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羅縣統計局

博羅縣統計局

根據中共博羅縣委、博羅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博羅縣縣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和〈博羅縣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通知》(博委發[2001]29號),設定博羅縣統計局,正科級。縣統計局是主管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其主要職責是:

一、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檢查監督統計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擬訂統計工作規章、規劃和統計調查計畫、統計調查方法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執行國家統計標準和基本統計報表制度,擬訂地方統計報表制度和統計標準,審批縣直各部門調查對象超出本部門管轄系統的統計調查項目、方案。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重大縣情縣力普查,組織、協調城市、農村經濟各項典型調查和抽樣調查。

四、調查、蒐集、整理、提供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的基本情況進行統計分析、預測和監督、定期向社會公眾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公報;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五、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組織、指導統計幹部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

六、建立健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體系;指導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的建設。

七、受國家和省統計局委託,對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工作、全縣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總結和推廣統計工作經驗,組織開展統計科研工作。

八、協同有關部門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農村小康情況追蹤檢查、糧食產量考核、對兒童和婦女狀況的監測評估、科技進步貢獻率的測算、收集國有大中型企業脫貧解困和全縣工業企業扭虧增盈情況等。

九、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統計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及其分工

張傳友(局 長),主持全面工作。

梁秀霞(副局長),分管局辦公室工作。包括黨務、文秘、學習教育、精神文明、車輛管理、安全保衛、計生、工青婦、組織、人事工資、財務、考勤、檔案、後勤保障等工作,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陳翰泉(副局長),分管工業投資股、法規股工作。包括工業、科技、投資、能源統計,以及執法檢查、法規宣傳、從業資格、年審、統計學會等工作,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劉雅榮(副局長),分管綜合股、農村經濟貿易股、普查中心、數據處理中心工作。包括國民經濟核算、貿易、外經、勞動工資、旅遊、人口變動、企業用工、農村、住戶統計,以及優質服務、考核、信息公開、網站建設、專業技術資格、數據處理、電腦及網路維護、名錄庫建設、抽樣調查等工作,局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統計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政務工作;負責局的人事、文秘、信訪、檔案管理、保密保衛、後勤管理、職改、培訓教育、勞資、衛生、計畫生育等工作;協助做好黨務、紀檢以及工、青、婦、退休人員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局工作制度的執行;負責局財務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協助做好統計學會工作。

二 綜合股

負責全縣國民經濟核算、鎮級GDP核算、綜合、勞動工資(含科技、服務業)、外經、旅遊、財政、稅務、金融、保險、貿易餐飲業等專業統計;公布政府信息、政務信息;收集、整理和提供經濟、社會、科技及各項綜合性的統計資料;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態定期進行綜合動態分析;統一管理和對外提供綜合性的統計資料(包括統計公報、月度資料等);協調組織統計年報工作;協調組織《博羅縣國民經濟基本統計資料》和《博羅統計》的編印發行工作;負責人口變動與勞動力抽樣調查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貿易餐飲業的抽樣調查工作;配合協調縣委、縣政府“兩辦”臨時工作。

三 農村經濟貿易股

負責全縣農業專業統計;蒐集、整理、撰寫和提供國內商飲業、對外貿易、農村社會經濟統計資料及統計分析報告;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對農村社會經濟和科技發展問題開展調查研究;開展縣點農村住戶調查工作;指導農村基層統計工作的建設;開展農村住戶調查工作。

四 工業投資股

負責全縣工業、交通、郵電、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物資能源等專業統計;蒐集、整理、撰寫和提供有關統計資料及統計分析報告;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對重點工業企業進行跟蹤監測;組織和指導全縣工業企業的抽樣調查工作;指導基層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

五 法規股(對外掛縣統計法律法規檢查所)

負責組織依法行政工作,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組織、協調全縣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檢查,負責全縣統計普法規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統計設立登記、年審工作;依法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負責縣屬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方案的審批和備案管理等工作;協助對本局規範性檔案的草擬或審核工作;受理統計法規方面的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及對統計違法行為的舉報,協助局做好統計行政複議案件的調查、審理、複議或應訴工作。

下屬事業單位的機構

一、縣統計數據處理中心(對外掛信息管理股牌子),正股級建制。

負責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規劃的制定與組織實施工作;建立統計資料庫體系;做好統計信息網路管理和服務工作;協助各股室做好統計數據處理工作;組織實施各項普查(專項調查)的數據處理及資料排版工作;負責對本局專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的計算機操作技術和技能的培訓;做好對機器設備的保養和簡易維修;做好軟體套用開發工作。

二、縣統計普查中心,正股級建制。

負責研究和提出重大縣情縣力普查計畫,研究解決普查專業技術方面的各類問題;組織實施全縣人口普查、工業普查、農業普查、基本單位普查和第三產業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數據,並對其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五項普查的統計基礎工作,對五項普查資料進行統計分析和開發套用,為黨政領導和社會各界開展諮詢服務;協助政府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工作;承辦縣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博惠路8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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