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醫療保險模式

合作醫療保險模式亦稱“社區合作醫療保險”、“基層醫療保障模式”。立足於社區或基層,按照“風險分擔、互助共濟”的原則多方籌集資金,用以支付參保人及其家庭成員的醫療、預防、保健等服務費用的綜合醫療保健措施。對解決開發中國家尤其是開發中國家農村地區居民的疾病醫療服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中國農村的合作醫療是這一模式的典型代表。

強制儲蓄醫療保險模式是依據法律規定強制性地以家庭為單位儲蓄醫療基金,通過縱向積累以解決患病就醫所需的醫療保險基金的醫療保險制度。優點是:較好地解決了醫療費用負擔的代際問題,費用的約束機制較強。缺點是:社會供給程度較差,有些疾病如危重病、慢性病,需要支付高額醫療費用,完全依靠個人賬戶的積累,常常難以滿足實際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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