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職能
我局主要職責為:一、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房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履行好轄區內的房產管理工作。
1、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的產權產籍管理、租賃及契約管理,及時做好公房的承租和資料變動、整理及歸檔的管理。
2、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的征租管理和報表統計。按政策做好公房租金的調整、租金的減免和公房使用權轉讓的審核報批工作。
3、根據房改政策,負責轄區內直管公房出售的受理、登記、初審、計算、匯總和報批以及相關的服務工作。
4、負責轄區地塊開發內的國有直管公房房產的核定,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或產權調換協定,並做好拆遷補償款的收繳工作。
5、負責做好落實私房政策處理私改遺留問題的信訪、接待和複查,提出初審意見。
6、負責轄區內房屋租賃契約登記備案工作。
二、按照國務院頒發的《物業管理條例》,《無錫市物業管理辦法》和市房管局下達的任務,做好轄區內的物業管理和直管公房的維修養護工作。
1、負責物業管理公司資質初審(三級和暫三級),物業小區創優達標申報、考核、驗收,小區保潔費的審核,指導物業小區業主委員會籌辦,維修基金利息支取的初審,配合落實物業公司經理崗位培訓等工作。
2、抓好創建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對轄區內高層建築物、構築物立面清洗保潔實施監督,對直管公房主幹道兩側外牆進行粉刷清洗工作。
3、負責編制直管公房大修、養護、維修計畫,加強各類經費的使用管理,及時、全面、準確地完成各類統計工作。
4、加強房屋修繕的安全、質量、技術管理,科學合理制定修繕方案,抓好直管公房和房改房的大修、養護、修繕以及預決算審核工作,提高房屋完好等級。
5、加強房屋的安全管理,負責房屋裝修安全審查及違章處理,抓好防汛、防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負責危房普查、搶修加固工作,對轄區內危舊房進行監控。
6、負責轄區內舊住宅小區整治改造、平改坡、水箱改造等為民辦實事工程。
7、負責轄區內房屋維修“122”聯動服務工作,確保住戶的正常生活。
8、協調好對低洼地區危舊房改造項目工作。
三、遵照國家、省、市實施的住房保障意見,確保轄區內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
1、做好申請廉租住房的初審工作,在規定的工作日內提出初審意見。
2、做好轄區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經濟適用房資格的初審工作。
3、做好轄區內享受廉租住房待遇的城市低收入家庭變動情況的初審工作,並建立住房檔案,實行動態管理。
內設機構
辦公室1、負責局黨政年度、月工作計畫、總結及各種檔案資料的起草、列印。
2、負責檔案收發、文檔管理、印信管理、印章管理、辦公用品管理。
3、負責組織人事、黨員發展、黨費收繳、幹部考察、紀檢監察、宣傳教育、工會工作、文明創建、保密信息、統戰、婦聯工作。
4、負責職工福利、訂閱報刊工作。
5、負責獻血、計生、普法工作。
6、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和來信來訪催辦、匯總工作。
7、負責全局職稱評審、考核工作。
8、負責全局重要會議的組織、會務、接待及各級領導交辦的日常事務工作。
房產科
1、貫徹執行房產權屬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負責轄區內國有直管公房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
3、管理轄區內國有直管公房。
4、負責落實私房政策,對私房改造中的遺留問題進行初審。
5、負責區內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
6、負責轄區內國有直管公房的出售工作。
7、負責轄區內公有住房承租權有償轉讓的初審工作。
8、負責轄區內私改信訪的接待工作。
物業科
1、制定修建生產計畫,做好各類報表。
2、檢查項目情況,抓好施工質量及進度。
3、負責協調房管122聯動搶修工作。
4、強化安全管理,負責安全生產,安排好季節性工作。
5、指導全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組織轄區內物業管理小區(大廈)創優達標活動。
6、做好轄區內物業管理企業資質申報工作。
7、加強落實轄區內物業管理小區(大廈)平安創建工作。
8、按照市局下達為民辦實事要求,全面完成為民辦實事任務。
9、落實來信來訪接待工作。
10、完成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財務科
1、加強國有資產的監管,開展經濟分析活動,為決策提供財務信息。
2、編制機關年度財務收支計畫,編制機關經費預決算,監督經費的使用。
3、負責各類資金的管理,及時調度重點項目資金。
4、負責全局勞資工作及編制好工資報表。
5、做好財務日常工作,及時編制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