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主要負責接待勞務人員諮詢報名;發布各類出國勞務招聘信息;組織勞務人員與外派企業洽談;建立“南通出國勞務資源庫”;開展出國前適應性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為勞務人員推薦外派企業,為外派企業提供勞務資源;為回國勞務人員提供就業推薦等服務。
南通市外派勞務服務中心下設市場部、培訓部、辦公室等部門,配備熟悉國家政策法規、精通外派勞務業務、懂法律、會外語的專職工作人員。市場部在市人力資源市場設有固定的服務視窗,常年接待出國勞務人員報名諮詢,並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負責建立並維護“勞務資源庫”,為派企業提供勞務資源,組織勞務人員應試,協助外派企業為勞務人員辦理各項出國手續。中心培訓部下設建築、服裝、語言等專業培訓基地,為勞務人員提供出國前適應性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
中心成立以來,在市商務局的直接領導下,接受南通市對外勞務合作管理領導小組的統一協調管理,嚴格遵守國家外派勞務相關政策法規,建立了視窗報名、信息發布、培訓教育、糾紛應急處理等完善的管理制度。中心利用《對外勞務合作管理系統》,與其他六個外派勞務服務中心形成一體,為全市勞務人員和外派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實現了出國勞務“集中報名、集中招收、集中培訓、統一備案”。
2010年9月、12月,中心分別被南通市政府、江蘇省商務廳認定為市級、省級對外勞務合作服務平台。
業務範圍
根據《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規定,南通市外派勞務服務中心無償為出國勞務人員和外派企業提供相應的服務,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對外勞務合作政策法規,促進對外勞務合作規範發展。加強政策法律宣傳教育,引導勞務人員通過正規途徑報名出國;
(二)發布各類出國勞務招聘信息,接待勞務人員諮詢、報名,建立並維護出國勞務資源庫;
(三)為勞務人員和外派企業提供對接服務,為勞務人員推薦外派企業,為外派企業提供勞務資源;
(四)開展出國前適應性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為回國勞務人員提供就業推薦等服務;
(五)加強對勞務人員跟蹤服務,為勞務人員提供法律援助,協助商務部門協調處理勞務糾紛;
內設機構
南通市外派勞務服務中心下設市場部、培訓部、辦公室等部門。
(一)市場部
市場部在市人力資源市場設有固定的服務視窗,常年接待出國勞務人員報名諮詢,並開通“24小時服務熱線”,負責建立並維護“勞務資源庫”,為派企業提供勞務資源,組織勞務人員應試,協助外派企業為勞務人員辦理各項出國手續。
(二)培訓部
培訓部下設建築、服裝、語言等專業培訓基地,為勞務人員提供出國前適應性培訓和專業技能培訓。為企業提供定向人才培訓服務,儲備專業人才資源;為培訓合格的勞務人員頒發《出國勞務培訓合格證》,建立培訓檔案。
(三)辦公室
辦公室負責政策檔案傳達、人事檔案、財務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國家政策法規、檔案,制定部門管理辦法,組織本地企業之間或與外省市服務平台、外經企業交流合作。接受勞務人員和外派企業的信訪投訴,為勞務人員提供政策和法律諮詢。協助商務局協調處理外派勞務糾紛。
政策法規
(一)《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0號令,2012年6月14日頒布;
(二)《對外勞務合作服務平台建設試行辦法的函》,商務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總局商合函【2010】484號,頒布日期2010年7月1日;
(三)《江蘇省對外勞務合作服務平台建設與管理暫行辦法(試行)》,江蘇省商務廳蘇商規【2011】3號,頒布日期201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