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全面貫徹國家、省、市、區關於新聞宣傳影視文藝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把握好輿論導向和文藝宣傳方針,直接領導和管理“三台”工作,對廣播電視節目審查把關。
2、組織和指導全區廣播電視宣傳和電視專題節目創作及生產,制訂廣播電視發展的戰略目標和規劃,促進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和繁榮。
3、協調、指導全區廣播電視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廣播電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包括廣播電視工作的宣傳方針、專題片創作的指導思想,組織制定相應的措施。
4、建立健全廣播電視事業的有關政策、法規、制度、標準,並依據法律監督檢查執行;協調廣電部、省、市有關我區廣播電視事業建設方面的事項。
5、監督管理全區有線電視和衛星電視播出節目和音像製品;根據國家和廣電部、省、市的有關規定,管理音像資料;負責用於廣播電視播出的音像製品內容的審查。
6、審查報批我區調頻廣播電台、站及電視差轉台和全向多路微波的建立,協調廣播電視頻率和發射功率事宜。
7、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貫徹落實法律、法規;全台業務綜合;印件使用、檔案、車輛、後勤等管理。
新聞部 負責電視台新聞宣傳計畫制定重大宣傳報導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電視台新聞節目采編工作。
製作部 負責全區電視台自辦節目的後期製作,區委區政府重要專題片的編輯製作,大型活動的實況拍攝及後期製作。
技術部 負責全區廣播電視技術工作,負責安全播出工作。
廣告部 對廣告公司承接、製作的廣告、文藝、影視劇的相關手續、內容、節目質量進行審查把關。
社管辦 對全區的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節目的播出和使用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區廣播電視系統行政複議工作,組織開展普法教育和廣播電視法律、法規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