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名會社

合名會社,指由兩個以上成員組成,每個成員對公司債務負有無限責任的無限公司,常見於日本。

簡介

“合名公司”這一名稱起源於日本明治時期,是指由兩個以上成員組成,每個成員對公司債務負有無限責任的無限公司,在日本這種形式比較常見。這種公司屬於社團法人。公司與成員之間、公司與第三者之間以及成員相互之間都有直接法律關係。其特點是:人的結合比資本的結合色彩更濃,強調成員之間的依賴關係。一般都是繼承祖業的家族企業;成員大多為家族成員及親屬。

基本信息

日文名稱:ごうめいかいしゃ
韓語名稱:합명회사
中文名稱:合名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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