制定了《瑕疵案件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歸零考核辦法》等20項內部監督制度,強化審判流程監督管理力度,推行案件回訪制度,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實際利益,為發展環境提供制度保障。三是強化監督,加大機關效能督查力度。進一步加強考勤管理和督查落實制度,不定時對幹警工作及學習情況進行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督促整改,切實提高作風建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四)以廉潔司法為重點,提升司法公信力。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庭室領導“一崗雙責”制,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自治區十條規定、最高法院“五個嚴禁”、自治區高院“八個必須”等禁令規範。不斷加強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準則》的學習,積極開展正反面兩方面教育和腐敗風險預警防控工作,不斷完善院長、庭長依法監督指導辦案制度,強化合議庭責任,拓展外部監督渠道,嚴格規範法官業外活動行為。使幹警們從思想上時刻想到一切言行必須從維護法院聲譽、維護自身形象出發,在嚴格執法的同時做到形象公正。近幾年以來,我院未出現受黨紀政紀處分、刑事責任追究的人和事。(五)以學習培訓為平台,逐步提高司法能力。以打造“學習型法院”、“學習型機關”,爭當“學習型法官”為平台,鼓勵幹警進行學歷培訓和司考學習,通過選送法官培訓和組織優秀法官授課,開展優劣裁判文書評比、調解庭審觀摩、崗位大練兵等活動,積極著力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年培訓人數占院總人數的70%以上,投入培訓經費20多萬元,極大地提升了法官綜合素質。截至目前,我院先後有33人通過了司法考試。(六)、落實從優待警,提高幹警幹事創業的積極性。我院現有內設機構13個,派出法庭1個。辦公條件和環境較好,同時配備了必要的辦公設備。在辦公經費、交通及通訊上都有保障。每年市委都對副科級以上幹部進行體檢,每2年我院都對全院幹警進行休檢。積極探索法院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促進法院各類人才選拔任用、教育培養、考核評價和分配激勵等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加強協管,協助黨委配好法院領導班子,在市委的關心重視下,從2007年開始,每年落實3-4個領導幹部的職級待遇,目前,已達到19名。2011年提拔3名幹部,2011提拔2名幹部,2012年提拔3名幹部,極大地調動了幹部工作積極性。三、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建議(一)、存在的問題:1、案多人少問題非常突出,我院年受理各類案件2500餘件左右,占地區案件總數的三分之一,審判人員人均辦案100餘件。按和田市目前30多萬人口計算,和田市法院應當有150名左右的幹警才能滿足工作需要,而我院目前僅有幹警96名,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書記員數量少,專業培訓不夠,加之2011年開展網上辦結案系統,所有案件均進行網上錄入,增加了審判人員的辦案時間,造成部分書記員出現庭審記錄不全,審判委員會會議記錄書寫不規範,不按時移送抗訴案卷材料,不按時裝訂案卷等問題。2、法警及司機也嚴重緊缺。和田市法院目前雖然有9名法警,可是實際上能在法警崗位上執行公務的人員只有5名,其他法警都被充實到審判一線,因為法警力量不足,年齡偏大,在押解人犯、安全保衛及開庭執勤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環節。由於司機少,無法對車輛安排專門司機,在車輛及時調動,保養、維護和規範管理上還存在著不規範等情況。3、隨著案件數量逐年增加,大量人員都被充實到審判、執行工作一線,致使紀檢組、監察室、政工科和辦公室等行政部門人員兼職現象時有存在,進而出現了工作任務不能按時完成、信息材料不能按時報、後勤保障不到位等問題。4、幹部職級待遇落實方面存在著困難。由於法院幹部專業性很強,工作交流較少,大部分業務骨幹年齡都在40歲左右。依照中央辦公廳(1985)47號檔案要求,和田市法院可享受科級待遇的幹部應當在30名左右。這幾年,我院不斷加強與市委的協管力度,解決了部分幹警的職級職級待遇問題,科級幹部增加至19名,但離中央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對幹部待遇不能及時落實,影響了幹部的積極性和隊伍穩定,不利於吸收優秀專業人才和人民法院隊伍的可持續發展。5、個別法官司法為民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不強,司法觀念陳舊,服務意識不強,個別幹警工作作風不紮實,到案發現場進行調研不夠,坐堂辦案,同時還存在著不按時開庭、不按時製作送達裁判文書等問題。6、一部分裁判文書質量不高,存在瑕疵。表現在辯法析理不夠,邏輯性不強,語言表達含糊不清,有時出現訴訟主體書寫錯誤,漏寫訴訟主體等問題。7、制度落實有待進一步加強。我院制定了《和田市人民法院制度彙編》,並不斷加以完善和制定出比較完整的管理制度,但因督查力量不足,造成抓督促落實不到位,有些制度沒有做到常抓不懈。8、執行人員案結事了意識和責任意識不強,執行力度不大,造成上訪問題時有發生。(二)對策及建議:隊伍能力建設是人民法院隊伍建設的基礎,執法辦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務。提升法院幹警的執法能力,關鍵是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法院隊伍。因此,法院要圍繞審判抓隊伍,抓好隊伍促審判,樹立科學發展的理念,把隊伍建設作為切入點和抓手,切實做到以下方面。1、必須加強黨委對法院的領導,人民法院工作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是不斷推進和發展的重要政治保障。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形成有利於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工作氛圍。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有效解決阻礙人民法院事業發展的人力、財力、物力上的困難,繼而有效解決體制及機制上的問題。2、應當及時增加人民法院人員編制。從工作中反映出的問題來看,主要還是人員缺少乏造成的。增加人員編制可以採取三種方式解決,一是申請增加中央編制,公開向法院招聘人員的方式,選取一批學歷高、素質強的專業型人才;另一種是由市財政保障工資的情況下,通過市委、市政府招聘一部分書記員、速錄員、法警和司機,及時緩解人民法院人員緊張的局面。第三種是通過市委組織部、人事局向自治區申請事業編制解決法院人員缺少問題。3、加強對書記員的業務技能培訓。根據書記員崗位職責範圍制定出培訓計畫,抽出一定的時間進行集中封閉培訓,同時舉辦書記員技能大賽,加強業務交流,切實提高書記員的專業技能。4、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對不依法履行職責的陪審員及時向人大申請罷免,將熱愛陪審員工作的優秀人才吸納到陪審員隊伍中,依此緩解審判人員短缺的問題。5、進一步加強紀檢監察的工作,充實監督力量,充分發揮他們對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職能。6、通過多種方式的學習、培訓活動,使審判人員的業務素質及政治素質得到不斷提高,適應新形勢的需要,確保審判工作沿正確的政治方向不斷前進。
所獲榮譽
2011年7月榮獲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全區司法公開示範法院稱號2011年1月被地區中院評為2010年度績效考核優秀法院2012年10月榮獲自治區文化市場管理(掃黃打非)領導小組“偵辦12·26專案”有功集體2009年榮獲2008年度和田地區信訪工作先進集體2011年6月榮獲和田地委政法委政法系統紀念中國共產黨員建黨90周年暨創優爭先活動先進基層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