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2年9月—1987年12月,歷任大名縣兆固公社農業技術員、鄉團委書記、副鄉長,大名縣萬堤區組織員(副科),共青團大名縣委副書記;
1992年4月任大名縣黃金堤鄉黨委書記(1992年8月—1994年12月參加中央函授學院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6年2月任大名縣王村鄉黨委書記,
1998年5月任大名縣副縣長(1998年6月—2001年5月,在西藏阿里地區日土縣掛職,任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03年7月任永年縣副縣長,
2007年7月任磁縣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成員,
2007年8月任磁縣縣委常委、副縣長,
2010年11月任磁縣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3年11月起任磁縣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6年10月起任磁縣縣委書記。
任免信息
據磁縣政府網訊息:“2016年10月18日上午,我縣在大禮堂召開全縣秋冬重點工作攻堅動員大會。……邯鄲冀南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磁縣縣委書記、邯鄲漳河生態科技園區管委會主任 吳從江強調:……”表明吳從江任磁縣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2018年3月29日,河北省政府召開公開約談邯鄲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和磁縣、隆堯縣、無極縣、邯鄲市永年區、武安市黨政主要負責人會議。
約談指出,邯鄲市是2017年全省唯一PM2.5平均濃度和空氣品質綜合指數不降反升的設區城市;5個縣(市、區)PM2.5平均濃度或空氣品質綜合指數不降反升10%以上,環保部強化督查、省大氣環境專項督察和執法檢查發現問題較多,反映出大氣污染治理責任落實不到位、措施不力等問題。約談會上,邯鄲市市長和5個縣(市、區)委書記分別作了表態發言和整改承諾。
2018年4月28日,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通報2017年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考核結果。其中,在不合格的縣(市、區)中,武安市、邯鄲市永年區、隆堯縣、無極縣、磁縣依次名列最後五位。
因2017年當地空氣品質惡化,2018年5月,河北省對邯鄲市和5縣市區有關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其中,磁縣縣委書記吳從江,因違反工作紀律,落實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不到位,未正確履行當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對該市環境空氣品質嚴重惡化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