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二)貫徹執行上級制定的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提出價格巨觀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
(三)管理國家、省、市列名管理以及具有壟斷性、強制性、保護性、公用福利性和與民眾生活關係密切的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
(四)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價格監測、預警和監審,調查分析市內外和國際市場價格變動情況,指導行業協調價格,開展價格信息、事務、成本調查等服務。
(五)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制止低價格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秩序。
(六)組織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指導民眾性物價監督活動。
(七)指導、監督鄉鎮、市直業務主管部門價格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部門、企業之間重大商品和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爭議。
(八)組織指導價格、收費社會監督,受理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
(九)負責物價隊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業務建設,開展物價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及省市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協助局領導協調本局日常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接待、信訪、保密以及局財務、資產、安全、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局人事、勞資、老乾管理、保衛、計畫生育、黨務、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以及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局監察、紀檢工作。
(二)價格管理股:
1、工作職責:貫徹宣傳國家關於工農業產品價格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管理列名管理的工農業產品價格,擬訂農產品和商品價格管理的範圍、原則和方法;制定和審批農產品和商品價格;對農產品和商品價格進行預測、監控,會同有關部門草擬制訂房產價格管理政策;依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對全市的土地、房屋價格和房地產行業價格進行管理。管理商品房價格、房屋租金、土地基準價、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等房地產價格,審批市直、中央和部隊駐我市公司商品房基準價等價格,仲裁房地產價格糾紛。負責全市商品價格的監測價格信息服務統計工作;負責全市相關行業的價格調節基金徵收工作。
2、辦事程式:申請單位報告——價格管理股審核——形成調定價方案——分管副局長審批——局長簽批——正式發文。
(三)收費管理股:
1、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府、省物價局、湛江市物價局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醫療收費和教育收費的政策和法規;管理列名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和醫療、教育、保險、物業收費以及橋路收費。核(換)發市直及中央、省、市駐我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經營服務性收費單位、醫療教育單位的《廣東省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湛江市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廣東省教育收費許可證》、《廣東省社會力量辦學收費許可證》;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綜合年審等工作。
2、辦事程式:申請收費單位書面報告——股主管人員受理、審核、批出收費方案——股長覆核批定收費方案——分管副局長審查批定收費方案——局長審批(局長辦公會議審批)——正式發文。
(四)成本調查隊:
1、工作職責:制定本市的成本調查計畫,開展成本調查工作研究,分析成本變化原因,預測成本變動趨勢,向上級政府及有關業務部門提供成本調查匯總資料;負責對本地區國家管理和服務的商品和服務(收費)價格進行定價和調價前的成本核定工作,開展成本信息諮詢服務,實施重要商品價格與收費成本監審,指導監督成本調查戶的上報資料。
2、辦事程式:申請——受理——初審——正審——出具審核結論報告。
(五)物價檢查所:
1、工作職責:依法對本地區商品、服務價格及國家機關收費活動、經營者和中介組織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公民和有關組織對價格行為進行社會監督;組織實施明碼標價,監督檢查統計及案卷材料管理工作;負責價格舉報處理工作;進行其它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健全全國性的價格舉報中心制度,受理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工作。
2、辦事程式:送達檢查通知書並出示執法證件——辦理立案手續——調查取證——調查終結報告——發責令退款通知書——核查當事人退款情況——案件集體審議——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案件集體審議——發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履行——辦理結案與備案手續——材料立卷歸檔。
(六)價格認證中心:
1、工作職責:在所屬行政區內,負責對涉案財物的價格鑑定;價格行為合法性和價格水平合理性認證、價格糾紛調解;價格評估機構、評估人員的資質認定。
2、辦事程式:單位(個人)出具委託書——認證中心審理與受理——價格鑑證調查——出具價格鑑證結論書。
三、辦公地址:吳川市梅錄街道人民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