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職業學院經濟管理與法學院

原法律系始建於2003年,其前身是呼和浩特市管理幹部學院法律系,具有20多年的辦學歷史。 原管理工程系前身是經濟管理系,2003年經重組整合後,定名為管理工程系。 管理工程系依託學院經濟學、會計學、管理學等厚實的學科背景,為培養厚基礎、寬背景、強能力的高等職業經濟管理人才,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原法律系始建於2003年,其前身是呼和浩特市管理幹部學院法律系,具有20多年的辦學歷史。現開設法律文秘和(經濟)法律事務兩個專業,在新城區人民法院、內蒙古澤銘律師事務所、內蒙古河洋律師事務所建立了實訓基地。
法律系在專業課程設定方面進行了改革,增設了拍賣經紀、房產經紀、保險代理和物業管理等方向的專業拓展課。
學生可以通過全國成人高考進入呼市電大、中央民族大學和鐵道學院進行後本學習;另外還組織學生參加自學考試,獲取本科學歷。
原管理工程系前身是經濟管理系,2003年經重組整合後,定名為管理工程系。辦系以來,在學院的統一領導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全系師生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和各項法規政策,團結向上,和諧發展,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能力,為自治區培養輸送了一大批優秀合格人才,為當地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發揮了應有的積極作用。管理工程系依託學院經濟學、會計學、管理學等厚實的學科背景,為培養厚基礎、寬背景、強能力的高等職業經濟管理人才,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隨著我國經濟又好又快的發展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深入推進,管理工程系在學院的正確領導下,一批又一批的高素質專業人才,將秉持“厚德、強技、敬業、有為”的精神,從這所具有百年辦學歷史的現代化大學,昂首走向實現自身價值的工作崗位,為我國的經濟社會全面可持續發展貢獻智慧和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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