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實現淨值分配法概述
可實現淨值分配法就是按各聯產品的可實現淨值比例分配聯合成本的方法。可實現淨值是指產品的最終銷售價值減去其可分成本的餘額。就是將聯產品的聯合成本按照各聯產品的最終銷售價值減去分離後各聯產品的可歸屬成本的價值比例進行分攤。
其計算過程與相對銷售價值分配法非常相似,但是對於成本的分配更為詳盡和透徹。
可實現淨值分配法舉例分析
例:上海焦化廠開發項目
根據可實現淨值分配法進行計算後,其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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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 仝隹 焦油 煤氣 合計 本期產量 94154 5250 19912.75 119316.75 單價 531.59 1566.25 593_82 587.50 銷售價值 50051324.86 8222812.50 11824589.80 70098727.16 分離後加工成本 0.00 4571429.76 0.00 4571429.76 淨實現價值 5005l324.86 365l382.74 ll824589.80 65527297.40 分配比例 0.764 0.056 0.180 1.00 應負擔成本 43895357.76 3202288.28 10370246.96 57467893 單位成本 466.21 609.96 520.78 481.64 毛利 6155967.10 449094.46 1454342.84 8059404.40 毛利率 12_3% 5.46% 12.3% 11.50%
對於該模型的解釋如下:
本期產量由生產部門提供;
煤氣的單價為該企業*年*月的煤氣銷售價格;
銷售價值=本期產量×單價
分離後加工成本為各聯產品的可歸屬成本
淨實現價值=銷售價值一分離後加工成本
分配比例=該產品的淨實現價值,所有聯產品的淨實現價值之和
應負擔成本=消耗煤的總成本×該產品的分配比例
單位成本:應負擔成本/本期產量
毛利=淨實現價值一應負擔成本
毛利率=毛利/淨實現價值
與相對銷售價值分配法相比,由於引入了可歸屬成本,因此對聯合成本的分配比較前者更為合理,不失為一種值得考慮的備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