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陽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信息產業運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突出問題。 (八)負責研究提出全縣支持工業和信息化建設發展專項資金和各項扶持資金的年度計畫,並負責監督、管理和使用;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 (十三)貫徹國家和省上有關信息化招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工業、信息產業招投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及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工業和信息化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規劃和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行業規劃、年度計畫,提出最佳化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和省上有關工業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全縣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三)監測分析全縣工業、信息產業運行工作;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工作;協調解決工業運行中的突出問題。
(四)負責提出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按照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五)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上有關生物醫藥、新材料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實施有關國家、省、市重大科技項目,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指導和推動全縣信息產業和新興產業發展;組織實施企業技術中心創建工作。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的規範性檔案,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除能源外的行業淘汰落後產能工作。
(七)推進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有關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八)負責研究提出全縣支持工業和信息化建設發展專項資金和各項扶持資金的年度計畫,並負責監督、管理和使用;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
(九)負責縣輕工集中區發展規劃的編制與實施、項目建設及招商引資工作;管理集中區建築市場,並按有關規定報批建設工程、組織竣工驗收及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協助管理集中區的土地資源和招投標工作;配合做好失地農民安置、社會治安等社會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申報、創建工作。
(十)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信息技術套用、電子商務推廣等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
(十一)指導和協調全縣信息安全防範工作,組織建立安全保障體系;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有關重要事項。協調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
(十二)對縣域內的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專用通信網運行及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運行監督與服務,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推進全縣電子政務發展。
(十三)貫徹國家和省上有關信息化招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工業、信息產業招投標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及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
(十四)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二輕、城鎮集體工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室內裝飾行業的管理、監督、室內裝飾企業的資質認證、室內裝飾工程招標活動的監督和行業執法工作。負責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及市場的監管。
(十五)擬訂扶持省屬企業發展的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省駐合企業改革發展和生產經營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負責省屬企業與地方企業的聯合與協作。
(十六)承擔全縣工業發展指標的統計和銜接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政府下達的招商引資工作任務。
(十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