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伏票

台伏票
清朝光緒三十年(1904年),福州市場銀元緊缺,主要是由錢莊發行的“台伏票”代替銀元使用。
“台伏票”名稱的來歷:相傳“台”是福州南台地名的簡稱;“伏”和“佛”同音,指當時外國流入的佛頭銀元。“台伏票”為直式大票,是福州地區的銀元票。“台伏票”的面額有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二百元、一千元10種。其比價原定和銀元同值,“台伏票”1元折合庫平銀7.2錢,折合“台捧”為7錢。福州錢業公會為合理平衡各錢莊發行的“台伏票”,規定一種“行坪制度”,每天分路進行“台伏票”行坪互兌1次(類似票據交換),核算其長短,以現洋結算,如無現洋,須貼番水(貼息)。
“ 台伏票”和“台捧票”同是虛銀本位,沒有實幣,僅是一種以票換票、不能兌現的票幣。“台伏票”的發行原是為解決市場銀元短缺,後在福州錢業的操縱下,一度排斥了市場上各種票幣,流通範圍擴大到鄰近各縣及鄉鎮,在一定時間內,對發展地方經濟、繁榮市場起過一定作用;到民國16年(1927年),錢業任意抬高“台伏票”價格,抑低銀元比價,從中牟取厚利。銀元1元原值“台伏票”1.06元,後被抑低為0.81元,差價越來越大,商民深受其害。次年,省政府勒令廢止“台伏票”。從光緒三十年(1904年)至民國17年,“台伏票”在福州流通使用歷時25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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