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統計局

(五)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市、區)、市直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建設。 (四)能源環境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對節能減排、單位GDP能耗、資源利用等進行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資料,對主要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配合有關機構開展周期性普查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農村經濟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農村經濟、農民收支、鄉鎮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調查;對農村貧困狀況、退耕還林情況等進行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

吳興中 黨組書記、局長 負責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和法規人事科。
何啟全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城市統計、能源統計、農村統計、普查工作、社情民意調查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城市經濟統計科、農村經濟統計科、能源環境統計科、農調隊、普查中心、社情民意調查中心和 紀檢監察室,協助管理辦公室,兼任局統計信息總監。
葛宗兵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綜合、核算、服務業統計、統計執法、統計設管工作,聯繫統計學會,分管綜合統計科、數據處理科,協助管理法規人事科,兼任局數據質量總監、統計新聞發言人。
劉洪春 副調研員 受黨組書記、局長吳興中委託,負責統計教育培訓、統計從業資格職稱考試、組織人事、機關黨建、政務公開、幫扶工作、信訪和計畫生育工作。協助管理機關黨支部、工會和婦委會。

主要職責

(一)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全市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消費、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四)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和專項統計調查,組織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五)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市、區)、市直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工作建設。
(六)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定期發布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七)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全市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由國家、省和市財政為統計部門提供的統計經費。
(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資料庫系統,建立健全市直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九)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充市統計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局機關政務和後勤管理,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負責行政效能建設、政務督辦、績效管理工作;擬訂局年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承擔文秘文電、全局性會務、政務信息、來信來訪、目標管理、維護穩定、綜合治理、應急處理、檔案、收發、保密、安全生產、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縣(市、區)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和省、市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
(二)綜合核算科
監測預警全市國民經濟運行,提供重大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整理、提供、發布和編印全市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資料,並開展分析研究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承辦全市經濟形勢新聞發布會;參與對各縣(市、區)的目標考核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的統計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投入產出調查、民營經濟監測統計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數據質量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對縣(市、區)、市直部門重要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實施服務業領域的統計調查;檢查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三)城市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工業、科技、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等統計調查,對產業園區、大企業(大集團)、優勢產業、重點建設項目、政策性資金項目、房地產市場運行情況等進行統計監測。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情況、旅遊業、人口、工資、勞動力、城鎮居民收支、服務業、全市社會發展基本狀況、科技進步與創新、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等統計調查,對億元市場、重點商貿企業等進行統計監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發展和社會管理統計監測評價;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資料,對主要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配合有關機構開展周期性普查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四)能源環境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能源、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對節能減排、單位GDP能耗、資源利用等進行統計監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資料,對主要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配合有關機構開展周期性普查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五)農村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市農業、農村經濟、農民收支、鄉鎮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調查;對農村貧困狀況、退耕還林情況等進行統計監測;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數據處理科
組織實施國家、省統計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總體規劃所規定的任務,負責全市統計信息工程和統計區域網路工程建設的規劃和實施;負責制定全市統計系統資料庫建設方案,並負責建設市局資料庫;承擔和組織實施各項普查、重大專項調查的數據處理任務;負責管理局辦公自動化系統、市統計信息系統、網上直報系統和鄉鎮聯網系統;對全市統計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各項數據處理業務進行管理和指導;負責全市統計區域網路、外網等網站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統計網路系統、數據的安全和管理。
(七)法規人事科(市統計執法支隊)
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組織制定地方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 擬訂全市統計重大業務的政策措施,對本局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組織實施全市統計調查業務的設計和監督管理;依法審批縣(市、區)、市直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負責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監督;組織全市統計執法檢查和行政處罰工作,承擔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負責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審批社會統計調查機構和項目以及涉外統計調查機構和項目;負責局機關及指導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協助管理縣(市、區)統計局正副局長的相關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工作;負責全市統計從業人員資格培訓考試和繼續教育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