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妃[清宣宗和妃]

和妃[清宣宗和妃]
和妃[清宣宗和妃]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和妃(-1836年)輝發那拉氏,正白旗卿銜成文女,道光帝妃嬪。嘉慶時以官女子入侍當時尚為皇子的道光帝,嘉慶十三年(1808年)四月二十一生道光帝長子隱志郡王奕緯,被嘉慶帝特賜封為皇子側福晉。道光二年(1822年)十一月冊封和嬪,道光三年(1823年)晉和妃。十六年(1836年)四月初四日和妃逝世。

人物生平

嘉慶年間,入侍時為皇子的道光帝為 官女子

嘉慶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生道光帝長子奕緯,同月嘉慶帝仁宗以誕育皇孫,特賜封那拉氏為皇子 側福晉

嘉慶二十五年九月初五日,封側福晉那拉氏為 和嬪

道光二年十一月十六日,行和嬪冊封禮。

道光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晉封為 和妃

道光三年十一月,行和妃冊封禮。

道光十一年四月十二日,和妃之子奕緯卒。

道光十六年四月初四日,和妃薨。

道光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和妃金棺奉移慕東陵(慕東陵初稱平貴人園寢,和妃入葬後改稱為和妃園寢,孝靜成皇后入葬後改稱為慕東陵)。

人物簡介

和妃[清宣宗和妃] 和妃[清宣宗和妃]

和妃那拉氏為道光帝皇長子愛新覺羅·奕緯的生母,和妃原為 道光帝還在當皇子時府邸的官女子,嘉慶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皇長孫奕緯出生,為道光皇帝的第一個孩子,嘉慶皇帝的第一個孫子。嘉慶皇帝以喜得皇長孫,明歲又是五旬萬壽,嘉慶帝不僅在一次生日上,封奕緯為“多羅貝勒”,而且大封后宮,嬪妃們也都得到了晉封,她憑藉懷中這個嗷嗷待哺的小皇孫有幸被嘉慶帝冊封為二阿哥綿寧的側福晉。嘉慶帝駕崩後,二阿哥綿寧即位。道光二年十一月冊封為和嬪,道光三年又晉升為和妃,成為了道光潛邸舊人中唯一一位得以晉封為妃的女人(道光帝另外一位側福晉富察氏在冊封為恬嬪後到去世未得到晉封,道光帝的兩位格格趙氏、孫氏在分別封為平貴人、定貴人後到去世也未得到晉封)。道光九年,靜妃(孝靜成皇后)所生的皇二子奕繼和皇三子奕綱相繼去世,此時道光帝只剩一子,便是和妃那拉氏所生的皇長子奕緯,整個局勢由三足鼎立變成了一峰突起,可是奕緯終究沒有為母親和妃帶來任何轉機,道光十一年辛卯四月十二日未時卒,終年二十四歲,諡號“隱志”。和妃傷心欲絕,此後五年,和妃終於在諾大的皇宮內冷冷清清度過沒有丈夫的寵愛、兒子的陪伴的日子中去世。

此外,和妃個人身體狀況也不是很好,清宮醫案顯示,道光元年,和妃患過痢疾,後來患上肝病,長期榮血不足。道光十五年又患上喘咳。道光十六年四月初一日,進一步患上腫脹病,推測死於肺心病。

史籍記載

清史稿 · 列傳 一· 后妃 》記載:

宣宗諸妃有子女者:和妃,納喇氏。初以宮女子,事宣宗潛邸。嘉慶十三年,子奕緯生。仁宗特命為側室福晉。道光初,封和嬪。進和妃。

清仁宗實錄

○諭內閣、朕仰蒙昊蒼鴻佑。列聖慈恩。於本日得皇長孫。雲礽兆慶。奕葉延厘。明歲正值朕五旬萬壽。壽貺頻仍。洵為吉祥喜事。允宜加惠宮闈。用昭福瑞。諴妃著加恩晉封為諴貴妃。吉嬪著加恩晉封為莊妃。信貴人著加恩晉封為信嬪。二阿哥之官女子那拉氏慶育皇孫。著加恩封為側室福晉。所有冊封典禮。著各該衙門照例辦理。

《清宣宗實錄》

命禮部右侍郎博啟圖為正使。內閣學士恆齡為副使。持節齎冊。冊封側福晉那拉氏為和嬪。冊文曰。禮稱婉娩。組紃嫻內則之儀。詩詠柔嘉。苹藻佐中宮之化。榮增蘭佩。慶洽椒塗。咨爾側福晉那拉氏、持躬淑慎。秉性安貞。柘館稱絲視三繅而分職。鞠衣頒采。備九卿而承恩。是用封爾為和嬪。錫之冊命。爾其勵匡勤而彰令善。繹雅經輯協之文。展功緒以答徽章。合樂記肅雝之教。欽哉。

命大學士托津為正使。禮部左侍郎博啟圖、為副使。持節、齎冊印、晉封和嬪那拉氏、為和妃。冊文曰。朕惟鞠衣頒采。嘉佐治於睢麟。蘭篆承華。表升榮於褕翟。彝章式敘。令范彌昭。咨爾和嬪那拉氏、端謹修型。肅雝秉式。三繅效績。鳴機杼以襄勞。九御宣勤。侍輜軿而膺佑。茲仰承皇太后慈諭。晉封爾為和妃。申之冊命。爾其祗承徽錫。聿遵內則之儀。益懋芳猷。允贊中宮之化。欽哉。

出身考證

和妃為正白旗內務府包衣家庭出身。其父成文原本官至正二品,後因與盛住為伍貪污皇陵工程款被流放。時年87歲。

內務府大臣盛住、成文貪污皇陵工程款案

清代每個皇帝的陵墓如同以前各朝皇陵一樣,都是提前多年預為修築,而且工程浩大,耗銀巨多,嘉慶帝的陵墓在他去世的十年前就動工興建,本案就是在修建嘉慶帝的陵墓過程中發生的。該工程的負責人署內務府大臣、戶部右侍郎盛住、成文,均為二品大員,在施工過程中,將建築材料價格及其他有關費用,以少報多,進行冒領貪污。
當時對皇陵工程,朝廷極為重視,在施工過程中常有大臣前往參觀,以示關懷,有關專fl官員也進行查訪,防止弊竇。盛住、成文貪污皇陵建築款被發現後,經查實後交刑部審訊.並報嘉慶帝審閱,下令將首犯盛住判處死刑監侯,秋後處決。成文因為已經是87歲的高齡,在該工程中只是掛名,在本案中也是從犯分肥,按照法律,對80歲以上的人犯,刑應減輕等級的規定,將刑部原判成文死刑監候從輕改為流放。鑒於成文已經年邁,可以照例交納銀兩贖身,也就是說,交納一定數量的銀兩,就可將流放的時間縮短或免予流放。

成文貪污工程款案判決書諭 嘉慶十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諭:成文因侵蝕吉地工程銀兩,按律問擬斬侯,已加恩免勾二次,此案罪魁,實由盛住貪黷不法,首先侵蝕多金,成文系屬為從分肥,伊年已八十有七,每年朝審勾到之期,押赴市曹。情殊可憫,定例耄不加刑,有八十以上犯罪減等之條,成文著加恩減為流罪,仍準其照例收贖。

影視形象

2011 《萬凰之王》 楊秀惠飾那拉慕芸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