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無線電管理局

二、負責與周邊地市無線電頻率的協調工作; 六、負責應急無線電通信頻率使用和頻率協調工作; 七、負責無線電管理法規的宣傳工作。

單位介紹

周口市無線電管理局前身是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2010年元月市無委辦由地方上交省實行垂直管理,並開始籌建市無管局。2010年6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任命許新同志任周口市無線電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任命杜紅飛同志任周口市無線電管理局副局長。市無管局內設辦公室、監督檢查科、頻率管理科、台站管理科、無線電監測站等五個科(室、站),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和國家、省無線電管理規定;擬定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政策性檔案;依法授權進行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並按規定收取無線電管理費;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根據審批許可權負責審批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台(站)建設,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核發電台執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測工作,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核定項目工作;負責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協調和處理行政區域內及與周邊地區頻率和干擾事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通信設備的研製、生產、進口的初審和監督檢查工作;根據授權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信號管制。

科室職責

辦公室職責
一、具體負責各類檔案、資料的收發、登記、分類、傳遞,確保檔案的保密和安全;
二、承辦各種會議服務,撰寫會議記錄、紀要,並督促檢查落實;
三、負責辦理報刊征訂、信件收發工作;
四、負責車輛派遣、維修和保養;
五、收集工作信息、掌握工作動態,及時完成信息呈報;
六、負責管理局的財務、固定資產管理和無線電管理費收繳;
七、接受省局相關部門的業務工作指導;
八、負責衛生、安全等後勤服務工作;
九、完成上級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台站管理科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技術標準和規範;
二、受理設定無線電台(站)的申請,依據監測站設台技術報告和頻管科頻率指配情況下發設台批覆,並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無線電台(站)的規劃布局和台址建設;
三、負責本轄區無線電台(站)的驗證、管理和新建台站的驗收工作,換髮、核發電台執照;
四、負責無線電頻率台站資料庫的建設和維護、地理信息系統的製作,及時更新、補充台站資料庫資料;
五、指導無線電應急網路規劃建設,及時處理無線電緊急突發事件;
六、按照規定,在緊急情況下實行無線電管制。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頻率管理科職責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頻率 、呼號的規劃,受理頻率使用申請,根據頻率使用管理許可權負責頻率、 呼號的指配和批覆;
二、負責與周邊地市無線電頻率的協調工作;
三、協同台站管理科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無線電管理技術標準和規範;
四、協助監測站查處濫用 盜用頻率非法行為;
五、協助台站管理科做好無線電頻率台站資料庫的建設和維護 地理信息系統的製作以及市無線電管理信息網路系統建設和管理;
六、負責應急無線電通信頻率使用和頻率協調工作;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監督檢查科職責
一、負責研究擬定本市無線電管理的政策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受理無線電干擾投訴,協助監測站進行干擾查找並會同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三、貫徹依法行政原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私設電台、濫用、盜用頻率、無證進口、研製、生產、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等非法行為。
四、負責按規定核定徵收無線電頻占費
五、負責本市無線電台(站)(軍事無線電台除外)的日常監督檢查,定期通報無線電台(站)、頻率運行和使用情況,確保無線電業務合法、有序運行。
六、負責承辦無線電管理工作中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的應訴工作。
七、負責無線電管理法規的宣傳工作。
無線電監測站職責
一、負責監測本市轄區內(軍事無線電台除外)各無線電台(站)是否按規定程式和核定的項目開展工作。
二、負責日常和特殊無線電監測任務,包括監測計畫制訂、省下達監測任務及監測月報完成。及時發現非法無線電信號,非法設台,盜用頻率及性質,提出處理意見,並為依法查處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三、負責測定無線電發射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協助完成無線電台(站)的年審檢測工作。
四、根據干擾投訴受理查處程式,查找無線電發射設備及非無線電發射設備對合法無線電業務造成的有害干擾,並提出處理意見。
五、負責新設台(站)的技術論證、電磁環境測試、台(站)選址和工程階段的技術工作。
六、負責監測設備、車輛的維護保養,承辦無線電監測網路系統的硬軟體建設並負責管理和維護系統安全運行。
七、根據局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指示,完成周邊地區及軍地聯合無線電監測和干擾查處配合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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