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招投標中心

2006年8月25日,合肥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建立合肥招標投標市場,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的意見》(合發200620號),確立全市招投標“一委一辦一中心”的組織架構。招投標市場管理委員會負責對全市招投標工作的組織領導;招管辦行使對招投標的監督管理職能,受理交易過程的爭議和糾紛,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招投標中心依法承擔委託招投標交易項目的具體操作,是全市建設工程、政府採購、產權交易、土地出讓等招投標項目的操作平台。

基本信息

職能概述

合肥市招標投標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為市招標投標市場管理委員會常設辦事機構,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行使市本級、市轄區、濱湖新區、政務文化新區和開發區的建設工程、政府採購、產權交易、土地交易等公共資源招投標交易活動的綜合管理、監督執法和相應的行政管理職能。

領導分工

耿延強同志任合肥市招管辦主任、黨組書記,主持招管辦全面工作;沈梅農同志任市招管辦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督查處、工程部、土地部和大建設招標工作;陳華同志任市招管辦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業務處、法規處、採購部和產權部工作;黃守強同志任市招管辦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分管紀檢監察,綜合處,機關黨群工作,機關財務管理工作。

部門職能

市招管辦內設綜合處、業務處、督查處、法規處和財務處:

綜合處工作職責:負責招管辦和中心政治思想、行政管理和綜合協調與管理工作。

業務處工作職責:負責對中心各項招投標業務的協調工作,負責中心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進中心單位的協調和管理;負責中心的日常考核;負責組織業務培訓。

督查處工作職責:負責各項招投標管理辦法、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和檢查;負責對各類招投標檔案的審查;負責對進中心重大交易項目的現場監督;負責對中心交易監控系統的管理和使用;負責交易糾紛的協調和投訴的受理、調查和督辦;負責對市場準入等有關制度和招投標責任追究制度執行的日常工作。

法規處工作職責:負責國家招投標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起草地方性招投標法規、規章和規範性等檔案;負責市招管辦專家庫的管理以及專家的分類、抽取、評價等;負責各項交易管理辦法的審查;負責招投標市場交易規則和流程的審查;參與制訂招管辦和中心的有關管理制度;配合督查處開展交易活動的督查工作;對各類行政處罰提出法律審查意見;組織重大處罰的聽證工作;負責複議應訴工作;負責各類交易契約備案工作;負責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和資格證件管理;指導縣區行業執法工作

財務處工作職責:負責市招管辦財務制度制定和財務管理工作;承辦招投標中各類保證金的收付和服務費收取等工作。

合肥招標投標中心下設立四個業務部:

建設工程部:負責建設工程類項目的招投標業務操作;

政府採購部:負責政府採購類項目招投標業務操作;

產權交易部:負責國有、集體等各類市場主體產權轉讓業務操作;

土地交易部:負責國有土地資源出讓業務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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