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法院始建於1956年1月,現坐落於吉林市龍潭區濱江路200號。所在轄區域面積為1208.9平方公里,戶籍人口約46.6萬人,是吉林市的重工業中心。 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法院目前共有在編幹警105人,平均年齡41歲,本科以上學歷90人。
機構設定
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法院目前共有在編幹警105人,下設14個部門,包括政治處(5人)、執行局(16人)、刑事審判庭(9人)、民事審判一庭(8人)、民事審判二庭(6人)、行政審判庭(3人)、立案庭(12人)、審判監督庭(3人)、審判管理室(6人)、司法警察大隊(8人)、辦公室(8人)和監察室(3人)等12個內設機構及烏拉街(6人)、化工園區(6人)2個派出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年來,本院年均受理各類案件2700件左右,吉林市龍潭區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弘揚“公正、廉潔、為民”的司法核心價值觀,充分發揮人民法院的職能作用。刑事審判正確把握寬嚴相濟的法律政策,依法懲處各類刑事犯罪。民商事審判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妥善處理與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案件,著力實現“案結事了”。行政審判維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的同時,積極幫助其他行政部門規範執法行為,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執行工作實行村鎮“兩級聯動”,切實破解執行難題。2012年成立化工園區法庭,對提起訴訟的案件及時受理,現場調解,快審快結,積極服務重點項目建設,全力以赴地為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2014年,龍潭法院積極推進“三大平台”建設,建立官方網站,開通官方微博,踐行司法公開,維護司法公正。
所獲榮譽
近年來,龍潭區人民法院先後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立案信訪先進集體”。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全省思想宣傳工作先進單位”、“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設先進單位”、“全省法院系統書記員管理先進集體”。市級“集體三等功”、“平安文明示範單位”、“創建平安吉林活動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集體”、“涉法涉訴信訪先進單位”。2011~2013年連續三年被龍潭區委評為“政績突出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