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承擔江門市公路局交給的公路、橋樑改建及管養公路的大中修任務。
(二)負責江門市公路局交給的公路養護。
(三)
(四)負責本市公路養路費等公路規費的征稽。
(五)承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給的其它任務。
內 設 機 構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上傳下達,協助局長組織實施局的工作、計畫和管理目標,組織檢查督導和協調各股室(部門)積極落實和完成局的各項工作任務。
2、組織協調機關行政日常事務和對外聯絡、政務接待。
3、組織政策調研,起草局的重要文稿,負責信息收集和對外宣傳工作。
4、負責文書檔案、保密、信訪、提案辦理和責任目標管理工作。
5、負責會議的組織與協調工作。
6、負責機關車輛、後勤等管理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工作職責
1、執行國家及上級的各項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根據江門市公路局下達的養路費及改造投資計畫,編制全局公養護年度計畫,並經審批後下達各單位實施。結合本局的實際,制定相應的規定和管理制度。
2、檢查計畫的執行情況,做好計畫的調整和綜合平衡工作。
3、根據上級的規定和要求,負責組織編制各個時期全局公路的發展規劃。
4、加強財務管理,做好財務決策、財務計畫、財務控制工作。
5、做好資金管理工作,加強現金管理,對各項收支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6、按照財務制度,切實做好記帳、算帳、報帳工作,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
7、負責編制公路養護各項統計報表,並提出分析情況,以利指導生產。
8、做好財會、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財會、統計隊伍的素質。
9、負責局的經營管理工作及有關統計報表填報。
(三)工程養護股工作職責
1、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對我局管轄範圍內的小型新、改建工程進行技術管理;作為項目法人(業主),按照基本建設程式對大中型新改建工程進行項目管理。具體內容有:
(1)審查、審核各項新、改建工程設計方案和工程預算;
(2)負責工程技術、業務指導和工程質量檢查;
(3)負責工程技術檔案的管理;
(4)負責工程交工、竣工驗收工作;
(5)作為項目法人,負責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及契約管理工作。
2、執行公路工程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各項規章制度。
3、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養護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執行養護技術規範,掌握管養公路路況、橋樑及養護工作動態,指導養護技術業務工作。
4、負責全市公路、橋樑的養護管理工作,定期組織檢查公路各項工程設施的技術狀況,提出或審定各類養護工程的技術措施和方案。
5、負責築養路機械設備的購置、使用、維修、報廢等全過程的管理工作,審核各種機械的技術經濟定額,落實經濟責任制,定期組織機械檢查、紅旗機車評比和總結推廣先進經驗。
6、編制年度公路、橋樑、機械的養護投資計畫,並監督計畫的執行工作。
7、負責路面、橋樑大中修、水毀搶修工程施工方案的預算審批及竣工驗收工作。
8、負責實施GBM工程,組織文明樣板路創建及評選審定工作,指導水毀預防及搶修工作。
9、會同有關股室開展“雙創”活動,做好半年、年度養護檢查評比工作。
10、做好養護、機械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路技術狀況資料、機械設備技術資料的檔案,掌握公路橋樑技術狀況。
(四)路政管理股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
2、負責管理和保護轄區內的公路路產,依法監督、查處違反國家、省和市有關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的行為。
3、完善公路路產的登記和檔案的管理。
4、負責所管養省、縣道和鄉道的公路及其兩側建築控制區範圍內需要臨時占用、利用公路及其設施埋設管線、設定臨時構造物、開路口與公路接線、拆除中央分隔帶(含防撞牆)、設定交通信號燈、設定非公路標誌等申請項目進行現場勘察、審批、簽訂協定和發放施工許可證及監督和管理。
5、負責對轄區公路用地內砍伐樹木的申請進行審批和發放準砍證。
6、確保本轄區公路的完好暢通,監督公路施工路段通車及保障措施的落實。
7、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賦予的其他職責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宜。
(五)收費管理股工作職責
1、宣傳貫徹上級有關公路規費的徵收政策、法規和標準,依法征費,努力完成上級下達的徵收任務。
2、建立車輛資料檔案,按規定上報各類統計報表。
3、按照徵收政策和規定,辦理車輛減、免徵費手續。
4、依法對拖欠公路規費的車輛進行稽查追繳。
5、執行上級領導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安全股工作職責
1、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人民武裝和綜合治理等工作。
2、負責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定。
3、負責辦理我局與屬下各單位安全責任書的簽訂,檢查督促層級責任制的落實。
4、根據上級的要求,結合我局情況,草擬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5、組織開展“安全合格班組”、“安全生產月”、“反三違月”等活動。
6、根據上級的布置和我局實際,組織安全檢查和督促。
7、負責事故(案件)的調查處理,事故統計上報和資料、總結上報工作。
(七)人事監察股工作職責
1、協調、承辦局黨組的日常事務工作,抓好基層單位的黨組織建設,指導基層支部搞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貫徹執行黨的幹部路線和幹部政策,搞好乾部的管理和獎懲工作。
2、深入民眾,全面了解、考核幹部,掌握基層領導班子的情況,根據領導班子“四化”要求,提出幹部的使用意見,按黨組的決議,調整、配備好基層領導班子。
3、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政策和勞資政策,按有關政策和程式辦理工作人員的錄用、調配、考核、普升、工資、福利以及離退休業務。
4、貫徹執行上級下達的勞動工資計畫和定員編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抓好專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和考核工作。做好離退休人員的安置、管理工作。
5、貫徹執行勞動法規,辦理幹部職工勞動保護、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業務,做好勞保用品和養征、路政人員制服的管理和發放。
6、深入基層,聯繫民眾,及時掌握和向領導匯報職工的思想動向,抓好乾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做好乾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局黨組和上級紀檢、監察部門的領導下,做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7、圍繞局的中心工作,抓好黨的作風建設,制定、完善、加強和改進我局黨的作風建設的規章制度,保障政令暢通。組織黨員、幹部學習法律、法規、黨紀、法紀,開展黨風廉政教育。抓好公路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
8、分析、評估、研究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開展調查研究,向局黨組反饋信息,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措施和辦法;研究制定有關規章,並組織實施。
9、按照上級的部署,督促落實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對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作人員的黨風廉政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查處機關工作人員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違紀違法案件。受理幹部、職工的控告和申訴。做好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10、依法行政,協助有關股室抓好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工作。組織開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協助抓好治理公路“三亂”工作。做好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協助有關科室做好工程廉政監管工作。
(八)工會工作職責
1、建立職工思想的反饋渠道,定期了解職工的思想動態,分析職工的思想狀況,有的放矢地進行思想政治工作,穩定職工隊伍,教育職工增強市場經濟意識,適應勞動關係的新變化,把職工的主人翁精神引伸到愛企業、愛崗位、學理論、學文化、學科學、學技術、學法律、學管理上來,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愛崗敬業精神。
2、承擔起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任務,切實做好職代會召開前的籌備工作、大會召開的組織工作和大會決議執行的檢查督促工作。
3、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組織職工民主管理企業、事業。
4、組織職工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民眾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技術協作活動,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做好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的評選、表彰、培養和管理工作,發動職工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維護職工的學習權利,吸引和支持職工學習政治、文化、科學、技術和管理知識。因地制宜地抓好文化、娛樂陣地建設,經常開展職工喜聞樂見民眾性的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6、保障職工生活福利,協助和督促行政方面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認真實施“送溫暖工程”,發揮工會自身的優勢,組織職工互助互濟,搞好職工生活困難補助,為職工排憂解難,扎紮實實地為職工辦實事、辦好事。做好勞動保險工作和勞動工資的民眾工作。參與調處勞動爭議。協同有關方面做好退休職工和職工家屬工作。
7、關心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維護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和健康。監督下屬單位有關勞動保護、安全技術、工業衛生等法律、法規、條例的貫徹執行。向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督促行政方面解決影響職工健康和安全的問題,參加安全檢查和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8、維護女職工的合法利益,同歧視、虐待、摧殘、迫害婦女的現象做鬥爭。針對女職工的特殊問題,做好保護工作。
9、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按時向上級工會繳交會費;管理好工會財產,審核和登記好醫藥費開支。
10、堅持工會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加強工會小組工作。接收新會員,對會員進行工會基本知識的教育。
11、承辦局黨組、行政和上級工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團支部的工作職責
1、組織團員和青年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努力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
2、積極貫徹執行局黨組和上級團委的指示和決議,圍繞局的中心任務,充分發揮團員的模範作用,團結、帶領青年努力完成黨組交給的各項任務。
3、教育團員和青年向老一輩無產階級革命家學習,繼承黨的優良傳統,發揚共產主義精神,樹立新風尚。
4、教育和帶領青年堅定走社會主義道路,反對一切危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不良傾向。
5、了解團員、青年的工作狀況、思想狀況,及時向黨組匯報、提出建議,為黨組部署青年工作提供依據。關心團員、青年的思想、要求,維護他們的權益,關心他們的學習、工作、生活和休息,開展文化、娛樂、體育活動。
6、發展先進青年入團,做好組織關係接轉,收繳團費,每年進行團籍註冊,辦理超齡團員的離團手續;表彰先進,執行團的紀律,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對象。
7、對團員進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團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監督團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團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8、努力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