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傳是正史所載的人物傳記。儘管先秦史籍如《左傳》中出現了一些性格化的人物形象,但是他們都不是作為獨立完整的人物來寫的,還算不上是人物傳記。史傳的誕生應以司馬遷《史記》的撰寫為標誌。《史記》除“表”和“書”外,都是以人物為中心來編排史料的。劉《文心雕龍·史傳》中說:“觀夫左氏綴事,附經間出,於文為約,而氏族難明。及史遷各傳,人始區分,詳而細覽,述者宗焉”,就講明了這個道理。《史記》之後,官修史書基本都是以《史記》為模式的。但在“二十四史”中,只有“前四史”(《史記》、《漢書》、《後漢書》、《三國志》)的人物傳記較為精彩,富有文學性。後來官修史書仲的人物傳記忌諱多,行文過於冷峻,可讀性就差一些。總起來看,史傳是我國古代傳記文學的重要部分,數量多,成就也越高。
史外傳是不附於史書,以單篇流傳的傳記。又稱雜體傳。它寫的多是當代任務,對傳主往往不作全面的介紹,而是就其突出的方面作簡要記載,精巧靈活,文學色彩濃,是傳記文學中較輕便的一種形式。它包括“自傳”、“別傳”、“外傳”、“補轉”、“形狀”、“事略”、“墓誌”等不同的小類。它的產生稍後於史傳。唐代以後,隨著史學的逐漸獨立和古文運動的興起,史外傳的寫作才活躍起來。明清史外傳的寫作仍然不衰,與前略有不同的是,這個時期的作者更注意為下層人物立傳,更注重情節和效果,頗有小說的意味。
在我國古代,傳記是由紀傳體史書發展而來的。在藝術上,它不免帶有文學和史學交融的特徵。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1.事跡務實求真,表述可帶主觀色彩。傳記除了在敘述傳主事跡的字裡行間之間表明作者的愛憎情感外,文末常有一段文字,供作者作總結性的評價用。傅玄的《馬鈞傳》結尾處說:“用人不當其才,文賢不試以事,良可恨也。”便表現了作者對馬鈞身懷絕技而不被世用的憤慨。2.強調寫出傳主的性格特徵。傳記雖是寫實作品,卻同文學作品一樣要求寫出任務的內在精神和外在特徵,也就是要表現人物的個性。如《項羽本紀》通過對相遇少時為人的描寫,展現了少年項羽身上所洋溢的英豪氣概。通過垓下之圍,寫出了項羽身上個人英雄主義的悲劇性格。這些都是善於選材、精於表現個性的例證。3.具有一定的格局。《史記》的傳記一般都包括四個部分:籍貫與家世、事跡與功業、逝世與後嗣、作者評論。此例一開,後世傳記無不效仿,幾乎成了一種定格。史傳如此,史外傳也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