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檢察院

南充市人民檢察院

南充市人民檢察院地處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寧安巷。內設機構有辦公室、政治部(內設幹部處、宣傳教育處)、偵查監督處、公訴處、反貪污賄賂局(內設偵查一處、偵查二處、指導協查處)、反瀆職侵權局 、監所檢察處、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檢察處、職務犯罪預防處、檢察技術處、法律政策研究室、監察處、司法警察支隊、計畫財務裝備處、機關黨委、機關服務中心、人民監督工作辦公室等部門。

檢察院簡介

南充,四川省第二大城市,位於四川盆地東北部嘉陵江中游,面積1.2萬平方公里,總人口754萬,東鄰達州市,南連廣安市,西與遂寧市、綿陽市接壤,北與廣元市、巴中市毗鄰。轄順慶區、高坪區、嘉陵區、閬中市、南部縣、西充縣、儀隴縣、營山縣、蓬安縣九縣(市、區)。南充歷史悠久,公元前 202年漢高祖劉邦設安漢伊始,是一座擁有2200多年建城歷史的歷史文化名城,被譽為嘉陵江畔璀璨明珠,聞名遐邇絲綢之都,久負盛名水果之鄉,紅色經典將帥故里。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四川省交通樞紐城市,成渝經濟區北部中心城市,川東北經濟、文化、交通、商貿和信息中心,享有“川北心臟”、“川北重鎮”之稱。在南充市的政治經濟發展過程中,南充市人民檢察院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南充的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繁榮做出了較大的貢獻。

南充市人民檢察院於1993年撤地建市成立。下轄順慶、高坪、嘉陵、閬中、南部、西充、儀隴、營山、蓬安9個基層檢察院。現有幹警117人,內設辦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辦公室、偵查監督處、公訴處、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監所檢察處、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檢察處、職務犯罪預防處、檢察技術處、法律政策研究室、監察處、司法警察支隊、計畫財務裝備處、機關黨委辦公室、人民監督工作辦公室等部門。

近年來,南充市人民檢察院在中共南充市委和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市政府的支持及市政協的民主監督下,緊密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充分行使檢察職權,嚴厲懲治各類犯罪,保護公民權利,保護公私財產,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秩序,為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保衛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努力維護社會穩定;依法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促進反腐敗鬥爭深入發展;不斷強化訴訟監督,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制統一;不斷深化檢察改革,為檢察工作注入新的生機與活力;大力加強檢隊伍建設,隊伍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明顯提高;全面推進基層檢察院建設,基層檢察工作顯著加強。各項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數百人次受到中央、省、高檢院、市和省檢察院等上級領導機關的表彰和獎勵,湧現出了十七大黨代表、全國先進工作者、全國十大傑出檢察官王嵐,最高人民檢察院一等功獲得者鄭小江等一大批先進典型。

新形勢下,南充市人民檢察院黨組一班人不斷強化“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宗旨意識,按照“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檢察工作主題,以素質建院為核心,以教育、激勵、表率、監督四個機製作保障,以創建學習型檢察院為目標,突出工作重點,狠抓隊伍建設和業務建設,不斷開創檢察工作新局面。全市檢察幹警正以振奮的精神、昂揚的鬥志,為建設一流的檢察隊伍、開創一流的檢察業績而不懈努力,從而為建設南充、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主要職能

檢察機關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南充市人民檢察院領導南充市所轄縣(市)、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接受中共南充市委和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的領導,對南充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1、領導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按照市委和省院確定的工作方針,研究、決定和部署本市檢察工作任務,並指導、督促和檢查檢察工作任務的執行。

2、依法對本市貪污賄賂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與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依法對本市需要直接受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進行偵查;領導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的偵查工作。

3、對本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批捕,對本市公安、國家安全機關的立案和偵查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領導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對刑事犯罪案件的偵查監督工作。

4、對本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審查起訴,對本市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領導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工作和刑事審判監督工作。

5、依法對本市刑罰執行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領導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的監所檢察工作。

6、依法對本市民事和行政案件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領導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開展民事和行政案件審判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

7、對本市兩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有錯誤的判決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8、受理公民控告、申訴和檢舉,辦理刑事賠償事項;受理對貪污賄賂等犯罪的舉報;領導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的舉報工作。

9、依法對重大疑難案件的物證進行檢驗、鑑定和審核,指導區、縣人民檢察院開展檢察技術工作。

10、分析、研究本市貪污賄賂、瀆職和侵權犯罪的動態、特點、規律及社會治安狀況,提出防治對策;領導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開展預防犯罪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1、負責對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執行政策和法律的指導;對於檢察工作中遇到的套用法律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解釋和立法的建議。

12、規劃、指導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的財務、裝備等後勤保障工作。

13、協同市主管部門管理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作。

14、負責本市兩級人民檢察院的思想政治工作、紀律檢查工作、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和檢察官隊伍、司法警察隊伍建設。

15、承辦應由市人民檢察院負責的其他事項。

所獲榮譽

2018年12月26日,獲2018年度全國檢察新媒體陣地建設獎。

內設機構

(按政治部提供的編制順序):

1、辦公室

2、政治部(內設幹部處、宣傳教育處)

3、偵查監督處

4、公訴處

5、反貪污賄賂局(內設偵查一處、偵查二處、指導協查處)

6、反瀆職侵權局

7、監所檢察處

8、民事行政檢察處

9、控告申訴檢察處

10、職務犯罪預防處

11、檢察技術處

12、法律政策研究室

13、監察處

14、司法警察支隊

15、計畫財務裝備處

16、機關黨委

17、機關服務中心

18、人民監督工作辦公室

檢察長簡歷

南充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廖全軍 南充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廖全軍

廖全軍

1989.09-1993.07 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生;

1993.07-1994.01 畢業待分配;

1994.01-1996.01 四川省檢察院達川分院科員;

1996.01-1998.02 四川省檢察院達川分院政研室副主任;

1998.02-2000.03 四川省檢察院達川分院機關黨委副書記(1997.08-2000.03掛職任達川地區新華印刷廠副廠長);

2000.03-2002.03 四川省達州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1998.09-2000.07四川大學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2.03-2002.08 四川省檢察院幹部;

2002.08-2003.02 甘肅省委辦公廳副處級幹部;[1]

2003.02-2004.07 甘肅省委辦公廳秘書一處助理調研員;

2004.07-2004.09 甘肅省紀委辦公廳副處級幹部;

2004.09-2007.01 甘肅省紀委辦公廳正處職副主任(其間:2006.03-2006.07甘肅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2006.07-2007.01掛職任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區委常委、副區長);

2007.01-2008.05 四川省檢察院反貪局指導處副處長、檢察員(正處級);

2008.05-2010.05 四川省檢察院反貪局綜合處處長、檢察員;

2010.05-2011.08 四川省檢察院辦公室主任、檢察員;

2011.08-2011.10 南充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

2011.10-南充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代理檢察長;

2012.01 當選南充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出的南充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交通路線

檢察院地址及乘車路線

檢察院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順慶區寧安巷交通路線:公車: 南充站 (90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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