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府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南京市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 經市政府批准,現予印發。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南京市體育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63號)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寧委〔2010〕43號),設立市體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承擔推進全市體育事業發展的責任。
職責調整
1、增加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2、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3、加強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4、加強體育市場執法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及各項法律法規。起草體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相關政策並督促實施。
(二)承擔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全市體育工作的發展戰略和發展目標。編制全市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承擔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的責任。制訂全民健身實施計畫,推動全民健身運動的開展,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和社會體育工作。組織實施國民體質監測。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
(四)承擔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的責任。確定運動項目設定和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組織參加和承辦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動隊建設。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承擔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的責任,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全市青少年體育訓練和參賽工作。促進青少年體育文化交流。
(六)擬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大力培育和發展體育健身、競賽、表演市場。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服務標準化建設。依法開展體育市場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市體育彩票發行管理。
(七)制訂全市體育設施建設規劃。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及其監督管理。
(八)承擔指導、管理全市體育外事工作的責任。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九)開展體育宣傳、體育科技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科學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組織開展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發展體育教育,制訂並實施體育培訓規劃。
(十)領導市體育總會。聯繫有關體育社團。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活動的組織協調和對外聯繫;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體育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起草體育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行政複議、信訪工作;負責全市體育外事及與港澳台體育交流工作。
(二)民眾體育處
擬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全民健身實施計畫;推動和指導全民健身活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組織指導開展全市性民眾體育活動;負責全民健身器材布點規劃、建設和管理;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負責培訓、考核和審批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指導健身氣功管理工作;聯繫有關體育社團。
(三)競技體育處
擬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指導競技體育訓練、優秀運動隊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國以上綜合性運動會備戰和參賽工作;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負責運動成績的審核工作;負責運動員等級審批、申報工作;負責指導開展體育科學研究和學術交流;負責訓科醫管一體化建設工作;負責指導體育教育工作;負責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工作。
(四)青少年體育處
擬訂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負責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促進青少年體育文化交流;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青少年業餘訓練、後備人才培養及運動員交流、輸送工作;負責指導全市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的建設;協調開展體教結合工作;負責省運會的備戰參賽工作。
(五)體育產業管理處
負責制訂全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大力培育和發展體育健身、競賽、表演市場;負責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經營許可;依法開展對全市體育市場的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組織對體育場館進行等級評定;負責全市體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指導協調全系統的體育產業工作。
(六)體育經濟處
負責市級體育經費的計畫、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系統財務和基建工作;負責全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負責制定、指導全市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全市體育事業綜合統計工作;負責管理、監督體育彩票發行和公益金的使用;負責運動隊後勤保障工作。
(七)組織人事處
負責全系統幹部隊伍、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勞動工資、幹部培訓、任免獎懲等工作;負責全系統出國(境)人員審查工作;負責體育序列專業技術職務審核、評審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負責全系統和大型體育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定紀檢監察機構。
人員編制
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1名(含離退休幹部服務人員編制2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另行核定。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副處長(主任)11名,其中:正處長(主任)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處長(副主任)3名。
現任領導
陳衛紅同志:主持市體育局全面工作,臨時分管競技體育處(青少年體育處)、足球辦、分管市體育總會秘書處、市體育訓練中心、各體校,聯繫各區體育局。
朱華林同志:負責體育競賽、體育科研工作,分管市體育競賽和社會體育管理中心(市大型體育賽事管理辦公室)、市體育科學研究所,協助分管市體育總會秘書處。
葛菲同志:負責組織人事、黨務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機關黨委。
費佳偉同志:負責體育產業、體育經濟工作,分管體育產業管理處、體育經濟處、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協助分管市體育訓練中心。
王錫球同志:負責辦公室、政策法規工作,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市體育健身氣功管理中心(市體育市場監督管理辦公室)。
周琳婕同志: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監察室。
鈕國玖同志:協助葛菲同志負責黨務工作,分管機關黨支部、機關工會。
陳蘇寧同志:協助分管市體育競賽和社會體育管理中心(市大型體育賽事管理辦公室)。
甘雙林同志:負責民眾體育工作,分管民眾體育處、市全民健身中心。
王慶同志:協助陳衛紅同志負責競技體育工作,協助分管競技體育處(青少年體育處)、足球辦。