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廣播電視局

季利民:總工程師,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規範、技術管理工作。 褚躍華: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分管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 張金香: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分管機關行政事務工作。

主要職責

南通市廣播電視局是市政府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技術的職能部門,既是新聞宣傳管理機關,又是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管理機關。根據上述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貫徹上級關於新聞宣傳和廣播電視節目創作方面的方針政策,把握好輿論導向;直接領導和管理南通人民廣播電台南通電視台的宣傳工作,指導、協調與監督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和廣播電視文藝創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廣播電視事業管理的法律、法規;編制全市廣播電視發展規劃,協調指導全市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改革工作;研究分析廣播電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
(三)承辦全市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網上播出前端建立和撤銷的審核、報批;執行省指配的廣播電視頻率和規定發射功率;負責影視製作單位拍攝電視劇、申領電視劇製作及發行許可證,設立影視(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機構,鄉鎮、企事業單位設立廣播電視站等審核、報批及管理工作。
(四)依法審批和管理全市有線電視、衛星廣播電視地面接收設施及接收衛星電視節目(信息)和社會公共場所電視大螢幕;負責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內音像製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信息網路(包括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通訊網、計算機網、閉路電視系統等)上的廣播電視節目、廣播電視類節目播出前端和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的監督和管理;負責開辦視頻點播的報批及民眾參與的廣播電視直播節目的審批。
(五)按照本省的統籌規劃、巨觀政策和法律法規,對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進行具體規劃和管理;指導全市廣播電視專用網的分級建設和綜合開發工作,保證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參與制定全市信息網路的總體規劃。
(六)貫徹執行國家廣播電視技術政策和標準,管理全市廣播電視科技工作;協調全市廣播電視技術建設方面的重要事項;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系統科技研究和開發套用;依法維護廣播電視設備,會同公安機關查處危害廣播電視設施的違法行為。
(七)指導和推進全市廣播電視系統管理體系的改革。
(八)負責管理廣播電視的對外宣傳、節目交流和合作等項涉外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陳 亮: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負責組織領導和管理全市廣播電視宣傳及廣播電視事業、產業發展工作。主管組織人事、計財、政策法規工作。聯繫辦公室、計財處、南通電視台。
王幟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分管組織人事工作,分管黨務、機關作風和行風建設、工青婦及機關老幹部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
金星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新聞宣傳、廣播影視文藝、安全播出,協助分管計財、政策法規工作。分管宣傳管理處。負責南通廣播電視報社工作。聯繫南通廣播電視塔管理處。
邱國明:副局長,分管科技、事業發展、社會管理、行政執法和產業發展工作。分管科技處、稽查隊。聯繫南通廣播電視網路傳輸中心和崇川、港閘分局。
季利民:總工程師,負責廣播電視技術規範、技術管理工作。
褚躍華: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分管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工作。協助分管行政執法、安全播出工作。負責安全播出調度指揮中心工作。協助聯繫南通廣播電視網路傳輸中心和崇川、港閘分局。
張 輝:黨組成員、南通人民廣播電台台長,負責南通人民廣播電台工作。
張金香:黨組成員、局長助理,分管機關行政事務工作。協助分管機關作風建設工作。
郝民立: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招投標工作和行風督查工作。分管監察室。

機構設定

市廣播電視局設六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保衛處)
綜合協調各科室和直屬單位的有關工作;督查、督辦局決定的重要事項;負責局重要檔案的起草,組織實施對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擬定廣播電視方面的政策和規定;負責文秘、檔案、信訪、保密、信息、辦公自動化、會議組織及行政事務管理工作;承辦全市廣電系統與國外、境外的廣播電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廣播電視安全保衛、消防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方案,確保廣播電視核心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協調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指導崇川分局、港閘分局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宣傳管理處
根據上級有關方針、政策,實施對南通人民廣播電台、南通電視台和市局所屬崇川分局、港閘分局及縣(市)廣播電視宣傳的管理,及時貫徹中央、省、市有關檔案精神,提出一個時期的宣傳計畫,負責對輿論導向、節目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和管理;組織協調全市重大宣傳報導和廣播電視文藝精品的創作、生產;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節目創優工作,組織開展業務研討和節目評獎;承擔廣播電視節目、電視劇製作單位管理工作;承擔對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各類節目製作、交流、交換、交易、播出(含相關廣告播出)的管理工作;研究廣播電視宣傳的改革工作。
(三)組織人事處
按管理許可權,具體負責幹部、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等項管理工作;承辦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管理工作;研究和推進全市廣播電視系統人事管理體制的改革;負責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工人考核定級等工作;負責擬定並實施全市廣播電視系統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計畫;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員教育、管理、發展工作;負責離退休老幹部及群團工作。
(四)科技處(社會管理處)
貫徹執行省、市廣播電視覆蓋網發展方針、技術政策、技術規劃和標準;負責廣播電視無線電頻率、功率的管理;會同有關科室協助省局審核報批廣播電視播出、轉播、發射、接收、傳輸機構的建立和撤銷;管理和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的技術維護工作;檢查播出質量,保證安全播出;指導全市廣播電視系統科技工作的管理和對廣播電視技術的科研、開發和套用推廣工作;依據國家《廣播電視管理條例》承擔相應的行政執法職能。
承擔廣播電視系統內音像製品的日常管理;承擔對廣播電視節目、衛星電視節目收錄和通過信息網路傳播的視聽節目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和廣播電視設施的管理;負責開辦視頻點播業務的報批工作;管理社會公共場所電視大螢幕;承辦智慧財產權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
(五)計財處(財務結算管理中心)
負責全局的計畫、財務、審計、基建、物資、物價、稅務、經營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審核和管理各年度事業經費及專項資金;負責所屬各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所屬單位委派會計的管理,指導系統內的財務和經營管理;負責系統內統計工作。
按上級有關檔案規定設紀檢組(監察室)。

聯繫方式

地址:人民中路100號 郵編:22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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