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吉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是市政府綜合監督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藥品監督管理的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以下統稱“四品一械”)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標準規範,擬訂政策規劃,推動建立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地方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監測年度計畫、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監督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等相關行政許可工作。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加強國家基本藥物管理,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四、負責制定全市“四品一械”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工作機制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交流與合作。

八、知道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查檢查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加強食品藥品企業自律意識,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應急管理科(食安委辦公室)

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對有關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

推動全市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全市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並開展演練,承擔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各地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查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違法案件。

組織實施全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建設;監督實施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檢驗規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以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產品目錄、藥用要求、標準,監督實施食品安全標準;安排全市“四品一械”抽檢計畫及應急檢驗任務,對抽檢數據信息進行定期分析;負責“四品一械”安全監管信息網路建設、管理工作;承擔輿情監測及相關情報、信息的收集、分析、評估。

食品生產監管科

承擔生產環節食品(含食品添加劑)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監督管理的措施和辦法並監督實施;督促下級行政機關嚴格依法實施行政許可、履行監督管理責任,及時發現、糾正違法和不當行為。

食品安全監察科

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擬定全市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的檢測與評價工作,指導、協調食品安全監測與評價體系建設;收集並匯總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信息,分析、預測安全形勢,評估和預防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地方性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健全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事故報告系統;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根據市政府授權,組織協調開展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檢查活動;研究擬訂食品、保健品和化妝品重大事故的各種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擬訂我市食品安全重大技術監督方法、手段的科研規劃並監督實施;監督保健品生產企業許可標準的實施;指導保健品廣告內容的審查工作。

稽查科

宣傳黨和國家有關藥品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開展對轄區內生產、流通、使用領域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檢查;執行全省藥品、器械抽驗工作計畫;承辦上級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辦理和查處的案件;承辦同級或下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求協辦或移送查處的案件;移送不屬管轄的案件;依法查處違法生產、經營、使用藥品和醫療器械的行為和責任人;依法檢查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發布情況;取締並查處非法藥品集貿市場。

藥品註冊安監科

負責國家藥品標準的監督實施;負責藥品包裝材料產品的質量監管;負責二、三類藥品包裝材料產品註冊初審,參與藥品包裝材料企業質量保證體系的現場驗收;負責醫療機構配製製劑品種註冊初審及製劑質量監督工作;配合新藥、仿製藥品、中藥保護品種的現場考核工作;監督實施GMP、GLP、GCP、GPP和GAP;依法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特種藥械的生產、經營和使用的監管及初審工作;負責核發第一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參與第一、二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標準的複審;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的國家、行業和註冊產品標準;負責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申報材料的受理和初審及現場條件初審;參與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質量體系審核;依法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及醫療機構製劑室的日常監管;參與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製劑室許可證換髮工作;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組織對藥品、醫療器械及藥品包裝材料生產企業和醫療製劑室質量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考核;指導轄區內藥品檢驗機構的業務工作。

藥品流通監管科

在轄區內,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流通法律法規和規章;監督實施流通領域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規則;監督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負責藥品零售企業的審核,依法核發藥品零售企業許可證;參與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質量體系審查;負責對新開辦的醫療器械企業申報材料和現場的初審;直接組織開展對轄區內流通、使用領域的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組織對藥品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質量管理人員的培訓和考核管理。

監察室

對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以及上級決議、命令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本部門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案件及直屬單位的違紀案件,對所檢查的案件提出處理意見;調查處理本部門機關幹部、工作人員和直屬單位的違法違紀案件;協助局黨組搞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行業、部門不正之風;配合有關部門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進行黨紀國法教育;受理違紀舉報、控告和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領導直屬單位的紀律監察工作;在黨組領導下開展執法監察工作;做好與當地紀檢監察部門的協調工作。

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動、教育、離退休人員等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員編制、工資、教育培訓等管理工作;承擔直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協助省局實施執業藥師資格制度、藥品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管理工作、核發藥品監督執法人員的執法證件。

辦公室

協調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領導的批示、會議決定和上級檔案等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信息、文秘、檔案、保密、信訪、接待聯絡等工作;組織起草重要文稿;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新聞發布、宣傳和法制工作;負責議案、提案、建議工作;承擔本地區藥品監督管理普法教育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財務和各類經費管理工作;負責藥品監督管理政策研究工作;負責本地區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事務管理工作。

現任領導

劉勍

吉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吉安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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