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統計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統計規範檔案;監督實施國家和省、市統計規劃、基本確定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
(三)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縣情縣力普查和R&D資源清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共事業等全縣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縣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鎮、開發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管理全縣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負責縣域經濟運行綜合評價考核和各鎮經濟運行考核工作。
(十)協助管理鎮、開發區首席統計員、輔助統計員;負責全縣統計人員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十一)制定、實施全縣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健全和完善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及資料庫體系,組織協調各鎮、開發區、各部門的統計資料庫網路。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3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管理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檢查處理統計違法案件;組織制定和審核全縣統計項目,審查各部門統計調查計畫和方案;組織全縣統計人員持證上崗、統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統計業務技術培訓等工作;負責全縣統計系統幹部業務培訓和學歷教育工作。
(二)綜合統計科
落實國家統計方針、政策和報表制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監測預警全縣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並提出諮詢建議;匯總整理全縣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綜合性統計數據發布及新聞宣傳工作;對綜合性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
負責全縣人口及勞動力變動情況和基本單位清查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批發零售貿易業、住宿餐飲業以及商品流通市場運行情況、社會勞動就業和勞動報酬情況、服務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上述行業的統計數據,並對相關數據質量進行審核、檢查和評估以及開展統計分析研究;收集、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對外經濟合作、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文化體育娛樂、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等統計數據,並對相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審核、檢查和評估以及開展分析研究。
負責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基本情況統計、城鄉住戶等國家調查任務,以及農村貧困人口監測、畜禽監測、城鄉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等專項調查任務;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的縣情縣力普查;接受有關部門委託,開展統計調查,提供統計數據處理服務。
組織協調全縣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設和統計信息資料庫以及區域網路的調試、升級及其他維護工作;監督管理統計上網信息質量和保密情況;指導協調轄區內統計基層建設和統計基礎工作規範化建設,逐步建立完善全縣統計網路。
(三)工業交通和投資統計科
負責組織實施全縣工業、能源、價格、建築業、固定資產投資、招商引資、運輸、郵電統計調查,及時、準確、全面地蒐集、整理和提供上述行業的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進行統計分析,撰寫分析報告;組織指導上述行業的統計業務培訓和統計基礎建設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