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宮市城鄉規劃局

南宮市城鄉規劃局位於南宮市東進大街南側,2010年10月因政府機構改革成立,為南宮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內設辦公室(檔案室、法制股)、財務股、村鎮規劃管理股、用地規劃管理股、建設規劃管理股、市政規劃管理股、城鄉規劃監察股和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審批科八個股室。

簡介

南宮市城鄉規劃局位於南宮市東進大街南側,2010年10月因政府機構改革成立,為南宮市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內設辦公室(檔案室、法制股)、財務股、村鎮規劃管理股、用地規劃管理股、建設規劃管理股、市政規劃管理股、城鄉規劃監察股和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審批科八個股室。該局在南宮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始終堅持高站位、高標準、高質量地搞好城鄉規劃編制工作,不斷適應城市發展新形勢,加快規劃編制步伐,以科學、先進的規劃編製成果服務全市建設大局和社會經濟發展。

在做好自身職能業務工作的同時,南宮市城鄉規劃局緊緊圍繞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加強基層組織的總體目標,積極為基層服務,為人民民眾服務,贏得了上級領導和廣大民眾的充分肯定與好評。先後被中共南宮市委、南宮市人民政府授予:“二〇一一年度優秀領導班子”、“二〇一一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先進集體”;被邢台市城鄉規劃局授予:“二〇一一年度全市城鄉規劃工作優勝單位”、“二〇一一年度全市村鎮規劃工作優勝單位”;被中共邢台市委、邢台市人民政府授予:“2010年度—2011年度文明單位”。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鄉規劃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實際,擬訂城鄉規劃的有關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城鄉相關規劃;

(三)負責各鄉、鎮(村)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監督指導鄉鎮(村)規劃的實施。負責各類開發區、遠離市區的獨立工礦區、水資源保護區、自然文化遺產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直管區內辦事處(工管委)總體規劃的審批報批工作。

(四)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的研製和各類建設項目的選扯、用地和設計方案的審查、報批,核發《建設項目選扯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對城市規劃區內開發礦產資源、設定垃圾場、挖取砂石的許可;對城市雕塑、城市綠地和建築物、構築物、外裝修等進行專項規劃審查報批。

(五)負責對已取得規劃審批手續建設工程的監督檢查。按有關規定負責規劃批後管理,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按照有關規定負責違法建設的查處。

(六)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方面的行政複議,接待城鄉規劃方面的來信來訪,承辦城鄉規劃方面的投訴和舉報。

(七)負責城鄉規劃用地的協調;參與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湖流域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規劃的制定,參與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工作。

(八)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監督註冊規劃師執業行為;負責指導城鄉規劃基礎信息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檔案的管理工作。

(九)承擔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部門設定

南宮市城鄉規劃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檔案室、法制股)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城鄉規劃檔案的管理、使用等工作;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方面的行政複議;負責擬訂城鄉規劃的有關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城鄉規劃數位化建設、維護、更新、保護規劃網站;負責監督註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行為。

(二)財務股

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城鄉規劃編制資金的使用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製訂城鄉規劃資金的有關政策;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機關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收繳;承擔市財政撥付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

(三)村鎮規劃管理股

負責督促全市鎮、鄉、村莊規劃編制,並負責組織審查和報批。監督指導鄉鎮(村)規劃的實施,負責全市鎮、鄉、村莊規劃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承辦全市鎮、鄉、村莊一般建設項目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村莊建設規劃許可證》事項的審查。負責鎮鄉村規劃的批後管理和違法建設案件移交工作。

(四)用地規劃管理股

參與全市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江湖流域規劃、環境保護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的制定;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獨立市政府工程之外的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和各類開發區、遠離市區的獨立工礦區、水資源保護區規劃的審批報批。參與城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轉讓工作。負責建設用地規劃條件的研製和與市政規劃條件的合成;負責承辦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土地使用性質的變更;參與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年度土地開發供應計畫(含農用地轉用計畫和土地儲備計畫)的編制和重大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負責參與建設項目的前期研究,負責各類建設項目的選扯、用地和設計方案的審查、報批。承辦《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事項的審查。負責建設用地現場踏勘。

(五)建設規劃管理股

承辦市政府委託的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和報批;負責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城區重要地段修建性詳細規劃的組織編制、審查和報批工作;綜合協調與城市規劃相關的專業規劃、專項規劃。負責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裝修等進行規劃審查報批。擬訂全市城鄉發展戰略和城市規划行業發展計畫;負責承辦城市規劃區建設工程以及市域內重大建設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申請事項的審查;負責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城區建設工程的批後管理,和違法建設案件移交工作。

(六)市政規劃管理股

負責城市道路、給水、污水、雨水、電力、電汛、供熱、燃氣、防洪、有線電視、中水利用、微波通道及其他專業管網等專項規劃編制的組織協調、審查和報批,各項市政工程的規劃選址、涉及市政工程的規劃條件的研製及規劃方案的審查報批;負責承辦城市規劃區以及市域內重大市政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事項的審查;參與城市道路等各類市政規劃竣工驗收工作,承辦市政工程《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規劃認可證》申請事項的審查。負責對城市雕塑、城市綠地、自然文化遺產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的審查、報批,負責市政工程定位測量,參與城市建設用地測量定界。

(七)城鄉規劃監察股

負責監察規劃局內部執法科室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之外的鎮鄉村規劃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接待城鄉規劃方面的來信來訪,承辦城鄉規劃方面的投訴和舉報。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區範圍以內各類違反規劃建設的查處和規劃聽證工作。

(八)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審批科

負責受理全市《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規劃認可證》申請事項,負責受理城市修建性詳細規劃、村鎮住宅建設、城市規劃區內臨時建設許可、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選址事項的申報。負責組織建設工程申請項目的行政審批部門聯合審查、聯合驗收。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規劃認可證》。負責全市城鄉規劃技術、規劃設計單位資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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