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國亮[四川殺警嫌犯]

吳國亮[四川殺警嫌犯]

吳國亮,1985年1月26日出生,宜賓市高縣文江鎮文江村二組村民,因涉嫌故意殺人被高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被逮捕。2013年9月13日,在獄期間,吳國亮因多臟器功能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同時,高縣檢察院、紀委等部門已介入調查此事

人物經歷

吳國亮,1985年1月26日出生,宜賓市高縣文江鎮文江村二組村民,因涉嫌故意殺人被高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後被逮捕。

生前,他被認定為精神病人,2009年6月22日,宜賓市殘聯核准吳國亮為精神二級殘疾。

2013年7月1日行兇當天下午,吳國亮被高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殺人刑事拘留。此後,這名每天都需服用精神病藥的男子被羈押在高縣看守所,家人送藥遭拒。兩天后,吳國亮即被執行逮捕。

9月10日,高縣看守所的民警將吳國亮送往高縣人民醫院搶救。他的爺爺吳興友說,孫子瘦了一圈,身上有多處傷痕。入院第三天,多臟器功能衰竭的吳國亮經搶救無效死亡。

高縣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楊雪表示,高縣檢察院、紀委等部門已介入調查此事,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披露。

人物事件

傷人殺警

傷人

吳國亮的爺爺吳興友回憶說,殺人案,得先從2013年7月1日早上的那起傷人案說起。

這天,吳國亮的父親吳順勇請了4名建築工人到家裡貼牆磚。早上8點左右,在附近閒耍的吳國亮,來到房屋二樓的施工地。

眾人沒想到的是,吳國亮到施工地後,竟將正在窗外幹活的工人周宗文一把推倒,致其跌到離地約五米的樓下。所幸樓下是一堆雜草,周宗文並無大礙。

待周宗文回到院壩洗手時,已從施工地回到臥室的吳國亮,突然手持一把近40厘米長的不鏽鋼西瓜刀沖了出來,並揮刀朝周宗文砍去。吳興友說:“我事後聽說,孫子邊砍邊罵:‘你要殺我全家,我先殺死你。"

站在周宗文身旁的兩位工友見此情景,一人急忙抱住吳國亮,一人上前奪過西瓜刀。吳國亮雖被制服,但周宗文的手臂還是被砍傷了。

被制服的吳國亮被家人關回臥室。吳興友說,為防止孫子再跑出來,家人在房門的門扣上插上一根鐵鉤。隨後,吳家人將受傷的周宗文送往高縣人民醫院治療。

殺警

得知丈夫被砍傷後,周宗文的妻子惠恆鳳也趕到醫院。

待周宗文入院手續辦妥後,2013年7月1日下午3點左右,惠恆鳳前往高縣公安局文江鎮派出所報案,稱丈夫被人砍傷,請派出所處理。

接到報警後,文江鎮派出所副所長程剛立即帶領民警王章銳、陽曦,跟隨惠恆鳳趕往吳家。

吳興友說,派出所民警趕到吳順勇家時,吳順勇夫婦還在醫院照看周宗文,家裡只有3個幹活的建築工人和被鎖在房中的吳國亮。

“當時,建築工人建議民警先到我家喊我。”吳興友說,但3個民警拒絕這個建議,選擇徑直打開吳國亮的房門。

房門打開的瞬間,手持明晃晃西瓜刀的吳國亮沖了出來,見人就劈。帶隊的副所長程剛的頭部和頸部受傷。由於院壩雜亂堆著施工材料,民警王章銳不慎跌倒,持刀趕到的吳國亮就朝他頭部、胸部亂砍。

聽到異響的吳興友急忙趕到現場,在建築工人的協助下將吳國亮制服。之後,王章銳被送往醫院搶救。 因傷勢過重,1987年11月出生的三級警司王章銳搶救無效死亡。

精神病史

在王章銳被砍傷後不久,警方再次來到吳順勇家,他們將吳家人關在屋裡的吳國亮摁倒在地,並銬上手銬帶走。留給吳家人的,是一份拘留通知書。

在拘留通知書上,吳國亮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殺人,羈押地是高縣看守所。

在拿到刑事拘留通知書後,吳家人向警方表示,吳國亮是一名精神病人,長期在服藥。為證明所言非虛,7月2日,吳順勇將宜賓市殘聯2009年6月22日核准的《殘疾證》交給派出所。

殘疾證照片顯示,吳國亮屬精神類殘疾,殘疾等級為貳級。

同時,2009年10月9日,高縣殘聯也將吳國亮納入登記在冊的貧困精神病患者,並辦有一張救助卡。吳國亮憑此卡每年可獲得400元救助金。

吳興友說,孫子精神出問題,要追溯至2004年。那年,高考帶來的巨大精神壓力,致使落榜的吳國亮開始產生精神錯亂。

吳國亮精神不正常,則是從2004年10月份開始。“他從七八米高的坎上,跳到別人家瓦房上,亂踩瓦片。”

由於擔心吳國亮摔傷,家人便將其送往高縣人民醫院檢查。不料,醫生認為吳國亮精神出了問題,讓其家人送往高縣精神病院治療。

高縣精神病院的檢查結果,和人民醫院的判斷一致—吳國亮精神有問題。他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

吳興友說,從2004年10月至2013年6月30日,吳國亮每天都得服用精神病藥,不能間斷。

但是,自從被警方刑拘後,吳國亮的服藥規律被打破,吳家人曾向警方說明情況,試圖送藥給吳國亮,但遭警方拒絕。

7月3日,吳家人收到吳國亮的逮捕通知書,涉嫌罪名依然是故意殺人。

著名刑辯律師朱明勇對此提出異議,吳國亮的家人已有證據證明吳是精神病人,警方立案偵查,首先應當對吳國亮進行精神鑑定,認定其是否是精神病人。

“依照法律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朱明勇說,如果確定是精神病,應將疑犯送往精神病醫院強制治療,而不是進行羈押。

“同理,檢方也不能在精神鑑定結果出來前進行批捕。”朱明勇說,批捕就意味著嫌疑人需承擔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責任,而精神病人不承擔刑事責任。

嫌犯死亡

吳國亮被逮捕後,吳家人只知道他被關押在高縣看守所,除此之外,一無所知。

直到9月10日下午,吳興友再次見到孫子。這時,原本生龍活虎的吳國亮已經昏迷不醒,當天就被下達病危通知。

吳興友說,看到孫子第一眼差點沒認出來,154斤的吳國亮整整瘦了一圈,原本隆起的肚子差不多快貼到背上去了。同時,孫子身上有多處傷痕。最讓吳興友痛心的是,即使昏迷不醒,警方仍用腳鐐、手銬將吳國亮銬在病床上。

在熬過3個晚上後,7月13日早上7點21分,吳國亮最終搶救無效死亡。事後,吳興友從醫生那裡了解到,吳國亮死因包括有精神性厭食、多臟器功能衰竭。“如果不服用精神病藥,孫子會厭食。”吳興友說。

進行調查

事後,高縣政府新聞辦發布通稿稱:“吳國亮因病入住高縣人民醫院,在監視居住期間,經搶救無效死亡。”但吳興友駁斥說,從沒收到警方任何監視居住的書面材料。

對此,高縣宣傳部副部長楊雪松說,縣委、縣政府已責成相關部門調查此事,整個調查一定會實事求是,不偏袒任何人,並及時向社會披露調查情況。

宜賓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瀋吉勇也表示,市、縣兩級公安機關對吳國亮的死高度重視,他們將會對此進行認真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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