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況
名 字: | 南宋 霸北街東蘇宅韓五郎二十五兩銀鋌 |
年 代: | 南宋 |
尺 寸: | 長113毫米,首寬75毫米,腰寬50毫米,厚15毫米 |
重 量: | 950克 |
收藏單位: | 浙江省博物館 |
詳情
鈔,即鹽鈔,又稱鹽交引、鹽引,原本是-種支鹽販銷的信用票據,其基本功能是“用鈔請鹽”。鹽商販鹽向官府支實錢,官府發給鹽妙,然後商人持鹽鈔到指定地點折支食鹽販賣。
高宗時期,為了籌集軍費,朝廷採取賣鈔換錢的辦法,大量印製鹽鈔,以換取資金財物。賣鈔換錢,高宗即位前是為應付才急需而採取的權且之計,但高宗在即位後的十幾年裡,在金軍追逐下東逃西竄,這種權宜之計,竟成了經常性的斂財辦法。高宗和孟太后等先後在逃經的揚州、鎮江、建康(今南京)、越州(今紹興)、明州(今寧波)、溫州、吉州等地設立賣鈔庫,靠沿途賣鈔來維持日常開銷。而且在整個南宋時期,賣鈔一直沒有中斷過,成為南宋政府主要的財政來源。鹽鈔事實上己變成債券,這時的鹽鈔己經具備某些信用貨幣的功能。
鈔庫,即賣鈔庫,是買賣兌換鹽鈔的機構。廣東鈔庫是設立在廣東的賣鈔庫,專門承接廣東鹽鈔的印發、買賣、兌換等業務。《宋會要輯稿·食貨》記載:“(淳熙十年十二月)廣東路奉行鈔法,自紹興間客鋪赴廣州賣鈔庫入納,皆是用銀……今二廣通行客鈔……今相度欲將客人入納算買廣西鈔引,每籮鈔面正錢五貫省,二例作每兩(銀)價錢三貫五十文九十八折銀。”
此銀鋌的原產地是臨安城的金銀交引鋪,客商攜至廣東鈔庫交易鹽鈔,經過鈔庫嚴格檢驗,再加蓋“廣東鈔庫”的戳記上交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