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站規
I. 總則
1、本論壇名稱為“南昌工程學院論壇”。在以人為本的管理概念里,社區是因廣大的學生參與而存在的。每個分版面作為論壇的有機構成,是充分因其各自不同的功用為廣大學生提供的一個交流與展示的平台。因此每一個分版面都不因個人的存在而存在,完全是學生共享與各級管理人員共管的場所。本論壇開放的目的是為了宏揚民族傳統歷史與文化,加強志趣相投南昌工程學院學生之間的溝通與默契,為廣大南昌工程學院學生提供知識、信息,方便大家學習、娛樂、交流的虛擬空間。
2、本規則依據國務院《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網際網路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參考教育部《高等學校計算機網路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管理辦法》、《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安全管理協定》以及《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用戶守則》制定。
II. 會員
1、註冊條件:在社區規定程式註冊者即可成為社區正式會員。會員ID及暱稱不得含有不雅及其他不宜使用的字眼,會員不得取與管理人員相似的ID.並不得影射歷史和現實中的真實人物,否則管理層有權刪除會員ID或進行適當調整。
(1)為便於管理,會員應儘量使用個人真實資料註冊,論壇有責任為其保密,除非有合法的法律證明並得到論壇管理層的認可,否則本論壇不接受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會員個人資料的查詢。
(2)所有接受本論壇服務的會員,表明其已閱讀並願意遵守社區現行的各項管理規定,並接受根據這些規定所實施的相關管理。如有不同意見,可以拒絕接受服務而選擇離開本論壇。
2、權利與義務
(1)所有會員可使用社區提供的各種服務,但會員應對自己在社區的言行負責,並承擔因此而帶來的各種論壇內、外的相關責任。社區會員的言行不得違反本規則中的所有規定,不得發布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言論,不得發表任何包含種族、 性別、宗教、地域、身份的歧視性內容,不得發表猥褻性的文章,對任何其他正式註冊會員不得進行污辱、漫罵及人身攻擊。
(2)社區所有會員在本社區內有不受人身攻擊、維護個人隱私的權利。所有會員的個人信息、聊天記錄等等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在社區範圍內受到保護。會員在使用社區服務的過程中,如果受到其他會員的不合理干預,有權向管理層投訴,查證屬實後,社區將根據相關規定予以適當處理。
(3)所有會員都有向管理層及時反映社區系統程式漏洞的義務,不得利用系統漏洞獲取不當利益、擾亂論壇內秩序、攻擊本論壇。
(4)會員發表文章時應注意把文章發表到相對應的版面上,管理人員有權利將違規者文章轉移或者其他形式的處理並以論壇PM形式通知當事人。
(5)會員有舉報違反法規現象的權利與義務。舉報可採取給版主、總版主或管理員發論壇PM或在相應版面張貼文章等形式。查證屬實後即予處理。
(6)為維護正式註冊會員權益,論壇不主張帳號公用。由於帳號公用、借用所導致的一切後果由註冊人承擔。除經管理層批准外,有特殊許可權的帳號禁止公用。(總版主與管理員絕對禁止)
3、言論與作品管理
(1)社區對於下列文章予以立即刪除:
● 違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 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 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 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 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 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 在論壇中公開徵男/女友的帖子。
(2)禁止在未經許可的版面發布商業性廣告。
(3)純灌水文章的認定:
● 無意義的字元串、數字帖視為純灌水的文章。
● 全文僅包含簡短詞語的等簡單表態性質的文章(也稱"批閱式灌水")視為純灌水文章。
● 同一版面相同內容的一篇以上文章同視為純灌水文章。
● 標題式灌水、空乏文章屬於純灌水。
● 同一主題以聊天對答形式在版內回復的視為純灌水文章。
● 所發表意見與原主題嚴重偏差並言之無物的文章視為純灌水。
● 其它無實質性內容的文章。
● 對於在同一個版面刷屏超過整頁(含整頁)或相同內容發起回復超過兩次以上,其每貼無實際內容或本可關聯的內容卻故意分開來發的行為。
● 任何言之無物或無主題無實際內容的灌水專帖,累計發帖超過30頁將予以關閉。並視情節酌處。對於過量灌水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罰。禁止相同內容文章在三個(含三個)以上的版面發表或者轉載,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公告、版務類文章除外)
(4)精華文章的認定:
● 論壇內任何標記精華的文章應遵循原創至上原則。
● 任何符合論壇內規定的轉載文章亦在其列。
● 原創性文章,如需要標記精華的,必須由標記者署名說明。如理由確實,則告成立。通常意義上需要得到廣大會員的認可。
● 精華類文章每月需整理一次,以確認其規範性與連續性。對於音頻,視頻,圖片等連結失效的帖子.管理人員會PM告知.在兩周之內未更新帖子也沒有PM管理人員的.帖子將會移至資源回收筒. 社區內任何精華文章的確認必須滿足以上條件,否則不予成立。對於亂加精華者,以惡意灌水行為進行處罰。以上認定對現有社區內所有標記精華類文章有不完全追溯效力。
(5)置頂文章的認定:
● 任何有關壇務、版務的公告類文章予以置頂。
● 任何有關版面輔助性版規永久置頂。
● 任何論壇內有益性活動類公告在相應版面予以置頂。
● 任何經確認後具有指導與示範意義的精華文章予以置頂。
● 任何其他需要引起會員重視性或者參與性的動議或通知予以置頂。置頂期限除了永久置頂以外,公告類文章上限為30天,其他各類文章不得超過15天,具有特殊意義的文章可由該版面之管理人員酌處。
(6)刪帖處理、申訴程式:
● 管理人員刪帖處理程式為:第一程式對於可議的帖子轉移處理,同時需要說明刪除的理由;第二程式為對論壇明令禁止的帖子,可第一時間進行處理,無需另外通知發帖人。
● 任何會員關於可議的發帖記錄被無故刪除的行為都可第一時間到『 站務管理 』提出申訴。
● 社區管理人員在會員投訴發布之日起三天內進行撤查,並著請相關管理人員給出合理的解釋,與申訴人進行對話。
● 若申訴人不滿相關管理會員給出的解釋,可提請社區管理層進行仲裁,該仲裁具有本項申訴行為最終論壇解釋效力。
● 其他任何無效反饋途徑本社區不主張使用,而由此帶來的一些損害社區形象的惡劣影響由申訴人一力承擔,本社區將據實追究。
4、處罰與ID封禁細則:
(1)對於進行非法行為或在版面上發表違規言論等有害信息的ID予以刪除,同時保留進一步追究其責任的權利;因此觸犯我國法律的,一切後果由發布信息者承擔,社區不承擔任何責任。
(2)對所有違反壇規的行為,屢教不改再犯者加重處罰。一意孤行,且認定繼續實施某項違規行為者可處永久封其ID處罰。
(3)論壇上的一般違規行為,三個月內沒有處罰的,自動免於處罰。超過時間而未實施處罰的,由管理層酌情處理。前者是超過時限沒有按規範議處,後者是超過時限沒有實施處罰決議。
(4)論壇內處罰主要有以下形式:論壇警告、封禁ID 1天至兩年不等處罰、永久封ID處罰、刪除ID(刪除ID的同時,可以把該ID設為不可註冊)、 封該用戶IP等等。
(5)對於發相同內容(包括轉貼、內容相同、小幅修改、改換題目等)的帖子:
● 對於在三個(含三個)以上不同討論區版面發布相同內容的文章的ID,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封論壇發帖權處罰,直至刪除ID;
● 相同內容單個版面一文多發,由版主酌處。
(6) 對於過量灌水的ID:
A.對於一般用戶:
● 情節較輕者由管理人員PM發出警告,並刪除其經確認所發的灌水性文字或文章;
● 情節較重者屢犯者由管理人員發文嚴重警告;並可酌情削減其帖數20%-30%作為處罰;
● 情節惡劣、經多次引導不改者處封其ID處罰。
B.對於版主、總版主:
● 情節較輕者管理層內部通告並削減帖數比例為30%-50%作為處罰;
● 情節嚴重者、嚴重影響版面、版塊運作者撤銷其相應職務。
● A項(2)、(3)款和B項由相應管理員酌情查證後處理。
(7)對於發表蓄意挑起爭端或人身攻擊、謾罵的文章的帳號:
● 情節較輕者在相關版面以文字形式置頂嚴重警告,並可酌情處1-3天ID封禁處罰;
● 情節較重者無悔改言行者可酌情處7天—30天以內的ID封禁處罰;
● 情節較重者屢教不改者們處0天—180以內的ID封禁處罰;
● 情節尤其惡劣,並不服從管理人員合理調解變本加厲者處180天-730以內的ID封禁處罰,直至處永久封其ID處罰。使用諧音、粗話、外語人身攻擊的,在可辨識認定的範圍內同樣處理。
(8)造謠但沒有造成明顯的不良影響,給予警告。有明顯不良影響的,嚴重警告直至刪除帳號。對於轉載謠言的和造謠的要區別對待。發偽公告的也屬於造謠。
(9)對於挑釁性文章,可刪除並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直至刪除帳號。在發文、信息、中人身攻擊的,警告,情節較嚴重者可以同時封ID,直至刪除帳號。
(10)對於不良ID,管理層有權直接刪除,並列入不可註冊ID。對於暱稱、簽名檔或個人說明檔,如帶有不良色彩、或嚴重影響他人令人反感,或使用粗口文字說明等等行為者,管理層有權發悄悄話或公告提醒其改正,視情節給予相應處分。
(11)不容許以近似ID、近似暱稱、簽名檔、個人說明檔、混淆視聽的言論等等騷擾他人。出現此類情況由相應管理員對蓄意仿冒者的帳號視情節予以處理。
(12) 對於嚴重危害本站的行為,一律刪除ID。
III. 管理人員說明
社區管理層是社區常設的虛擬管理機構,直接負責社區日常各種社區內事務的管理以及各種社區內有效決定的執行,簡稱“管理層”。 管理層由所有現任社區管理人員組成,社區日常管理事務由管理層採用分工機制,委託各管理人員予以處理。管理層和所有論壇管理員應盡職盡責,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為社區所有正式註冊會員提供優良服務,盡力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管理層和論壇管理員隨時接受所有會員的監督和批評,並直接對所有社區正式註冊會員負責。
1、社區管理員為社區代表人物,其論壇內言論必須客觀公正。管理員就關於壇務、版務的發言時,若屬論壇管理行為應註明,如未註明,都視為個人意見。
2、總版主在其所轄版塊內有監督所轄分區的版主處理版務,負責無版主版面和版主請假期間的版務工作。對會員的投訴做第一次處理(如果當事人不服處理,向管理層提出有效投訴,由管理層做最終處理)。
3、總版主在其所轄版塊之外,除對論壇明令禁止的行為外,不得對其他版塊的管理工作進行干預。如對相應版塊的管理工作質疑,可通過適當的渠道進行溝通。任何超出所轄版塊內管理行為均限制在建議之列,可提請其他主管總版主或該版版主進行處理。除此不得擅自越權管理,否則將視為違規行為。
4、版主根據所擔任的職務,被授予該職務開展正常工作所需的社區內管理許可權,原則上不授予超過職務所需的管理許可權。遇有特殊情況產生臨時性的工作可以由常務管理員做出相應調整。
5、版主與總版主或總版主與總版主之間若就版務管理工作發生分歧,可按規定到『 站務管理 』進行合理陳情,不得在論壇公開的版面上引發不理性的爭執、互相攻擊的行為。一經發現,管理層將對此進行嚴肅處理。
● 有謾罵、廣告、政治敏感性帖子,而版主未及時處理時,主管總版主可以代為處理。
● 通常情況下,版內發生內部爭論、攻訐,由斑竹自行解決,在版主認為有必要時向總版主請求其干預。
● 一般的刪除個別帖子,斑竹可以自行處理;當認為需要批量處理或者封ID、IP時,必須申請總版主同意。對於有爭議的封禁ID處罰,需要得到分管該版面的總版主兩人以上認同方可實施。
● 另外非會員組織人員如果在會員組織板塊內發生爭吵,先由版主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加以處理。若不能得到妥善處理,再與分管總版主商議,共同討論形成統一決議。
6、任何管理人員不得將馬甲行為用於版務管理工作以及管理人員之間或與會員之間發生爭執的行為,一旦發現將嚴懲不怠。
7、論壇內所有管理人員對於刪帖行為均必須說明(論壇明令禁止的例外),尤其對於可議的或敏感的帖子更應該慎重處理,不得以個人意志凌駕於壇規之上的管理行為。
8、對於某些行為惡劣且屢教不改的會員,按論壇相應規定封除其ID時,需得到該行為實施版面之版主或總版主各一人確認的情況下方可實施。必要時可通知管理員,以免以偏概全引起不良後果。通常情況下該處罰決定無追溯效力,涉及著作權以及智慧財產權的除外。
IV. 附則
1、本論壇不提倡使用多重ID形象識別、任何形式下的惡意馬甲行為將被視為惡意灌水或破壞論壇行為存在,由此將追究其相應的違規責任。
2、任何會員不得使用超過三張以上的圖片格式檔案做為簽名,對於動態的gif檔案管理員審核後可有條件的使用,但大小一定要在規定的範圍內。影音格式的檔案絕對禁止使用。凡不符合條件者,管理員將強制進行處理,以維護論壇的整體利益。
3、所有管理人員在職期間,不得更改其id。如因特別原因需更改者,需向論壇管理層提出申請,經研究決定公告生效;論壇其他會員如有充要的理由並曾為論壇做出極大貢獻者,由管理層酌處。
4、社區如因系統維護或升級而需暫停服務時,將事先公告。若因硬體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導致暫停服務,於暫停服務期間造成的一切不便與損失,社區不負任何責任。
5、社區會員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一切後果自己負責,社區不承擔任何責任。本規則未涉及的問題參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本規則與國家法律法規衝突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社區其他管理規定不得與本規則衝突,如有衝突,應以本規則為準。在本規則規定範圍內,社區擁有最終解釋權。
V. 實行
1、本通則自2007年4月5日起正式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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