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課程
報考司法鑑定工程師系列,最對口的專業是司法鑑定技術。其核心課程,包括刑法、民法、訴訟原理與實務、證據原理與實務、司法鑑定制度、文檢學、痕檢學、文檢實務、痕檢實務、司法鑑定圖像技術與套用、物證技術、刑事攝影、模擬現場勘查、筆跡對比分析、指紋腳印的提取與識別等。設定專業方向,包括檔案痕跡檢驗技術、法醫毒物鑑定技術等。就業領域,是司法機關及相關鑑定機構的技術與服務崗位。
職業資格
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助理司法鑑定工程師、司法鑑定工程師、高級司法鑑定工程師。
申報條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助理司法鑑定工程師:
1、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
2、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並有相關實踐經驗者;
二、司法鑑定工程師:
1、已通過助理司法鑑定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三、高級司法鑑定工程師:
1、已通過司法鑑定工程師資格認證者;
2、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
3、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
4、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並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
發證機構
經職業技能鑑定、認證考試合格者,頒發加蓋全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JYPC)職業技能鑑定專用章鋼印的《註冊職業資格證書》。
考試時間
每年統考四次,時間為4月、6月、10月和12月。具體考試日期、地點、方式,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